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1990年福州市域区划
2020-11-1610-52-19来源: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民国35年(1946年)1月1日正式成立福州市,设福州市政府,为福建省省会,同年5月,始设鼓楼、大根、小桥、台江、仓山5个区,总面积约17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1平方公里,人口31.8万人。建国后,福州市行政区划历经20多次变动,1990年末,全市辖5区7县1市,总面积11968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1043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54.80平方公里,计设27个街道364个居委会,43个镇,113个乡(其中2个民族乡)2465个行政村共1324488户,人口5352982人。

福州市域区划沿革简表(1946—1990年)

变动年份

年末市辖区数

年末市辖县数

市城主要变动

1946年

5


1月1日,福州正式设立市政府,5月,始设鼓楼、大极、小桥、台江、仓山等5个区

1949年

7


8月26日,市人民政府成立。12月25日,首次扩大福州市域,林森县(今闽侯县)10个乡划入福州市。同时设鼓山、洪山2个区

1950年

7


1月1日,中共福州市郊区工作委员会成立(下简称郊委),6月2日,成立盖山区。7月6日,成立水上区。9月15日、全市废除保甲制度、建立基层人民政权,城区始设50个居委会,1021个居民小组,市郊始设30个乡人民政府,101个行政村

1952年

7


2月23日,增设新店区,归郊区管辖。12月13日,福州市人民政府郊区行政办事处成立(下简称郊办处)

1955年

7


2月17日,市区始设31个街道办事处。4月5日,闽侯县4个乡并人盖山区。5月12日,洪山、鼓山、盖山、新店4个区撤销。成立18个大乡,直属郊办处。12月,市人民政府改称市人民委员会

1956年

4


5月,鼓楼区,大根区并设鼓楼区,小桥区、台江区并设台江区,水上区、仓山区并设仓山区

1957年

3


11月,郊委、郊办处撤销,设中共福州市委农村工作部和市农林局,直接领导18个乡镇,随即又并为9个乡、1个镇

1958年

3


8月8日,闽侯县划入福州市管辖。9月,成立郊区人民公社,下辖7个分社。1959年4月7日,郊区人民公社撤销,恢复郊办处,7个分社改为公社,由郊办处管辖。9月,闽侯县划归闽侯专区

1960年

5


1月,闽侯县马尾公社划入福州郊区管辖。3月,郊办处撤销。鼓山、新店、马尾等3个区归市直辖。盖山公社并入仓山区,洪山公社并入台江区和鼓楼区

1961年

4


6月,盖山区成立。12月,复设郊办处,辖鼓山、新店、马尾、盖山等4个区和洪山、鼓楼,台江、仓山4个直属公社

1962年

4


闽侯县的亭江、建新、北峰、琅岐4个公社划归福州,增设4个远郊区,归郊区管辖。5月,连江、罗源2个县归福州市管辖

1963年

4


8月,连江、罗源2个县划归闽侯专区

1968年

4


8月,市人民委员会撤销,成立市革命委员会,8月、9月、10月,仓山区、鼓楼区、台江区先后分别更名为朝阳区、红卫区、赤卫区

1970年

5


2月,郊区撤销,5月,成立北峰区、马江区,归市直辖。郊区所属的琅岐区划归连江县,盖山区、建新区归朝阳区,鼓山区归赤卫区,新店区归红卫区,亭江区归马江区。同时,闽侯县的城门公社划归朝阳区

1973年

5

1

9月,闽侯县又划归福州市管辖

1975年

6

1

3月,北峰区撤销,复设郊区。7月,设立蔬菜管理区。10月,连江县琅岐划归福州郊区管辖

1978年

5

1

2月,蔬菜管理区改称环城区,撤销马江区,下辖区域归郊区管辖。4月,红卫区、赤卫区、朝阳区分别复名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

1980年

5

1

2月,市革命委员会撤销,成立市人民政府

1982年

5

1

8月,设立马尾区。撤销环城区,所辖归郊区

1983年

5

8

7月,长乐、福清、平潭、连江、罗源、闽清、永泰等7个县划归福州市管辖

1990年

5

7

福州市辖鼓楼、台江、仓山、马尾、郊区等5个区和闽侯、长乐、福清、平潭、连江、罗源、闽清、永泰等8个县。12月福清县改为市(县级)建制

市域变动说明:

民国35年(1946年)1月1日,正式成立福州市时范围为:东至东狱庙(今福州第十中学)东端,西至洪山桥西端,南至仓山跑马场南端,北至屏山北端。

1949年12月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扩大福州市域,将林森县(1950年4月复称闽侯县)的平远、开闽、西豹、净屏、双岳、松古、双湖、白湖、江南、江北等10个乡划入福州市。市域范围:东至鼓山,南至白湖亭,西至洪山桥,北至开闽、平远乡。全市总面积206平方公里,其中:城区17平方公里,建成区11平方公里。

1955年4月5日,省府决定将闽侯县的义序、盘屿、吴山、阳岐等4个乡划归福州市、并入盖山区。年底,全市总面积增至219平方公里,城区面积扩大至18.84平方公里。

1956年年底,城区面积增至20.68平方公里,建成区13.33平方公里。

1960年1月15日,闽侯县马尾公社划入福州市,全市面积约为296平方公里,城区面积增至22.35平方公里,建成区扩大到19.04平方公里。

1962年,闽侯县的北峰、建新、琅岐、亭江划入福州市,全市面积增至937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24.68平方公里。

1978年末,建成区面积达34.3平方公里。

1983年7月,连江、罗源、闽清、永泰、长乐、福清、平潭7个县划归福州市管辖,全市总面积11968平方公里,其中,福州市区1043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38.02平方公里。

1990年末,建成区面积增至54.80平方公里。(市规划部门提供资料:1990年末建成区面积为63.53平方公里)

(来源:《福州市城乡建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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