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百科】元代方志理论
2018-07-2403-13-10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元代方志理论 存世元志序跋中可见当时志家学者有关方志性质、方志起源、史志关系、方志作用等方面的观点。戴良在至正《重修琴川志》中提出,“今之志书,即古之图记也。”燮溥化在《序乐安县志》中认为,方志源于史,作用在于教化,有助于教化的内容都要收录,并强调“郡县不可无志”。黄溍《东郡志序》中将方志归结为古图、志之合流,认为方志源于《周官》,作用在于资政。张铉《至正金陵新志序》中主张方志多源说,阐述了方志与国史的关系,指出方志具有史书性质,强调方志的作用在于资政、教化,提出“无不当载”的观点,认为收录要广泛无遗。也有主张从简收录的,冯福京《乐清县志序》中指出严格制定及执行志书收录标准与志书质量的关系。元代志家在体例、文风笔法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张铉《至正金陵新志修志文移》中指出,所修志书应用史书体例,认为志书所载应是非善恶、灾祥祸福并举,尤其是人物志,要“善恶毕著”,主张续修方志在取材上略写前志所详写,不录前志已录内容。揭傒斯提出“书善不书恶”的观点。李好文提出应详载与国计民生有关的内容。王恽《汲郡图志引》中认为,志书不可乱载,应“特取其人物、政教、风俗等关于治乱为后世之法者,群分而类聚之”。骆天骧《类编长安志序》、杨维桢《至正崑山志序》中均主张志书应记述枢要,不可散漫。林希元《上虞志序》中认为志书应“详而不失之繁,简而不失其要”。李京《云南志略序》中认为志书所记内容不能道听途说。许汝霖在《嵊志》自序中主张志书选材要精,要去繁芜、朴实质直,反对虚妄怪诞。元代志家还总结了处理旧志的方法,如李彝认为应“订其伪,补其缺,删削其不存”;陈大震提出,对待旧志应兼而取之。关于志与图的关系,李好文提出“图为志设”。后世一些重要的方志学理论在元人的论述中均可窥见端倪。

  (摘自:《方志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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