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主要工作任务
2021-02-0211-55-37来源: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2021年,我室将以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和福州市举办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为契机,继续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积极推进庆祝建党100周年献礼项目

1.开展系列献礼宣传工作。开展福州党史人物、党史事件系列微视频拍摄;配合市委组织部拍摄党史纪录片《誓言的回声》;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大型图片展、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出版党员干部读本,全方面、多角度宣传福州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经过百年奋斗取得的辉煌成就。

2.完成系列口述专题工作。完成“口述——福州改革开放”“口述——亲历抗美援朝”“口述——解放战争时期福州地下斗争史”等系列口述专题工作,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3.做好陶铸旧居修复展陈工作。加快完成位于仓山仓前街道梅坞社区佛寺巷陶铸旧居的二期装修工程;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对展陈内容进行论证,做好展陈内容设计,在建党百年之际开馆,展现党领导福州革命工作的峥嵘岁月。

二、抓好党史征研和志鉴编修工作

1.积极开展党史征集研究工作。按照省委党史方志办的工作要求,适时启动党史三卷的编写工作,年内重点考虑三卷大纲布局,同时协调抓好《许亚同志纪念文集》的编辑和常态化史料征集工作。

2.开展乡镇村志编纂。继续推动有条件的村镇启动志书编修工作,对已开编的乡镇村志进行业务指导,对条件成熟的纳入福州市精品村镇志文化工程。

3.适时启动三轮志书编纂。做好三轮志书编纂前的摸底和前期资料准备。

4.争出年鉴精品。加快《福州年鉴(2020)》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加强对县(市)区综合年鉴业务指导,着手《福州年鉴(2021)》卷的编修。

5.推进专业志和地情丛书编纂。拟与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座谈及前期摸底。

三、做好文献征集研究管理

1.做好文献资料征集管理。加大文献资料征集管理工作力度,为编纂党史三卷、三轮修志提供更有力的文献支撑,在做好常规的购买、交换、接受捐赠的基础上,拟向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征集文献资料,收集各行各业、各部门的出版物或实物等,并分门别类的做好管理。

2.做好革命遗址研究。在现有基础上,开展全市新一轮革命遗址普查工作,掌握最新最全的数据、了解各遗址现状和保护开发利用情况,并建立动态跟踪统计机制,掌握最新变动情况。加大研究力度,配合组织、宣传、文旅等部门,进一步发挥革命遗址的宣传教育作用。

3.做好文献资料汇编。加大文献资料整合研究工作,多出成果,编纂出版革命遗址保护名录、党史故事通俗读本、各类重要文献资料汇编等。

四、做好史志宣教工作

1.继续发挥期刊和“两微一站”影响力。做好福州史志网站、“福州史志”微信公众号、“福州史志”新浪微博的社会宣传。办好《福州史志》期刊,开设“庆祝建党100周年”等专栏,宣传、传承福州红色和方志文化。开展红色文化、传统文化的调研,做好2021年市委重点调研课题。发挥福州党史学会、方志学会影响力,办好学术活动。抓紧抓好党史方志微视频拍摄制作,拓展宣传覆盖面。

2.推进党史方志“六进”活动。组织党史方志文化进机关、军营、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用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人,用党的成功经验启迪人,用党的历史教训警示人。

五、加强党建引领

1.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严格执行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深化落实省委“三四八”机制要求,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

2.深入学习贯彻新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摘编,跟进学习习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建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的意见(试行)》,推动全室党员干部学习常态化。

3.坚持抓强支部建设。学习宣传贯彻党内法规,做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和宣传教育工作,建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体系。

4.聚焦正风肃纪反腐。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将学习《党章》《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持续改进机关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开展机关党建“遍访问计”活动。

5.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抓好《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落实。结合主题教育、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发现的机关党建突出问题,扎实开展“灯下黑”问题整治。

六、加强机关建设

1.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巡察工作的反馈意见和要求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严格按照责任领导、责任处(部)和整改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巩固巡察成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2.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按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各项工作。

3.创建“平安单位”。牢固树立防范意识,提升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认真开展综治课题调研,积极做好事前防范和预警机制建设。

4.加强党史方志队伍建设。依托党史学会和方志学会,完善现有的研究机构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高素质党史方志工作队伍。

 

点击显示全部 》
微信公众号
微博
电台
主办:中共福州市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邮箱:fzdsfzs@126.com 闽ICP备20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