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78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平潭县成立台湾渔民接待站。
2.1981年6月,福州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成立。
3.1981年3月,福州电信第一次开通两岸电话。
4.1984年11月,第一家台资企业“闽台通商行”在福州开业。
5.1985年5月,“福州市第一次去台人员亲属代表大会”在福州隆重召开。
6.1987年9月,鼓楼三山诗社首办榕台两地民间诗书交流会。
7.1987年11月,市政府办公厅致全市去台人员亲属一封公开信,号召全市去台人员亲属认真做好接待工作,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8.1987年11月,榕台两地乡亲组团首聚香港,共贺香港福州十邑同乡会成立五十周年。
9.1988年3月,为更好地服务台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市委决定成立福州市台胞投资贸易服务中心。
10.1988年7月,经中央批准福州人民广播电台开播“对马祖广播”频道。
11.1989年4月,台胞魏道密先生首次在福州举办个人画展。
12.1989年5月,著名画家郑乃,潘主兰等60位画家100幅名画在台北春海棠举行联展。
13.1989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立马尾台商投资区。
14.1989年11月,成立福州市旅台同胞亲属联谊会。
15.1990年4月,榕台两地作家合作纂写出版《福州乡土文化汇编》分别在福州、台北同时出版。
16.1991年6月,台湾台中市福州十邑同乡会理事长杨伦祥先生,率台湾各县(市)福州同乡会代表数十人,首次在福州举办为期四天的恳亲会。
17.1991年7月,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副秘书长石齐平一行9人拜会福州市政府官员。
18.1992年2月,台湾《自立晚报》首开先例,刊出福州专版,专版刊登了习近平同志以中共福州市委书记名义的署名文章《向台湾同胞祝贺新春》。
19.1993年4月,福州工艺美术界老艺人在台北、高雄等地举办雕刻作品展。
20.1993年5月,福州市榕台科技交流研究会成立。
21.1993年9月,福州市举办榕台文化交流系列活动周。内容:旅台福州同乡社团第三次返乡恳亲会;’93海峡书市;两岸闽籍书画作品联展;闽台文化交流诗会;榕台邮友集邮文体研讨会;台北林森文化工商访问团;成立“福海”文教基金促进会。
22.1994年5月,福州闽剧一团首次赴台演出。
23.1994年10月,福州市台胞投资企业协会成立。
24.1995年3月,福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福州市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权益的暂行规定》。
25.1995年11月,为改善投资软环境,经市委批准成立福州市台商投诉协调中心。
26.1996年12月,福州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福州市保障台湾同胞投资权益若干规定》的公告。
27.1997年4月,两岸海上试点直航开通,福州马尾航运公司集装箱船从马尾港首航台湾高雄港。
28.1997年6月,福州长乐机场口岸实行台胞落地办证。
29.1997年9月,福州被国家外经贸部、农业部、国台办批准列为首批“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
30.1998年4月,福州市榕台交流协会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