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义铨同志是我区最早的社会助理员,年已六十多岁,虽已退休,但精神焕发,记忆力很好,现住东门晋安新村12座。这是一座很旧的小木楼,由于四个子女都已成家,且三代同堂,张老只能住在走廊上。虽然居住条件较差,张老仍保持了精神的愉快,并很乐意为我们提供一些回忆材料。
他的回忆从解放前接收旧区公所开始。他告诉我们,1949年8月17日福州解放,25日市军管会即派孙立保等二人接收了旧区公所。旧区长赵钟奇暂时留任(赵现住本区岭下街88号)。30日成立了新的区公所,由军代表孙立保宣布李新华任区长。新区公所工作人员有14人,除区长外,还有秘书陈坤荣、民政助理员张步余、调解助理员翁玉铨、财粮助理员密世坤和李名勤、工商助理员谢绍钦、社会助理员张义铨、文教助理员林文庄,加上会计、通讯员、炊事员、传达室工人等。福建日报所登载的和市档案局材料中写的孙立保为仓山区长都不是事实,孙只是接收旧公所,后任仓山公安分局局长的。
1949年冬,在福州市委工作队的基础上成立了仓山区工委,成员有李区长、孙局长等四人,属于半公开性质。
张老说,他任仓山区社会助理员时负责社会救济、优抚烈军属、生产自救等工作,是干出了一些成绩的。
1952年“三反”、“五反”时,全市十个区中有九个区的社会助理员有贪污受贿事实,独仓山我社会助理员没有贪污受贿材料,许亚市长不太相信,亲自派检查组来查账核对,发现有个非烈军属的陈××发放了最高救济数额500斤大米。检查如获至宝,但经张老本人核对后,证实陈××是本区工农街×号地下党员周×之父,有十多年支持革命的经历,虽不是烈军属却应该享受最高救济待遇,这时领导始把他提为民政科副科长。
张老负责的1950年、1951年、1952年冬赈救济工作都进行得很周到。1951年任务最重,那一年,全区接受救济的有4000多户,占全区总人口的25%。1950年9月后,生活困难户,由基层8个居委会调查摸底,除有证可核的烈军属之外,还为赤贫户、固定救济户、临时救济户等三种人建立专门卡片,以备随时发放救济金和救济米。救济按每户的人口计算,赤贫户每户一口发大米20斤、每户二户发30斤、每户三口发45斤,以下每加一口加发15斤大米。发钱分4—5—6元三等每户一口发6元、二口发11元、三口发15元,四口以上每口加4元,烈军属中一等特殊困难户一次发500斤大米、二等困难户发100斤大米,三等烈军属困难户发50斤大米。古说语说:民以食为天,解放初期的社会救济工作,对稳定城市人心,安定社会秩序起了很大作用。
1952年,政府还帮助上渡的20多户烈军属组织互助组,把每户应发20元的救济入股作本钱进行生产自救,各户生活困难费用另行拨付。上渡烈军属互助社(经营京果粮食)成立后,由军属叶新茂任社长。后来解决本区烈军属生活困难,多采取了生产自救方式。如仓前精盐厂(即现省精盐厂)、福州第一无线电厂的前身电木厂、三叉街的福州医疗化工厂等都是由区民政科组织烈军属生产自救而开办起来的。
对社会困难救济户,采取了生产自救办法,如救济户林文增,我们扶持他养羊挤羊奶养长毛兔生产自救。1956年后,林又带头办起织带厂,成为组织起来致富的人!
他还告诉我们,仓山区原辖24个保262个甲,为什么建国后变成26个保276个甲呢?原因是港头保的福州造纸厂的全部户口,原属林森县(闽侯)一区管辖,建国后改属仓山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