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面御史张子初
2020-12-0902-41-47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张振英

  连江历史上,曾出现过不少名宦,张子初就是其中之一。

  张子初,字善夫,连江县伏沙人。张子初的母亲游氏,是连江名宦游义生的独生女。游义生,字伯方,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中举,第二年中进士,后为山东监察御史。张子初母亲颇有才气,他从小得到母亲的言传身教,才气人品,均与众不同。

  据民国版《连江县志》记载,明宣德丙午年(1426年),张子初中举人,初授山东曲阜县教谕。九年后,因“学行兼优,刚方清直”,特授陕西道监察御史。明正统十年(1445年),受命巡按广东。不久,遇到祖母过世回家居丧。景泰元年(1450年),丧期满复出后,被朝廷改任贵州道监察御史。

  明代从宣宗朱瞻基宣德年间开始,就有保举推荐地方官员的规定,可时间一长,就滋生了许多弊端,张子初上疏直言。张子初在奏疏中说:洪武、永乐年间,地方官员遇有空缺,就由吏部派员查访,从“内外官”中,选拔“贤能”的人加以任用……至于御史,则是吏部在“知县应升人员中,由进士、举人出身”的人选拔任用,这是非常好的制度。但到了宣德间,开始改为“会官保举”制。这种办法施行已久,现在官场跑官要官,“奔竞成风”,“会官”所保举的,往往是一些无才无德之人。更何况,御史的职责,是向上提意见或建议的“言路”官。这样的官员,如果从“大臣保举得任”,那么这些大臣有过错,那些御史必定“箝口卷舌”而不敢直言。大臣有嘱托的事情,那些御史反而“俯首帖耳”听命,全力办好所“嘱托”之事。那些御史,本来是朝廷的“耳目之官”,却被大臣“公卿”当作“爪牙之用”,这完全不成“体统”。因此,张子初在上疏中,请求皇上停止正在施行的这种“举保新例”,而恢复洪武、永乐年间所采取的“旧制”。他认为,如果采取“旧制”,选拔贤才的路就可以畅通,言官的话就会及时传达到朝廷。张子初的奏疏,切中官场时弊,字字在理,句句铿锵,朝廷采纳了他的意见。张子初的举止,惊动整个朝野,他从此立威官场,为自己秉正执法打下坚实的基础。

  当时,有一个叫单增的内侍,凭借皇上对他的宠爱,恃宠骄纵,大臣做些不法的事,常以他为“比附”。于是,张子初便同当时一个叫林聪的都给事中,搜集单增罪状,公示于众,最后将其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都督,名字叫汪全。他自恃是皇上的戚里,纵容家人强夺民田。张子初又同御史朱英一起,将其罪状,论列上告,弹劾于朝,让其将强夺来的民田,归还给百姓。因此,皇帝十分赏识张子初,在一次“经筵”讲席上,皇帝破例召他出席陪侍,还赐送《四书》《五经》各一部。

  张子初清正廉洁,为官一任,两袖清风,到他告老还家,余下的俸禄白银,“不上百金”。这也为张子初赢得了美好的声誉。《连江县志》“科甲坊”中记载:明景泰四年(1453年),按察司佥事蔡潮,在连江县县前铺美政街,为御史张子初修坊,取名“豸绣坊”,以表达对张子初的敬仰。他的“清廉”“铁面”,曾被编成话本、闽剧等,用以教育后人。因此,他的许多故事,至今仍在民间流传。

  张子初晚年居住在伏沙,著有《啸余集》一本。过世后葬于连江城郊毗旽村龙卧山东耀岭。

  《福州晚报》(2020年12月9日A13版 闽海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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