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东明(1910—1942年)
2019-11-2109-07-25来源: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萧东明.jpg

萧东明(1910—1942年)字海平。福建省闽侯县人,1910年春出生。父亲萧宽,曾赴法国勤工俭学。抗战胜利后,任国民政府经济部地质司司长。生长在书香门第的萧东明,在严格的家教下,自幼懂礼貌,求上进,养成文雅、宽厚的品格。他的学习成绩在中小学时就很好,尤其是英语的功底十分厚实。1931年夏,萧东明从金陵大学毕业,次年11月初,调中国外交部工作。1934年3月,任外交部交际科科员。他极富爱国心。“七七”事变后,许多地方相继沦陷。萧东明十分感慨,决心以实际行动报效祖国。1939年夏,他升任中国驻菲律宾总领事馆随习领事。这一年,正是抗战最艰苦的年头,萧东明深知此行是受命于民族危难关头。然而,他在与家人告别时,却充满了乐观和信心。

中国驻菲律宾总领事馆人员连同萧东明在内8人,这些外交官个个阅历不凡,人人独具特长,是一个热爱祖国,团结一致,富有外交经验的群体。由于萧东明身强力壮,熟悉英语及当地民情,承担了在华侨中募捐、组织宣传队等任务。他工作大刀阔斧,废寝忘食,在华侨中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当时,为国内抗战而进行募捐是领事馆的一项任务,仅从1941年4月至年底的9个月中,总领事馆就募集了1200万菲币和大量物资。其中一部分,由国内援助中国抗战的西德友人王安娜女士安排,辗转发往延安的八路军的后方基地。

1941年12月,日军偷袭珍珠港后,大举进攻东南亚。驻守菲律宾美国军队在日军的大兵压境之下退守巴丹半岛,马尼拉市无兵据守,城内空虚。在这严峻的时刻,中国驻菲律宾总领事馆既要设法保护当地著名侨领的生命安全,又要在对华侨的生命财产采取防护措施,以免遭日军侵害,应变任务十分艰巨。为此,杨光泩总领事要求全体人员,在未奉撤离命令之前,绝不擅离职守,应负起保侨重任。接着他对人员作了具体分工,要求立即行动。萧东明被分配参加组织各界临时服务队,他奋力安排文教人员疏散,指挥烧毁各种爱国捐款存据、救国公债登记表及其他重要文件。恰巧这时,中国政府委托美国印制的一船钞票在归国途中因战争爆发滞留在马尼拉海关。鉴于局势日益恶化,总领事馆奉命烧毁这笔巨款。于是,萧东明与馆内其他人员挥动刃具,先是裁去钞票一角,以防止流通。后因数量太多,短时间内难以裁完,大家断然决定点火焚烧。顷刻,整整一船钞票化为灰烬。随着日军的逼近,马尼拉华侨界人士劝说萧东明等人撤离,但被他婉言谢绝。当地侨领深受感动,纷纷表示愿意一道坚守阵地。

1942年1月2日,马尼拉市陷落。当天,日本驻菲律宾领事馆人员要求中国驻菲领事馆脱离重庆国民政府,承认已经投降日本的南京汪精卫伪政府,否则,中国领事馆人员将被剥夺外交豁免权,人身安全也不受保障。日方的蛮横无理要求遭到我领事馆全体人员的断然拒绝。于是,从1月4日起,日本宪兵陆续逮捕了中国驻菲总领事馆8名外交官。起初,日方还存在幻想,图谋劝降。不久,当获悉中国领事馆曾经烧毁账册,并有一贯抗日时,即胁迫外交官们两天内答复接受3个条件:1.通电重庆政府,劝其对日本“媾和”,并宣布拥护南京汪伪政府;2.限定3个月内,为日本占领当局募捐,捐款数为菲华侨1937年至1941年给重庆政府捐款菲币的双倍款项;3.组织新华侨协会,与日占领军当局合作。如果上述条件被接受,被拘人员即可获释,被封财产可解封,已动用者可照价赔偿。对此,杨光泩总领事代表全馆人员表示:对和平问题,无须再发通电;捐款方面,因战事发生,交通、商业均告停顿。至于另外组织华侨协会,已闻外间有人在行动,无须我们再去组织。日占领当局无言以对,恼怒之下,于3月19日将萧东明等8名中国外交官关押在圣地亚哥炮台监狱。

历史悠久的圣地亚哥炮台,位于巴士河左岸,它是西班牙殖民主义者征用中、菲两国民夫筑成的堡垒。日军战领菲律宾后,利用该炮台的地貌,充作监狱,内设各种刑具。炮台底层有一条通往巴士河边阴森森的石砌隧首,每逢涨潮,河水沿隧道漫至囚室,成为名副其实的水牢。萧东明等人囚禁在此,遭受日本占领当局百般凌辱和各种酷刑,被折磨得体无完肤,瘦骨如柴。然而,萧东明始终不改爱国初衷,他与同事互相照料,相互勉励,与敌人作斗争。

在监狱外面,菲律宾人民群众与各界华侨以各种方式反抗日本侵略者的血腥统治。日本占领当局迁怒于中国驻菲领事馆的外交官们。他们置《日内瓦公约》和《海牙陆战法规》于不顾,在1942年4月17日,以萧东明等人犯有“从事抗日活动,军事协助重庆政府,扰乱治安,抵制日货”“四大”罪状,判处死刑。当天下午,秘密押赴华侨义山,遭日军枪决,萧东明时年32岁。1947年7月7日,中国政府运回萧东明的遗骨,葬在南京雨花台。1989年1月国家民政部追认萧东明为革命烈士。(郑则善)

(来源:《福州革命烈士传略》,中共福州市委党史研究室主编,海风出版社出版,1995年5月第一版)


点击显示全部 》
微信公众号
主办:中共福州市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邮箱:fzdsfzs@126.com 闽ICP备20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