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和第六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文旅公共发〔2020〕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中国国家博物馆:
《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752部)》和《第六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23个)》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现予公布。
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关精神,继续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认真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古籍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六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
文化和旅游部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