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获悉,郭鹏凯等13人被授予“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昨日审议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授予郭鹏凯等13人“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认为郭鹏凯等13人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根据《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条例》,决定授予郭鹏凯、穆言灵、程高登、博娜蒂娅·坦德拉德薇、阿拉丁、陈奕廷、张铠鑛、吴换炎、张泰卿、林逢生、林宏修、张仕国、熊雨前等13人“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
《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条例》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其他市外人士,可以授予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
在促进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发展国际友好城市关系,提升福州国际形象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促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交流合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为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城市建设、环境保护与资源合理利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直接投资或者引进资金、人才、高新技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为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中事迹特别突出的;
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同时,条例规定:外籍人士在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并对本市友好的,可以授予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
记者了解到,为鼓励福州市荣誉市民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对外交流合作、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作出更大贡献,福州市荣誉市民享有四方面的礼遇:应邀列席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应邀参加福州市举行的重大活动,享受贵宾待遇;在福州市居住期间和出入境时,享受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的相关便利和服务;福州市政府规定的其他礼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