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天津进步出版社于1950年编纂出版《开国年鉴》。它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综合性年鉴,主要反映新中国开国大事。其实应该叫手册,开本也比较小。大公报社编纂出版了《人民手册》,名为手册,实为年鉴。它从1950年开始,到1965年的16年中共出版了15册,基本上逐年出版,只有1954年和1955年是合刊,其宗旨是记录新中国前进的脚步。该书定型后,每册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是大事特辑,汇辑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指示、言论、文电,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决议、方针政策条文和政府声明,党报党刊的重要社论等;后一部分逐年记载国家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各方面建设成就及其统计资料,起到了国家年鉴的作用。世界知识出版社从1953年开始出版《世界知识手册》,基本上每年一册,1958年起,改名为《世界知识年鉴》,按年度反映世界各国概况、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各种统计资料和大事记,栏目稳定,查找便当。这一时期还出版有《中国摄影年鉴》《开滦年鉴》《球类比赛年鉴》等年鉴。据统计,50年代年鉴数量不到十种。
20世纪60年代,《中国体育年鉴》《台风年鉴》《广东省地面气象年鉴》3种年鉴创刊,但都只出了几期,影响不大。这一时期,我国翻译出版了《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统计年鉴》《阿尔巴尼亚年鉴》等外国年鉴。此外,还内部出版几部统计年鉴。“文化大革命”前,50年代和60年代初期创刊的年鉴几乎全部停刊。(张丽丽:《浅析新中国年鉴出版发行特点》,肖东发等著《年鉴学》,方志出版社2014年版。)
总体上看,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年鉴编纂出版尚未引起应有的重视,年鉴的种类和数量也不及民国时期,这与一个数亿人口的大国是极不相称的。尤其是“文化大革命”时期,我国只有极少的年鉴编纂出版,年鉴事业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年鉴事业的迅猛发展是改革开放的产物。1979年10月,邓小平在接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负责人时,对陪同接见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总编辑姜椿芳说:“编辑出版年鉴,很有必要,这是国家的需要,四化建设的需要。”(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中国方志文献汇编(上)》,方志出版社1999年版,第5页。)以《中国百科年鉴》等年鉴的编纂出版为龙头,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了经久不衰的年鉴编纂热潮。
1980年,全国先后有《中国百科年鉴》《中国历史学年鉴》《中国出版年鉴》《世界经济年鉴》《自然杂志年鉴》(后改名为《自然科学年鉴》)5种年鉴问世,加上继续出版的中译本《科学年鉴》,共有6种。1981年,《中国年鉴》《中国经济年鉴》《中国农业年鉴》等7种年鉴创刊,《中国体育年鉴》复刊,全国年鉴共有14种。1982年,《中国哲学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印刷年鉴》《中国文艺年鉴》《中国新闻年鉴》等13种年鉴创刊,《世界知识年鉴》复刊,年鉴发展到28种。1983年,第一部地方综合年鉴《苏州年鉴》编纂出版,《黑龙江经济年鉴》《辽宁经济统计年鉴》《广州经济年鉴》创刊,地方年鉴异军突起。1984年,第一部省级综合年鉴《河南年鉴》编纂出版。1986年,全国编纂出版年鉴113种。1993年,全国编纂出版年鉴640种,其中地方综合年鉴340多种。1999年,全国编纂出版年鉴1300多种。2005年,全国编纂出版年鉴2000种。2008年,全国编纂出版年鉴2500多种,其中地方综合年鉴1400多种。2014年,全国编纂出版年鉴5000多种,其中地方综合年鉴2000多种。
纵观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年鉴事业的发展历程,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0—1986年,为“年鉴热”兴起阶段。改革开放之初,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别是不同专业、学科、部门读者群对知识信息的需求,以《中国百科年鉴》《中国历史学年鉴》《中国出版年鉴》等为先导,一大批专业年鉴如雨后春笋般相继问世。专业年鉴中数量最大的当数经济类,已覆盖国民经济各个主要部门,并且从大的经济门类扩展到行业,从行业扩展到企业,从生产部门扩展到财经商业部门。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年鉴,如《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年鉴》《中国经济特区年鉴》《国际形势年鉴》《世界经济年鉴》,英文版的《中国年鉴》《中国经济年鉴》,中英文对照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编译的《意大利舰船年鉴》,上海出版工作者协会和美国亚系出版公司合作出版的《美国工商年鉴》,等等,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应运而生。其次,是统计类年鉴的大批问世。除全国性的《中国统计年鉴》外,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出版了统计年鉴。再次,是文化教育、文学艺术、医疗卫生类年鉴,涌现出教育、文艺、体育、新闻、广播电视、电影、戏剧、版画、摄影、文学研究、卫生、中医、中医药、外科、内科、口腔医学、医学科学、药学等30种年鉴。
第二阶段,1987—2005年,为年鉴快速发展阶段。在专业年鉴的带动和影响下,随着各地地方志工作机构的相继建立,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尤其是1986年以后,地方性年鉴异军突起。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会大城市为主,编出一批省、市、县三级地方综合年鉴。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全国各地首轮地方志编修工作的完成,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在80年代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又迎来了一个高峰。
第三阶段,2006年以后,为依法编鉴阶段。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76号)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首次明确了地方综合年鉴的性质、编纂主体、质量要求和经费来源,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有关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的全国性法规,它结束了地方志书和年鉴工作无法可依的历史,标志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工作和地方综合年鉴工作进入了依法编修的新阶段。在《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相应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指导、推动下,地方综合年鉴不断向市、县(市、区)拓展。截至2015年,全国共编纂出版地方综合年鉴2300多种。北京、上海、安徽、广东等省市实现三级地方综合年鉴全覆盖,吉林、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重庆、四川、云南等省市地方综合年鉴覆盖率达80%以上。《上海年鉴》《江苏年鉴》《广州年鉴》先后推出英文版,一批年鉴简本、地情手册等衍生产品相继涌现。地方综合年鉴不仅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在编纂质量上也得到大幅度的提升。
(摘自《地方综合年鉴编纂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