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6月下旬至9月,在中共福州市委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仓山区开展了一场大规模的群众性清毒运动。这场运动的规模和彻底程度,在仓山区的禁毒历史上都是空前的。经过这场运动,仓山区有组织的贩毒团伙遭到毁灭性的打击,贩毒吸毒活动几乎绝迹。
在我国,禁烟(毒)的历史几乎和贩烟吸烟的历史同样悠久。早在清朝嘉庆年间,由于海外鸦片的大量输入,我国的白银滚滚外流,使当时的清政府财源枯竭,并且严重摧残了中国人民的身心健康。嘉庆皇帝在朝野的压力下,不得不下令禁烟,但是由于清政府的腐败无能,官吏贪污横行,实际上是明禁暗放,致使烟毒遍及城乡,以后的一百多年,历届政府仍是屡禁不止,反而愈演愈烈。以仓山区为例。清光绪、宣统年间,全区有鸦片烟馆达百家之多,几乎每隔二十户就有一家。本世纪二三十年代,仓山更是烟馆林立,盗娼如麻。当时,日本人在仓山开设许多烟土行,洋牌馆(内设鸦片馆、赌馆、妓馆)。为吸引更多的烟客,还雇佣女招待装烟伴吸,国民党政府虽设有禁烟督察处,但挂禁烟之牌,行鸦片走私之实,暗地里从云、贵、川等省大量走私贩进所谓“国土”,如此禁烟,哪会有什么成效?因此烟毒照样泛滥。这种情况甚至延续到解放初期。福州解放后不久,政府即开展了多次禁烟宣传,但由于刚接管不久,社会治安没有完全稳定,暗地里的贩毒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从1949年至1950年底,仓山区的贩毒分子在社会上收购了大量的伪银元券、黄金、美钞、港币,从广东汕头走私贩进烟土16117两,数量巨大,令人咋舌,由于烟毒泛滥,给人民的身体和社会生活造成严重危害。据统计,1949年8月至1950年8月,仓山区仍有烟民200人之多。藤山地区登记烟民50人,其中因吸食鸦片而倾家荡产生活穷困者9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沦为窃盗乞丐者1人,身体衰弱死亡者6人,烟毒危害之深、危害之烈,由此可见一斑。
由于烟毒的严重危害,党和政府下定决心彻底禁毒。从1952年6月下旬起,在市委的统一部署下,仓山区开展了大规模的群众性清毒运动。现将这场运动的经过简述如下:
一、准备工作阶段
这一阶段从6月下旬开始,至8月14日止,主要以公安分局为主,对全区走私贩毒情况进行全面的侦察。市公安局也派出了调查小组来我区协助。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工作,摸清情况。当时仓山区有3个贩毒团伙,即以董菁为首的“福州帮”、以郑玉诚为首的“马尾帮”、以林发钗为首的“长乐帮”。这3个帮派共有成员27人,其中首犯3人,主犯11人,从犯9人,牵连犯4人。这些贩毒分子要么有浓厚的反动色彩,要么是一贯的流氓恶霸。8月14日晚,在市公安局统一指挥下,公安人员一举逮捕了林发钗、董菁、郑玉诚等贩毒集团首犯(另两名首犯林金妹、唐荣藩已于这次行动前先行逮捕),集训了林依伙、陈文清、王炳生等7名二号烟犯,本市的贩毒集团主犯除早已逃亡的,无一漏网。
这期间,为统一领导、统一步调,仓山区于7月底8月初成立了清毒委员会,区委书记李新华任主任,区公安分局局长吴敏任副主任,区长姜彬等7人为委员。
二、运动全面开展阶段
从8月15日起,运动进入全面开展阶段。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是宣传和发动群众,抓紧审讯毒犯以寻找线索扩大战果追缴藏货、传讯登记以及集训烟贩,最后是宣判工作。
1、宣传和发动群众
从8月14日至24日,为宣传动员的第一阶段。14日,召开了全区机关干部会议和基干会议,向广大干部揭露毒犯的罪恶和毒品的危害,说明禁毒的意义和政府的决心,以及运动的领导方法,应注意的政策、纪律。19日由省、市派来的报告员向群众作宣传动员报告。20日开始,由各派出所召集各种座谈会。如基干座谈会、烟馆主座谈会、毒犯家属座谈会,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启发动员工作。
8月24日至9月5日为宣传动员的第二阶段,首先由各派出所召集辖区内群众小型控诉会,用具体人具体事教育群众,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毒犯,促使毒犯自动坦白。在这些控诉会上,当场收到检举信378件,表明群众的积极性初步调动起来了,但是,也有许多现象说明,在群众中还普遍存在麻痹情绪,一些群众抱消极旁观、若无其事的态度,有些知道情况的群众有人情观点,心中有数却缄口不言。针对这些情况,在8月31日召开的全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李新华主任作了进一步的动员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开展广泛的宣传运动,消灭宣传空白点,务使家喻户晓,并要求各界各系统实行“包干”,彻底查清本系统本地区的毒犯和毒品。
会议之后,宣传运动达到高潮。9月4日、5日两天,市、区互相配合出动了宣传卡车沿街宣传,并组织了14个宣传站,出动了大批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许多群众看到了宣传车上游街的毒犯,听了宣传,才相信解放后仍有毒品的存在,从而提高了警觉性。9、10日两天,又广泛发动群众讨论烟犯名单,并提供新的线索。最后,在9月11日,又组织了群众八千人参加市公审大会和收听大会广播,会上又收到检举信50余件。通过近1个月的广泛宣传,确实把群众充分发动起来了。
2、抓紧对毒犯的审讯工作,挖掘线索,扩大战果,追缴藏货。
“八、一四”大逮捕后,公安人员运用各种斗争手段努力扩大战果,力求除恶务尽,主要方法是:
①开展强有力的政策攻心,努力争取毒犯彻底坦白并揭发其他毒犯;
②运用正确的斗争策略,利用毒犯之间的矛盾,迫使他们互相揭发;
③在监房内布置争取过来的毒犯为内线,随时掌握毒犯的情况;
④追来源、查去路、算细帐、努力追缴藏货。
由于采取了正确的方法,进一步扩大战果,追缴了不少藏货。
3、传讯登记和集训毒犯。
对全区凡在1950年2月24日以后有活动但不够逮捕条件的毒犯,由各派出所进行了传讯审查登记,令其缴出毒品具结悔过,然后取保释放,传讯登记中的个别顽固分子再送分局集训。
4、宣判工作。
9月5日至20日,运动转入整理材料和宣判处理阶段。继市公审大会之后,9月18日在天安堂召开了区宣判会。20日,各派出所也召开了小型宣判会。全区80余名毒犯中,主犯18名,除运动前逃亡4名、在押5名外,宣判中杀1名,关5名、未处理2名、释放2名。从犯4名、除在押1名,宣判中关1名、管制1名,未处理1名。惯犯(包括烟馆主)60名中,判刑2名、劳改5名,管制18名。被宽大处理的林金妹等人作为内线,以了解今后毒情,防止毒害复活。通过宣判打击了毒犯的嚣张气焰,教育了广大群众,大得人心。至此,仓山区大规模的群众性清毒运动宣告结束。
四十年前开展的这场清毒运动,成果是显著的,影响是深远的。首先,经过这场运动,使广大群众受到了教育和锻炼,党和政府的威信更加提高。其次,由于采取了果断的措施和群众的大力支持,区内的贩毒集团完全被摧毁,烟毒来源彻底断绝,贩毒吸毒活动绝迹。再次,通过这场运动,掌握了更多的社会不良分子的材料,为以后的社会治安工作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