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6月1日起施行
2019-06-0309-24-24来源:福州日报

  《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于6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明确了政府和部门职责,细化了非遗的调查认定、传承传播的内容,对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单位的权利义务、动态管理等作了补充,对文化生态保护区、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非遗的传承发展等内容作了规定,为我省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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