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漏者铢两必诛,奋勉者细微必赏,无非以鼓励诱进为心,以经久远图为计。”
沈葆桢的用人准则是惩贪、惩懒、惩假,奖守职奉公、奖勤能奋力。在总理船政任上,一项任务、一项工程告一段落后,他对属员总是“谨加考核”一次。原先是“因事而任人”,待考核时“因人而考绩”,考核每位属员成绩,包括所聘雇的“洋员”也在考核之列。他在奏报中说:对属员“苟有所效,虽小善不敢没,以仰体朝廷作养人才之心;苟无可录,虽所亲不敢滥,以上副国家慎重名器之意。”
船政衙门老照片
有一位属吏,因买铜不报,他毫不容情,严厉处置。洋员白尔思拔“不遵约束”,达士博“遇事刁难”“居奇挟制”,贝锦达“办事迟缓”,布爱德“负气凌人”,都受到“革退”“驱斥”处理。
对有才能、有功绩的属员,沈葆桢通过考核对他们加以奖励或提拔,甚至随时予以呵护。船政委员李庆霖从闽通商局调入船政任职一年多,“劳瘁不辞,并无劣迹”,而闽浙总督吴棠却挟怨奏请将李革职。沈葆桢上奏为李申辩,使李无事,得以仍留船局做事。船政提调周开锡受匿名揭帖中伤,委员叶文澜为讼棍翻控,闽浙总督吴棠也想对他们过不去。沈葆桢以周开锡为船政各员“领袖”,且甚“有功”于闽省,叶文澜于诸绅中“工程较熟”,对他们予以保护,使他们能专意从公,不为“浮言”、讼棍所困扰。
由于奖惩严明,船政工程得以顺利开展。闽浙总督英桂在致总署函中反映说:“闽省船政,事属创始。在当局者煞费经营,事事力求实济,而旁观者,转视为利薮,群起觊觎。且所用洋员洋匠,大率惟利是趋,桀黠者又居其半,动辄挟制居奇。幸沈大臣赏罚严明,咸知儆惧。”
掌握好奖和惩,这是人才使用中的重要技艺。沈葆桢对此有深刻认识,并身体力行做到奖惩严明,这是值得赞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