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
位于马尾区马尾造船厂内,坐东北朝西南,方位角230°。船政早期聘有洋监督(总工程师)和一批来自欧洲的工程技术人员,盖了多座欧式楼房提供洋员办公和居住。其中洋员办公所安放一架自鸣钟,便于洋员和船政人员作息。民国后,设号兵,用军号来调整员工上下班,但报时仍以时钟为准。为方便员工观看钟点,1926 年由福州船政局局长陈兆锵设计,继任造船所所长马德骥组织施工建一座钟楼,次年完工。钟楼具有浓郁的法兰西风格,平面呈方形,共五层,通高18.2 米。第一、二层各四根边长0.56 米的方形钢筋水泥柱;第一层曾作为总务办公室,楷书“总务处”三字犹存;第二层起四面边沿饰铁艺栏杆;第三、四层向内收分,四边设廊,廊内砌墙,四向开拱劵门洞;五层四面墙上原来各镶圆形大时钟一面,时钟由造船所仪表车间精制,直径1 米,现存圆窗。楼顶八角形,安装南北指向标和风向标。1939 年被日机多次轰炸,钟楼受损,机械钟被毁。1984 年经修缮,钟楼基本恢复原貌,但未安装上时钟。1988 年公布为马尾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991 年4 月公布为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2001 年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