纳彩俗称为“答帖”
2018-03-0511-10-53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纳彩,列为婚俗“六礼”之一,指男家请媒人向女家提亲,已获同意,便举行这一纳彩的仪式。

  据《仪礼·士婚礼》所述:“婚礼下达,纳彩用雁”。何以定婚纳彩要“用雁”呢?

  从婚姻发展的历史而言,周代以前,纳彩因地位和家况不同,纳彩的礼物各不相同。如公卿用羊羔,大夫用雁,士用雉,以示区分。随着社会衍进,婚俗也在除旧布新,便一律改用了雁。一因雁性忠贞,如失配偶,终生不再成双;二因雁行顺乎阴阳往来,随季候冷暖而结伴飞行。这显然是中原的婚俗,而福州地方则难养雁,便以鹅代替。所以,民间纳彩和纳征时,不论挑担,还是抬杠,都要有鹅相随,从男家到女家,又从女家到男家,鹅成为双方联姻的象征。

  所谓“答帖”,指男女两家已联成婚姻,男家已收女家“问名”的喜帖,经媒人传话和介绍,再经三查六问之后,确定了婚姻关系,便要“答帖”。民间习俗,这一答帖的仪式,多与付给女家上盘礼结合进行。拍摄订婚照,或在“答帖”之后,或在“答帖”之前,都由男女双方商定。这是50年代初婚俗革新的一环。昔时,男女双方定婚了,根本不互相晤面,更不可能有什么“合影”。

  当然,女家收了“答帖”礼品及上盘礼之后,也有回馈男家的礼物,以家况而定,但米时或油米时,是必备的。男家要用米时分给亲戚,以示男儿已经定亲了。

  (本文摘自:《福州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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