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行动纲要》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 塑造风貌特色 提升环境品质 权威部门解读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工作实施意见
2021-01-2410-19-18来源:福州日报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福州乘势而上开启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塑造福州滨海城市与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建筑风貌特色,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城乡建设局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课题。《实施意见》将对福州的城市建筑风貌产生怎样的影响?对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解读了建筑管控要求。

  高低错落 勾勒天际轮廓线

  重点发布:新批准住宅建筑的高度原则上不超过80米,新建100米以上建筑应充分论证、集中布局,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

  权威解读:建筑是城市内涵和品质的表现,也牵系着重要的民生问题。《实施意见》对住宅建筑进行高度管控,主要是为了控制住宅建筑的开发强度,降低建设成本,其次是在安置房和安商房建设中,能有效缩短工期,尽快完成回迁。

  城市重点片区的建筑高度塑造了城市的天际轮廓线。要构筑具有福州城市特色的天际轮廓线,重点片区建筑应该形成高低错落的空间感,防止出现“齐平头”现象。

  控制面宽 让视野更加通透

  重点发布:加强住宅建筑面宽和形体的控制,高度为60米(含60米)以下的住宅建筑,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得大于60米;高度在60米以上的,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得大于45米,其中,位于重要干道沿线的,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得大于40米。

  权威解读:此项举措主要是对建筑面宽和形体加以控制,以确保城市的通透率,也就是有足够的敞开空间,形成视线通廊,充分打开视野。

  以沿江区域为例,部分住宅建筑为了打造“江景房”,较普遍地建设大面宽高层住宅,导致沿江出现“一堵墙”的情况,影响了滨江景观和望江景致。配合“两江四岸”景观提升专项行动,对沿江建筑进行有效管控,鼓励新批建筑以点楼代替板楼,让沿江建筑有疏有密,形成前后高差,打造良好的江望角度,共塑福州金名片。

  整理立面 打造城市会客厅

  重点发布:位于城市重要区域的住宅建筑外立面应当进行公建化设计,其中临街一线住宅建筑应设置封闭或半封闭阳台。公共建筑外立面应简约大气;办公建筑(含公寓式办公)、商业及工业建筑不设置外挑阳台,确需设置的,按凹阳台设计。

  权威解读:外立面精细化设计的管控主要针对城市重要区域,例如城市重要干道及景观廊道沿线。保持建筑外立面的整洁美观如同布置一座城市的“会客厅”。在建筑外立面管控上综合考虑住宅建筑和非住宅建筑的情况,精准施策。

  就住宅而言,开放式阳台晾晒的衣物会导致外立面出现杂乱感,因此针对沿街一侧住宅建筑,新建建筑设置封闭或半封闭阳台,既保证外立面整洁,又满足居民晾晒衣服的需求。非住宅建筑不设置外挑阳台是为了防止建筑使用功能的改变,此前常发现商用建筑存在住宅化的情况,不仅影响外立面整体的整洁性,还会

  对城市环境造成破坏影响。

  打破沉闷色彩凸显城市活力

  重点发布: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手段,基调色立足“暖白亮灰”的城市主色调,以中明度、中低艳度的无彩色或暖色系色彩为主,不得大面积使用艳度过高的噪色。

  权威解读:外观颜色的管控在于通过色彩的呈现提升城市建筑的温度,让城市亮起来、明快起来。为此,转变建筑用色的管控理念,由正面引导转为负面清单管理手段,为建筑色彩的选择给予一定的自由度。此外,新定主色调“暖白亮灰”,是基于福州的传统建筑主色调进行考虑的,但并不意味着建筑色彩只限于这两种颜色。负面清单的管理手段旨在鼓励创新和尝试,同时为建筑色彩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不过分突兀和跳跃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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