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保建筑——俄国驻福州领事馆官邸
2018-03-0905-19-23来源:烟台山

  俄国领事馆旧址位于公园路39号福州外国语学校内,建于清晚期,坐北朝南,二层砖木结构,东欧建筑式样,占地面积289㎡。清同治四年九月(1865年10月)俄国首任副领事德理到任,于次年在今公园路39号建造领事馆。本官邸为俄国驻福州领事馆的组成部分之一,领事官邸系砖木结构、表面刷灰的东欧式楼房,楼内一向设门、二向开窗,窗上部为拱形,木框玻璃并安铁栅。入口有木制俄式门廊,制作精良。1996年被校友会主事人错认为另一楼,导致入口处的原始门楼被拆改,且拆改之后工艺粗糙。该建筑是领事馆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福州近现代建筑的重要实物,2006年,俄国驻福州领事馆官邸被公布为仓山区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随烟台山近代建筑群公布为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根据 2013 年 1 月 28 日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和保护范围的通知》(闽政〔2013〕9 号)的规定,烟台山近代建筑群的文物保护范围为各处建筑四周各外延 30米;其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向四周各外延 20米。

  保护与控制要求 该建筑位于福州外国语学习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建设控制地带内部严格控制新建建筑的高度、色彩、风格和建筑体量等要素,使之与文物建筑的历史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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