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体 按事物属性分类后,以篇章节标引内容的一种体式。20世纪初,在西方著述体裁影响下形成。清光绪年间被引入志书中。较早使用章节体的是光绪《莲花厅志稿》。民国时期采用章节体的有《肇州县志略》《天津志略》等。新编地方志普遍采用此体。较多志书的层次增加篇(编、卷)一级,故又称为篇章节目体。与纲目体相比,相同之处在于均强调上层与下层间的统领关系,不同之处在于章节体的各层标题前均冠以序号。篇与章、章与节之间为统辖关系,篇与篇、章与章、节与节之间为并列关系。与旧有的纪事本末体相比,其容量更大,内容组织更为系统。根据最高层次的分类方法,可分为大编体、中编体、小编体3种编排形式。其中,大编体也称大编大章体,通常按类立志,一般在最高层次上设总述(或概述)、大事记、自然环境、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附录等编,其特点是分类全、综合性强,但分类较粗、编纂难度较大;小编体也称一级平列式、多编多章体,通常按事业立志,一般在最高层次上大体以各行业、事业或某事物为单位独立设志(编),如设自然环境志(编)、军事志(编)、教育志(编)等,特点是虚层次少、领属关系明确,易于落实编纂任务,在首轮修志中采用此体编修的省志就有23部。有的新编志书为使各分志(编)篇幅不致过分悬殊,采用中编体,对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事物做必要归类,如《安徽省志》《山西省志》。
(摘自:《方志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