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石器时代 福州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具有悠久的历史。远在距今4500—5000年前乃至7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即有原始人类的氏族部落在这里定居。“闽族”人就是当时的土著居民。据汉代许慎《说文解字》中说:“闽,为东南越蛇种。”这里地处亚热带,自古多蛇,所以,闽族人以蛇为图腾。他们在这里从事原始渔猎活动,并开始饲养畜类和从事简单的农业劳动,平潭县平原乡南垅村壳丘头,闽侯县甘蔗镇昙石山、竹岐乡榕岸庄边山、白沙镇溪头和福州市区新店镇浮村山等处考古发掘的史前文化遗址,证实了这一点。壳丘头遗址年代最早,距今5500—7000年,系福建省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新石器时代遗址。遗址地处山麓坡地,散布范围约3000平方米。1985年对其进行发掘,清理贝壳堆积坑21个和残墓葬1座。出土的石器打制和磨制兼有,打制石器有砍砸、刮削器,磨制石器有小型梯形石锛,还有福建过去从未发现的穿孔石斧、石刀等。骨器有凿、匕、镞等,陶器则以手制夹砂陶为主,有釜、罐、豆、盘、碗、壶等,装饰手法以戳点、刻印、贝印为特色,少量施红衣,饰绳纹。陶器中较为完整的纺轮和形态各异的支脚,为福建境内其他贝丘遗址所未见。而闽侯县昙石山文化遗址则最为典型。昙石山位于荆溪镇恒心村闽江畔,距福州市区22千米,是一座高出江面20米的长形山岗。这个文化遗址发掘面积2000平方米,几乎是由当时人们丢弃的蛤蜊壳、贝壳、螺壳堆积起来的,有的地方厚3米左右,故称“贝丘”遗址。1954年以来,经过八次考古发掘,出土文物千余件。其中发现深厚的蛤蜊壳层,大量的石器、石锛、石刀、石斧、石镰、骨器、陶器、蚌器和陶网坠,以及猎、狗、牛、鹿等兽骨,可以推断在5000年前的闽江下游两岸,福州地区丛林处处,古木森森,气候温和湿润,华南虎、亚洲象、棕熊、水鹿等热带动物成群出没,宽阔的闽江就从这里入海,大片的浅海滩涂上鳞甲水族繁生,螺蚌蚬蛤遍地,先民们在闽江下游两岸临水合群而居,其社会活动以渔猎为主。通过发掘的烧陶的窑基、取暖的火塘、房屋的残基和墓穴等,可以证实昙石山人已经过上定居的生活,有了原始的小村落。他们有的还处于母系氏族社会,但多数已按照血缘关系结成父系氏族公社,过着共同劳动、共同享受、没有剥削、没有阶级的原始社会生活。昙石山文化遗址的遗物中,陶器以夹砂灰陶和细泥磨光灰陶为主,纹饰主要是拍印的条纹、交错条纹及绳纹,还有篮纹、堆纹、镂孔、凹点纹、曲尺纹、圆圈纹、斜方格纹、叶脉纹、双圆圈纹和彩绘。器形有釜、鼎、壶、罐、碗、盆、钵、豆、簋等,制作技术手轮兼用,技术比较进步。其中轮制的薄陶器,造型匀称,胎壁厚薄均匀,有的泥陶器壁很薄,仅0.1厘米左右,且遍体布满整齐的旋纹。陶器随着农业经济和定居生活的发展而大量出现,成为新石器时代的突出特征。昙石山文化陶器的发展,反映了当时福州原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及其水平。由于这里的文化遗存与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同时代的文化遗存有着明显的不同,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因此被称为“昙石山文化”,是中国东南沿海一带重要的、富有时代性的文化遗址。它与台湾省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很相似,可能属于同一类型;与国内其他新石器文化,也有着一定的共性和联系。这与《逸周书·王会解》中所说的“东越海蛤……其人玄贝”和《汉书·地理志》中关于“越族以渔猎山伐为业”的记载也是相符的。
青铜时代 在距今3100—3600年的商代,中国已进入文化发达的青铜时代。青铜时代的特征是大量几何形印纹陶的出现。福州青铜虽不够发达,但黄土崙遗址仍不失为最典型、最富特色的文化遗存。闽侯县鸿尾乡石佛头村黄土崙,是小盆地中的一座孤立的小山丘,海拔40米,遗址面积约5000平方米。1974年以来经多次发掘,从19座墓葬中清理出土了200多件陶器,以灰色几可印纹硬陶为主,造型奇特,有豆、杯、罐、壶、尊、盂、勺、钵、釜、簋和虎子形器、垒形器等生活器皿,还有少量纹轮、网坠等生产工具。这些都是本地烧制的,而且属于火候较高、渗有少量细砂的泥质灰色陶器,表明这是一个深受中原商周青铜文化影响,而又具有浓厚地方色彩的文化遗存。1984年,北京大学考古专业实验室对黄土崙印纹陶文化层中采集的木炭进行“碳14”测定,确证它是距今3250年左右的商代晚期遗物。从而可以推断,当时的福州地区已经随着中原地区进入了青铜时代。
青铜时代,福州地区的农业生产在新石器时代的基础上有了较大的发展。青铜生产工具用于农耕,提高了开发土地的能力。铜钁可用于锄土,铜斧可用来砍伐森林,开垦荒地。但在这些青铜农具中,尚未发现类似铜犁那样的农具,说明福州地区还处于“锄耕农业”阶段。从总体来说,福州地区青铜器出土的数量并不多,青铜农具尤少,这又说明福州青铜器未被普遍用于农业生产,石器仍然大量应用于农业生产和渔猎生活。这一特点与福州的地理环境关系较大。福州河流众多,先民们都住在滨水地区,其分布多与近代村落相符。青铜时代,福州地少人稀,劳动力缺乏,地势低洼,土地肥沃,水资源较为丰富。其农业属于水田稻作农业,耕作方式也是与之相适应的“火耕水耨”,也就是以火烧草,不用牛耕;直播栽培,不用插秧;以水淹草,不用中耕。这种耕种方式虽然较为粗放,但尚能因地制宜,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因而后来延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青铜时代,福州地区农业生产已经发展起来,农产品也有了剩余。黄土崙印纹陶随葬品中有较多的甑、鼎等蒸煮器和容器,还有大量的酒器和酒明器。这表明粮食等食物的增多,也表明粮食已达到食后有余的程度。
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制陶业、纺织业也相继发展起来,并出现了新兴的手工业:青铜铸造业和造船业。黄土崙陶器继承新石器时代快轮制陶法,多系轮制,且品种丰富,造型奇特,制作优美,具有强烈的仿青铜器风格,它们主要为生活器皿,包括豆、杯、缸、瓶、壶、尊、盂、勺、钵、釜、簋、盘、虎子形器、垒形器、鼓等15种器型,共158件。有些陶器为前所未见,以商周时期流行的云雷纹、回纹为母题花纹;同时,应用了各种泥条附加堆饰和动物捏塑的耳系装饰,大部分器物的口沿、颈部、腹部都留下了明显的轮旋痕迹,说明当时的人们已具有熟练的轮制技术。陶器工业也有所创新,不少器型是用2—3种不同器物的某一部分,巧妙地变换组合位置粘接而成的。此外,在新店浮村和福清东张等地的遗址中,也伴随出土较多的釉陶,即原始青瓷,开创了瓷器的先河。
青铜时代,福州地区纺织手工业在新石器时代纺线编织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有人推测,闽越人生产大麻和苎麻的历史远远不止3000年。《吴越春秋》载:“越罗谷纱”,说明先秦时期越地已有丝绸器。
古闽越人善于造舟和用舟。《淮南子》载:“胡人便于马,越人便于舟。”《越绝书》载:越人“水行而山处,以船为车,以楫为马,往若飘风,去则难从”。《汉书·严助传》载:越人“习于水斗,便于用舟”。这些古文献的记载都说明了这一点。连江发掘出一只独木舟,系用樟树树干制成,长7.10米,前宽1.10米,后宽1.50米,残高0.82米,两侧舷板由前向后斜起,据科学研究部门对舟体木材的测定,其上限为公元前290年,下限为公元前100年。此舟造型古朴,加工粗糙,但舟体有明显经过粗笨的金属加工的痕迹,可能就是闽越族人所造的<舟乌>𦪕船。
福清东张遗址发现一座青铜时代的先民住房,面积为4.5米×3.5米,建筑在地面上,墙基用石块叠筑,靠面墙有一个用石块围长的圆形灶坑,灶坑的周围有木炭、兽骨和夹砂陶片、彩陶片等,说明了当时人们居住条件的改善。
《逸周书·王会解》记载:“东越朝问于周”,《周官》记载:“司隶掌帅四翟之隶……蛮隶、闽隶、夷隶、貉隶”,说明当时的闽族人不仅隶属于周朝,而且和中原地区一样进入了奴隶社会。但是,古闽族人在体形和生活习俗上,与中原华夏族都存在着差异。他们个子矮小,面短须少,鼻宽眼圆,习惯傍水而居,好水斗,善于驾舟行筏,常常沿江捕捞水生动物充饥,而且还有“断发文身”的特征。
尽管在考古发掘中,古闽族人在闽江沿岸生活劳动、创造福州历史上的原始文化的活动已得到印证;但是直至春秋时期,史书仍很少关于闽族人活动的记载。从仅有的史志记载中得知,春秋末期至战国期间,闽族人已懂得冶铸铜矛、铜剑,并掌握造船、驾舟等技术,还制造出精美的荃葛(细葛)。传说越王勾践的父亲允常曾经聘请冶炼名匠欧冶子到福州铸剑。在今福州市鼓屏路东侧还有冶山和欧冶池等遗迹,反映了春秋时期江浙地区的冶炼技术已经传入福州。(黄启权)
(来源:《福州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