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 即地方志。它是以地域为单位(主要是行政区划),按一定体例,综合记载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及自然方面的书籍。编修方志是中国悠久的文化传统。中国方志的内容由简单到复杂、体例由不完备到比较完备有一个发展过程,大约到了宋朝才逐渐定型化。明、清两朝,特别是清朝,是中国方志发展的繁盛时期,现存旧方志以清朝为最多。
中国方志的类型有主体与支流之分。主体类型主要是按行政区划而定,如通志(省志)、府志、州志、厅志、县志、乡土志和里镇志、岛屿志(卫志、关志、道志、盐井志、土司志也属此类)等等。支流类型就自然对象而分则有山志、水志、湖志、塘志、河闸志等等,就人文对象而分则有书院志、古迹志、寺观志、游览志、路桥志(记一方之琐闻、轶事,也兼及政治、经济、文化的杂志也属此类)等等。
方志的特征可概括为四:地域性是方志的首要特征。无论主体类型或支流类型的志书,都表明着特定的地域范围。由于各地的自然、人文情况千差万别,因此记载这些内容的志书,便具有鲜明的地方色彩。这是其他任何书籍所无法代替和突出的。时代性是由方志特定的成书过程所决定的。方志大都每隔数十年续修一次,这种前后相续的阶段性,也就是它的时代性。借助方志的时代性,可连续考察一个地区的历史和现状,摸索经验,以利各方面事业的发展。综合性也是方志固有的特征。随着社会发展、科技进步,除各学科本身的发展外,它们之间相互交叉、渗透,彼此促进,也是必然的趋势。作为地方百科全书的志书,要适应这种形势,也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手段。实用性是由方志所蕴藏的极其丰富的资料所决定的。
在世界文献宝库中,中国地方志是一份举世瞩目的瑰宝。
梼杌 (一)古代传说中的神名和怪兽名,常用以比喻恶人。(二)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史籍名。《孟子·离娄下》:“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有人认为是我国最古之方志。
乘 载录。历史之意。《孟子·离娄下》:“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孙奭疏:“以其所载以田赋乘马之事,故以因名为乘也。”朱熹注:“或曰,取记载当时行事而名之也。”亦称地方志书为乘。如元于钦《齐乘》、明谢肇淛《西吴支乘》、明万历年修的翼城县志曰《翼乘》。家谱也有称家乘者。
地记 我国早期地方志书。它一般只记载疆域、山川、古迹、人物、风土,尚未及于政治、经济、军事、艺文,内容较为简略,神话和传说成分很多,故在内容和体例上,未臻方志之体。西汉王褒的《云阳记》、东汉李尤的《蜀记》即为此种地方志书。
图经 方志之别称。秦汉称方志为图经、图记等。宋王应麟在《玉海》中称:“图则作绘之名,经则载言之训”,也就是说,图经是图加文字说明。图经开始以图为主,以经为辅,隋唐后逐渐以经为主,以图为辅。从现存的《沙州图经》、《西州图经》残卷来看,唐代图经的体例,类目,已有区划、官署、河流、释道、学校、寺庙,古迹、歌谣等项,已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地方志体例。南宋以后,图经这一名称逐渐消失。
图志 隋、唐、宋、元时代的一种地方志。属图经一类,仅名称不同而已。较早的志书是图在先,文在后,以图为主,故名图志。最早的图志是隋《区宇图志》。在现存的图志中,有的图亡文字存,如唐李吉甫的《元和郡县图志》,至宋,图亡,遂改称《元和郡县志》。
图说 某些古方志名称。是以图为主,用文字加以说明的著作。如黄元忠《岳郡图说》。
图考 古方志名称。以图为主,加考证文字。明清较多,如明陈沂《金陵古今图考》。
一统志 记载全国舆地的总志。由史官受命编修。元朝始有此名称,元有官修的《大元一统志》,已残缺不全,是仿唐《元和郡县志》,宋《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等志书体例,编纂而成。明有官修的《大明一统志》,清有官修的《大清一统志》。
省志 以省为单位撰修的方志,也称通志。明代始有省志,清代各省都编有通志,如《畿辅通志》、《河南通志》、《山西通志》等。辛亥革命后有《黑龙江通志》、《绥远通志摘》、《河北通志稿》等。省志也有俗称“大志”、“全志”等的。
通志 参见“省志”。
总志 省志的别称。如魏朴如《四川总志》、明成化《河南总志》。
城市志 以城市作为记述对象的地方志书。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是人类文明的标志。城市志要历史、全面、系统、科学地通过具体事实的记述,从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反映城市的本质和面貌。我国早在汉代就出现了《长安图》等类型的都邑志,宋代有《长安图》、三部《临安志》,清代有《日下旧闻考》,近代有《天津志略》、《首都志》等。现代修城市志要适应当代城市发展的需要,广泛吸收城市科学体系各学科理论、方法和研究成果,编写新型城市志,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
都会志 通志中的专志之一。嘉靖《浙江通志》第十志卷六十一、六十二专门记载春秋越王勾践都会会稽,五代吴越王钱镠都会杭州,宋室南渡建都临安的经过,以及城池、宫殿、境界、古迹和其他建筑。这种以都会立志的情况为其他志书所少见。
州志 是记载一州事迹的方志,明、清盛行。有名的州志如:明胡松撰《滁州志》,谢少南撰嘉靖《全州志》等。
郡志 亦称郡书。以古代行政区划上的“郡”,为记述对象的志书。始于秦汉,兴于魏晋南北朝,沿袭至唐。如陈寿《益都耆旧传》、宋范成大《吴郡志》等。为仿古义,郡制已亡后,仍有以郡为志名者。如清康熙《宁州郡志》。
府志 是记载一府事迹的方志。现存世者,以南宋周淙撰《乾道临安志》为最早,但已成残卷。此外如施宿撰《嘉泰会稽志》、周应合撰景定《建康志》,都是府志中早而著名者。
道志 以道作为记述对象的一种方志。有的是兵备道主修,体例略同于关、镇、卫志,有的是分巡道主修,体例略同于省、府志,如《湖北下荆南道志》。这种地方志现存很少。
厅志 记载一厅区域事迹的方志。著名者如黄可润纂修的乾隆《口北三厅志》。
县志 记载一县事迹的方志。今存地方志中数量最多的一种,是编纂省、府、州志必须采摭的资料,可说是地方志中的基本部分。县志始于宋,明、清最盛行。存世者以清代最多。全国各县大都有县志。
分县志 记载分县事迹的志书,又名“县丞志”。分县是附设于大县之下的县,一般是大县八品县丞兼管分县事务,并主修分县志。分县制度在明、清时代的职方官制中没有明文记载,但可从分县志中找到分县的基本情况。如清代中叶以后,仅甘肃省就有九个分县,大都纂有“分县志”。比较知名的如清光绪《打拉池县丞志》。
旗志 记载一旗事迹的方志。始于清代东北、内蒙古地区。如清光绪《土默特旗志》。
简志 地方志志体的一种。50年代湖北省地方志编修委员会曾编出《孝感县简志》、《汉川县简志》等七部。采取先分时期、后分门类的办法。当前有些地方用简志、县情等名称,在编修正式地方志前,先修简志。其体例、结构都采用地方志体,是地方志的筒略本,也是正式出版地方志前的准备和中间成果,如《呼伦贝尔盟情》。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有《浙江简志丛书》。
乡土志 地方志的一种。大致与风土志类同,但所载范围稍异,大至一省、一州、一县,小至一地一乡。如旧志中有《黑龙江乡土志》(民国2年版,林传甲纂)、山西《保德县乡土志》(光绪三十三年刊,吴大猷撰)、湖北《乾镇释乡土志》(民国7年稿本,周庆璋纂)等。乡土志产生较早,南宋绍兴五年(1135年)就有常棠编成《澉水志》。清末至民国初年乡土志多作为蒙学教材编写,一般含历史、舆地、格致三方面内容。下设门类各地多寡不一,有的直接冠以“教科书”之名,如《江西乡土地理教科书》(光绪三十三年版,陈庆林纂)。由于记载详细,这类乡土志也保存了大量珍贵的社会历史资料。
风土志 (一)地方志的一种。它与一般方志类同,总括一方地理沿革、水利赋役、风俗物产、学校典礼、兵事职官、艺文古迹、人物烈女等,反映该地特定历史时期的自然和社会风貌。风土志一般设有疆域、河渠、赋役、学校、兵事、职官、艺文、金石、物产、风俗、人物等目。如旧志中有《深州风土记》(光绪廿六年版。吴汝纶纂),《涡阳风土记》(民国13年版,黄佩兰纂)等。(二)通志、总志中的分志。以志书体记载一方的土地、山川、风俗、气候状况。如山川的方位、地形的轮廓、土壤的种类、植被的分布、雨量的多寡、气候的寒热、民风的强弱、习俗的特点、物产的品种等,反映该地的地理风貌、气候特点、物产特色和土著风俗习惯。如旧志《寿阳县志》(光绪五年续修,张嘉言总纂)卷十有“风土志”,《山西通志》(光绪十八年版,王轩总纂)第五“记”中有“风土记”。
土司志 也称土司司所志。这类方志多为少数民族地区土司所主修,在明代已有,如《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引载有《大渡土千户所志》、《天全六番招讨使司志》等,均属此类。上海图书馆藏的《白山司志》(今广西境),是清代白山土司王言纪主修的当地志书,体例略同于州县志,惟志书卷端首列“世序”一篇, 以纪土司家世,此为一般州县志所无。在清代初叶,云南有名《标格丁》者,不著撰修人姓名,用汉、傣、彝三种文字书于蒲叶之上,凡一百三十六片, 以编年体记物候及云南边疆大事,一直为土司保存,世代传袭,后散佚,亦属土司司所志。
盐井志 独见于云南一省。盐井在元代始设官吏,称为“提举”,专理盐务。明、清两代盐井亦承袭元制,仍设提举,为同知衔,除管理盐务外,又监理刑名政务。康熙时下令纂修《一统志》,向各省、府、州、县征集志书,黑盐井(云南广通)提举沈懋价,以为“盐井之制,同于州县,不可以无志”,于是倡修《黑盐井志》以呈,盐井有志,乃始于此。是志除记载盐务外,兼记天文、舆地、古迹、风俗、物产、衙署、学校、政典、人物、艺文等,体例略同于州县志,仅突出盐政而已。随后有沈鼐、张约敬纂修之《浪井志》(云南盐兴),郭存庄、赵淳纂修之《白盐井志》(云南盐丰)等。
志乘 即地方志。章学诚《文史通义·和州志政略序例》: “夫州县志乘,比于古者列国史书,尚矣。”后一般称地方志书为“志乘”。
志稿 即方志稿本。方志称志稿者,如明戴璟《广东通志初稿》、民国万福麟《黑龙江志稿》等。
志略 地方志书名称的一种,如清袁昶纂《吉林志略》。
记 记载事物的文章和著述。《庄子·天地》:“记曰:通于一而万事毕。”志书称“记”者,如宋修《太平寰宇记》、吴汝纶《深州风土记》等。
传 方志的别名之一。主要记述地方的人物与风俗。此类书以东汉《南阳风俗传》为滥觞,相继而作者甚多,仅汉时就有《海内先贤传》、《沛国耆旧传》、《陈留风俗传》等。魏晋南北朝时,以耆旧、先贤等作一地传名的,为数甚多。隋唐以后,这类书锐减。这种单记人物、风俗的传,大体是从“正史”纪传的“传”脱胎而来。随着方志体例的发展,它为新兴的体例所概括而湮没。清以前的这类传书,没有一部流传至今,现在所见的,只是一些散见于类书、政书、注文中的片段条文。但清末民初,又有人撰著这种传,如顾沅的《吴郡名贤象传赞》、马通伯的《桐城耆旧传》、徐世昌的《大清畿辅先哲传》等。
书 (一)载籍的通称。《史记·礼书》司马贞索隐:“书者,五经六籍总名也。”(二)我国“正史”中,将记载典章制度的部分名之为书。(三)古代私撰志书亦有称书者,如明何乔远《闽书》。
考 原意有查核、研求、研考之义。古代官修、私撰史志书亦有称考者,如清乾隆时官修的《日下旧闻考》、清王先谦撰《日本源流考》等。
略 原义有大略、简略之意。古代私撰史志书之名称有称“略”者,如明谢肇淛《滇略》、任庆云《商略》等。
续志 旧方志的一种。明清较多。在前代志书的基础上只记以后一段历史时期的事情,叫“续志”,体例基本依照前志,有的只是类目上略有增删。如陕西省武功县现存志书就有《武功县志》和《武功县续志》。
补编 补编以旧志为据,经考订,纠其误漏,补续新内容。如清刘风纶《兴国志补编》。
志余 编志余下的资料,辑录在一起附以志后称“志余”,类似“附记”、“附录”,以保存资料,待续修者采择。如嘉庆《上海县志》,全书分疆域、水利、赋役、建置、职官、选举、人物、艺文八志,而以“志余”、“叙录”结尾,统为十类,五十六子目。
志补 即补志,断代补修或局部补遗的志书。如明邹衡《嘉定志补》。
专志 亦称专业志或行业志。记载一个地方的专项事业或专项事物基本情况的著述。古代志籍中如《职官考》、《科第考》、《人物志》、《经籍志》、《艺文志》等属之。现代专志如: 《民族志》、《交通志》、《铁道志》、《植物志》等。它们一般可独立为专书,是编纂地方志的重要资料。也可做地方志中的分志名称。
分志 地方志整体的组成部分。在志书总体设计中,根据客观事物性质异同,分成几个相对独立又紧密联系的部分,分别立志,通称分志或专志。如“建置志”、“地理志”、“经济志”、“政权志”、“风土志”等。
外志 (一)屈大均称其所著《广东新语》为广东之“外志”,据《国语》为《春秋》之外传,《世说新语》为《晋书》之外史,而称《广东新语》为广东之外志,意为记《广东通志》以外之事,以补其不足也。(二)明嘉靖《惠州府志》卷十四外志,“外志何,志仙释,志方伎,志宦者,志猺蛋也……内君子而外小人,内中国而外夷狄,易春秋之义也。”(三)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之《台湾府志》亦设外志,记述内容有灾祥(兵乱附)、寺观(宫庙附)、古迹、坟墓、杂记等。
合志 我国旧方志的一种,指将两个以上同级别或不同级别的政区合编为一志。例如:陕西《咸宁长安两县续志》、安徽《泗虹合志》、江苏《上元江宁两县志》等等。合志一般是因“本处一地,史事难分、撤并频繁、建置较迟”等原因而将几地合写为一志。此种体例对当前我国修志实践有一定参考价值。
地理志 区域地理学的别称。以某一特定的区域为对象,全面系统地记述阐明该区域地理环境及其与人类活动的关系。在地方志中是一篇(志)名,通常以所记的特定区域为对象,把所辖范围内地理环境的各个要素,诸如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物、动物、自然资源,以及其它地理环境要素等,进行较为全面系统的记述。
气候志 区域性的气候总结。通过多年气象资料的整理分析,绘制各种气候图表,叙述气象要素时空分布的特征及其规律,以反映该区气候的一般状况和变化情况。
生物志 方志篇目名。曾见于民国时期所编县志中,如《同官县志》,即载生物志,内分植物、动物二目。在新编地方志中,是省市志专志之一,以志书体裁记述地方生物发展演变的历史及现状。其内容一般包括:1.植物:植被区划及其特点;植物分类;珍稀植物;植物资源;植物保护、管理、利用、科研。2.动物:古代动物;野生动物种类;珍稀动物;动物分布;动物资源;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利用、科研等。
地名志 记载某一区域内的地名的专著。清顾炎武撰有《营平二州地名记》。在新编方志中,一般都设有“地名志”类,系统记载一地各种地名,主要包括自然地名、政区地名、村寨地名、交通地名、城市地名等项。截止1983年底,全国已有四百二十六个县、市编印出了《地名志》或《地名录》,可作为当地的标准化地名手册。
游览志 为游览胜地编纂的志书。如明田汝成撰《西湖游览志》、《西湖游览志余》等。是发展旅游事业的珍贵资料。
关志 记载险要关塞的志书。创修于明代,续修于清代,因明代重视北方防务而兴起,由镇守武将及兵备道卫官员主修。参见“边关志”。
边关志 记述边疆国防要塞情况的方志,包括关志、镇志等。始修于明代,多由镇守武臣及兵部职方官主修。主要记载其防区的武备、兵马、粮秣、城寨、疆埸等情况,兼及防区的沿革、物产、风俗、人物、古迹、艺文等。如刘效祖的《四镇三关志》、苏祐撰《三关纪要》,以及先后五修的《山海关志》,都是边关志的代表作。
卫所志 包括卫志和所志。明代军队的布置,于要害地区设卫,防地可包括几府,首官为指挥使。卫志由指挥使主修,记载一卫情况。如《天津卫志》、《威海卫志》即是。明代卫下设千户所、百户所。记述一所情况的志书叫所志。如《碾伯所志》、《三江所志》等。卫所志除重点记述军事内容外,也有一般府、州、县志的内容。另外,明清王朝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土司头人为招讨使、千户、百户等,管辖本族地区,为土司司所。土司司所志由土司主修。明代的土司司所志有《天全六番招讨使司志》、《大渡土千所志》等。清代有《白山司志》,其体例略同于州县志,惟书首有世系一篇,专记土司的家世,为一般州县志所无。
山水志 地方志的重要志种之一,包括山志、水志、山水合志等。山志主要记述名山的历史沿革、形胜、水泉、名胜古迹、宗教寺观、物产、艺文及有关的风物人事等。水志包括河、海、湖、渠各志,记述河源、流向、支流、历代变迁、水利、航运、灾害和历代疏浚治理的情况。这类专志种类繁多,大多单独刊刻传世,也有少数收入丛书之中,或作为其他总志的专志。
海防志 专志的一种。见于沿海有关省的专志,起于明代,清代继承其传统。浙江在明代修海防志二十种,有《万里海防图说》、《两浙海防考》、《海防纂要》、《靖海纪略》等,大多适于海防需要,为防御倭寇作乱而记纂,所记皆沿海地形、兵卫、巡防、船械,以及战守适练之法等等,并附以图。是一种具有重要史料和实用价值的专志。
岛屿志 记载海中或湖中岛屿情况的专志。如《海岛逸志》(清王大海撰)、《南日岛志》等。这类志书所记内容除有岛屿沿革之外,其他与一般方志类同。
小志 乡镇志的一种。见于清代乾、嘉之际。小志多记地方风土民情,内容详实,常被府、州、县志采择。志书称小志者,如焦循《北湖小志》、董恂《甘棠小志》、《天津杨柳青小志》。
乡镇志 记载乡镇事迹的方志。乡镇修志始于元朝。此后江南、浙西一带,多修乡镇志。以董士宁的《乌青镇志》、《周庄镇志》较著名。民国时编纂过一批乡土志,作为各地学校乡土教材,亦属此类。
乡村志 记载乡村事迹志书的统称。包括镇志、村志、坊志、里志等。起源较早, 《宋史·艺文志》已收录有乡村志,如宋代宋常棠撰修的《澉水志》。明、清时,江苏、浙江编修乡村志的较多。如《乌青镇志》、《甘棠小志》、《杏花村志》、《桃源乡志》等。
里志 记载乡村邻里事迹的志书。属乡村志的一种。明清以来,修志之风遍及乡村。尤以江苏、浙江、上海等地为最多。如清陆锡熊《真如里志》。
寺庙志 记述宗教寺观的专志。多为私人撰写,种类繁多。主要内容有:寺庙的创置沿革、殿宇建筑、历代祭典、碑文石刻、艺文、宗教人物等,于研究古代建筑艺术和宗教文化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如《汤阴精忠庙志》、登封《少林寺志》即是。这类专志有的单独成书,也有的作为总志中的一门。
书院志 记载书院事迹的志书。著名的书院志如苏州《紫阳书院志》。
自治保甲志 旧志篇目名。黎锦熙《方志今议·县志拟目》为该志,列三目:甲、过去之县市村镇自治略史;乙、选举表;丙、保甲。民国《同官县志》、《洛川县志》列目与之基本相同, 《中部(黄陵)县志》增加壮丁训练一目。《宜川县志》则为二目:一、民意运用,下列民意机构、民权行使二节;二、基层组织,下列机构沿革、现行组织、干部训练、经费概况、工作述要等五节。
工厂志 全面记述工厂历史和现状的志书。也称厂志。可为行业志和其它专门史志提供资料,也是当代修志的重要基础工作。如《一拖厂志》、《杭钢志》等。
杂志 现代一般指期刊。作为旧志书篇目名时,亦称杂记、杂录。从杂史衍变而来。《隋书·经籍志》开始有此种名目。后目录学家以只记一事始末和记一时见闻,或只是一家的私记、带有掌故性质的史书,归入此类。旧志书多设有“杂志卷”。因其所记内容甚杂,又无法归类,固曰杂记。它没有特定的内容和体系。收载不宜归属而又有价值的各种记述、掌故、文存。
录 (一)古方志名称之一,册籍之意。明、清之前,地方志名称极不统一,其称谓有图经、乘、志、记、录等多种。宋高似孙有《剡录》,即浙江嵊县志。(二)地方志体例之一种,抄录之意。清人在修志中,常仿效《史记》体例,列图、表、志、传等大纲。凡非志书编纂人重新编写,全系抄录他书旧文的篇目,均称为录。清洪亮吉纂《登封县志》,分为记、表、簿、志、传、录六纲;其中录类有:丽藻录(即艺文录)、金石录、杂录、序录。其他志书兼有摘抄正史列传中之名宦,而称宦绩录者。
(来源:《中国方志大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