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图体的起源和发展
人类最早记录各种事物,先是从原始图画开始的。从文献上考察,古有“史皇作图”[1]之说。史皇,传说为黄帝臣,一说即仓颉。图指图画,象形字最初由画画发展而来,故作图时代较作文字为早。文字的出现和使用,是人类历史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志。但是,人们没有因为有了文字,就将图像废止不用。恰恰相反,随着文字的出现,图文并用的历史就开始了。因此,有图有文的图籍便应运而起了。最初的图籍,原是以图像为主体,而文字不过为其附庸,是用来辅助说明图像内容的,类似图像的注脚。后来,在流传过程中,由于辗转、绘制、刻印等多种原因,主要是重文不重图,导致图失其传,而文字始反客为主,以至出现有文无图的状况。以《山海经》为例,它原以图为主,文字为图的注脚,初称《山海图》。据明代学者杨慎考证,《山海图》渊源于夏之九鼎。后世图失其传,只有文字流传下来,改称《山海经》了。从中国文献发展史考察,秦汉以前,图学盛行。如《管子》有“地图”篇,《孙子兵法》有“地形”篇,《战国策》“燕策”、“赵策”都涉及地图。
志书采用地理书例,是由于人们认识外界环境首先要有一些地理知识。要探讨行程路线,这就必然涉及许多有关的地理内容,如道里、山川、地形、植被、风俗、物产以及人物等,并且逐渐认识到还必须辅以必要的地图作指引。两汉至魏晋,鉴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地方豪族势力的成长,标榜世家大族的地记著作(如风土、山川、物产、人物)出现并日渐增多。图经之体,始见于东汉,盛行于隋唐至北宋。图经之书,以图为主,文字为辅。北宋末年,图经转向大量文字记载方向发展,图退居于附庸。图经至南宋已完成了向地方志的过渡。但图体却一直保留于志书之中,成为志书重要体裁之一。这一点与史籍有别。清代学者戴震认为,“地图及沿革表,志开卷第一事也”[2],强调了地图在志书中的重要地位。
二 图体的作用
图体是志书重要体裁之一。它形象直观地反映志书所规定的内容,其功能不是文字所能替代的。图体包括地图、统计图、线条图以及各种照片,与文字互为表里,相辅相成,构成一个完整的信息体系。只有图文并用、虚实相资、详略互见,才能准确形象地表现事物本来面貌,志书社会效果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当今出版的各种志书,无不尽量采用最先进技术,或以绘制或以拍摄照片等手段,使之纳入其中,既可加深理解条目内涵,又可节省文字,且增强志书可读性和起到美化志书的功效。
图体与志书中的志、述、传、表、录等体裁处于同一档次。且具有明显特点,给读者以美的享受。在文献学中,图是经过反复加工的材料之一。它属于三次性文献,是直接提供答案、可以供检寻的信息材料。章学诚把图体视为“三书”主体——志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成一家之言的著述。
三 图的制作与使用
(一)图的种类与配图要求
1.图的种类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许多内容都需要有直观的说明,于是图的使用范围扩大了。志书中的插图大体可分为三大类:地图类、统计图类、照片类。
(1)地图。即是按照一定的绘图法则显示出地表的自然和社会现象的一种图。它概括地反映出这些现象的地理分布、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情况,让人通过一种缩影看出广阔的地面上的各种情形。由于是使用地图符号表现在平面上,所以具有严格的数学基础、符号系统和文字注记。地图按其内容和作用,又可分为普通地图和专题地图。
普通地图,详细而完备地表示区域的自然和社会经济要素的一般特征,如行政区划图、历史沿革图、疆域图等。专题地图,简明、突出地显示一种或几种要素,体现专业性。新编志书两种地图均有使用。从数量上来看,大多数都是专题图。而专题地图,按其内容又可以分为自然地图、社会经济地图和其他专题地图。如水文图、植被图、森林分布图、生态图、气候图等皆为自然地图;民族分布图、人口分布图、矿产分布图、工业分布图、农业区划图、交通图(公路图、铁路分布图、水路航运图、民航航线图)、通讯网络图等,都属于社会经济图;其他专题地图,如城市平面图、侧面图、立体图等等。
(2)统计图。是以数字为基本内容,实际上是图化了的表,如条形图、形象图、曲线图等。
(3)照片。是志书中使用最多的图片资料,如人物照片、风景照片、实物照片、文献影印件等。
除此之外,手工绘图也是志书插图的一种形式,有些志书利用绘图作为随文插图,配合说明某一具体事物的情状。如新编安徽省《徽州地区简志》[3]卷首收录了戴震、孙逸、陶行知、胡适等人的书画作品。不过这类绘画作品应用相对较少。
2.配图要求
图在志书中占有重要地位,历代修志都较为重视。如民国35年(1946年)颁布的《地方志书纂修办法》中对配图就有明确的规定:
(1)省市县志应绘制行政区域分图,并须将山脉、水道、交通、地质、物产分配、雨季分配、雨量变差、气候变差,以及繁盛街市、港湾形势、名胜地方,分析绘制专图。
(2)地方名胜古迹,金石拓片,以及公家私家所藏各种古物,在历史上有重要价值者,应摄影片编入。
(3)各地方重要及特殊方物,应将原物摄影片编入,并详加说明。
民国期间编纂出版的志书,在图表的运用方面有了划时代的进步。如民国24年《首都志》[4],附图52幅,附黑白照片75幅,其卷首设有总理陵、总理陵鸟瞰照片,开创了卷首设置照片的先河。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中第九条指出:“新志书的体裁,一般应有记、志、传、图、表、录等。以专志为志书的主体,图表可分别附在各类目之中。”并要求“图表尽量采用现代技术编制”。在首轮新方志中,图照的运用又有了突破性进展,二轮新方志中,有些地方如山东《东平县志(1986~2003)》[5]又向图文并茂方向前进了一大步。当然,有些地方仍然存在重文轻图的现象。
(二)地图的制作与使用
地图,包括行政区图和专题地图,可展示本地区或某一专业的宏观情况于咫尺之间,清晰可观。旧有“左图右史”之说,不过旧志中的地图几乎都是示意图,这是由于当时缺乏现代绘图技术所致。
到了民国期间,地图的制作与使用有了很大的改观。如黄炎培主编的《川沙县志》就设有地图19幅,包括川沙县全境图、川沙市区图、长人乡等5幅分区域图、县公署图、下砂场图、公安局图、孔庙图、小学校图、体育场图、公园图、商会图、公墓图、交通公司线路总图,虽数量不多,图种单一,但为新式制图,显示了川沙面貌,弥足珍贵。
首轮志书对地图使用十分普遍,除政区图外,还有规划图、测绘图、自然地形图、文化地图、经济地图,丰富多彩。新编浙江《绍兴市志》[6]志首收录了33幅彩色地图,有建置沿革图7幅,地形地貌图7幅,基础设施图6幅,资源分布图5幅,经济特产图4幅等。图中反映的内容与正文有关章、节相呼应。特别是5幅资源图,将绍兴土地资源、水力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气候资源等同类资源集聚于图,收到了“洞如观火”、“一览而周知”之效,较旧志又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尚未能做到所有的图都能放到与文内容相关的部位,实现图随文走。
1.地图制作的基本程序
绘制地图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事,一定要准确无误,注意科学性、可比性、准确性,图上一条线、一个面、一个点,都要与实物、实地相一致。省与省,县与县,特别是国与国之间,在边界线上,往往一线之差,而引起矛盾,尤其是涉及有主权争议的地方,往往造成两国纠纷,以至付诸武力。总结成功经验,制图须按基本程序操作:确定制图内容→列出制图提纲→搜集制图资料→选择制图形式→确定制图比例→绘制图形底板→绘制有关资料→认真核对、防止差错→兼顾全志布局,处理好地图与文字的关系。[6]
由于地图绘制要求高、专业性强,过程复杂,技术难度大,故一般只能由修志人员提出设想要求,提供有关资料,请专业测绘人士参与设计,负责编绘。
2.地图制作应注意的问题
(1)入志地图必须符合志书总体设计和体例要求。在地图设置上,要从整体考虑,不可随意性较大,应注意与正文的内容相结合,图文各司其职,合乎志书体例规范。
(2)地图的境界线必须准确无误。绘制地图一定要准确,要体现当代科学的先进水平。地图的境界线画法必须严格遵循我国关于地图出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遵守国家测绘总局制定的《中小比例尺制图规范》及有关专科部门制定的《各种比例尺专业地图制图规范》的规定。
(3)图说必须合乎规范。图说是地图文字说明的简称。图说包括图序、图名、图注和图例4个部分。图序的序数一般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图名不宜太长,一般不宜超过15个字。图名太长时,其间可加逗号、顿号等标点符号,但图名末尾不宜出现标点符号。图注是图名意犹未尽时所附加的一种注释性说明,图注应与图名分排,不能接排在一起。图例的标志符号有△、▲、■、○、●、◇、◆、口、⿸、◎,等等。如果图例构成插图图面的一部分,则不属于图说范畴;如果图例构成图说一部分,则一般被视为图注。
(4)基础底图必须采用测绘部门最新绘制的标准资料图,不宜采用各专业部门提供的无统一比例尺、无统一图例、无统一境界的资料草图。
(5)地图所标的地名必须与地名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地名一致。凡属非测绘部门使用的地图,必须送测绘部门审查、批准,方可入志,并在图中标明审图号。
(三)统计图的制作和使用
所谓统计图,是根据统计数据绘制的图形,它是在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条形图(可分单式、复式)、曲线图(可分单、双两种)、形象图、平面图等,实质上是转化了的表的形式,是以表为母体而派生出来的。
统计图能比较直观形象地显示所列事物数据的发展变化和比较关系,但它只用于非精确的数值统计,主要目的在于比较。在志书中使用的统计图类多数为墨线图,是用墨线勾画出来的图形,含义清晰、简明,描绘和制片简单,不需要特殊的印刷条件和高级纸张。此类插图,一律随文插入各章节之中,图随文走,图文相映。
1.曲线图
曲线图是把反映某一事物的历年历月的统计数据绘制成随时间变化的统计曲线,纵向地反映其发展变化的情况。这类曲线一般是近似连续的,我们在设计时要注意找出它们的峰值和谷点及其正负增长变化的转折点,并在图形中标出这些特征数据,弥补数据精度低的不足,更清楚醒目地反映事物的发展变化。如下图。此类曲线图,在省、市、县三级志书中不常见,多见于专志和部门志。
2.条形图
条形图比曲线图粗放,一般重点在表现增减的比例关系,多半是按年度或时期选取数值。特点是对比性强,十分直观醒目。如下图。
3.面积比较图
面积比较图用来比较事物的大小、所占的比重及所处的地位。所选取的数据一般来说相互关联约束少,数据都是离散型的,故设计成面积大小之比的图案形式。在这中间也要注意选择一些能反映特征的数据,如主要事物和最大最小事物的量,在图上标出来,更好地发挥图的定量比较作用。如下图。
为了丰富图的表现力,还可视不同对象采用三维立体图、辐射图、扇形图等形式。
(四)示意图的制作与使用
所谓示意图,是用来说明某一种概念或现象的图。志书中常见的示意图有组织机构示意图、隶属关系示意图、工艺流程示意图、建筑结构示意图、农业区域示意图、水利示意图、航道示意图等。它是一种略图,目的是把关系比较复杂的事物用图形表示,让读者一目了然。
下图是一幅全国粮食产量分布示意图,也可以视为统计地图,结构简单,观图像使人对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粮食产量分布情况有个大概的、全面的了解。
一般示意图,要求在右下角或其他适宜位置标明图例或比例大小,图中准确地标明时间、数据。
示意图有时以地图面貌出现,被视为地图中的别类;有时以墨线图的面貌出现,又有几分像统计图。示意图一般由专业部门提供,多半是采用专业部门非标准的资料草图为底图,因此,它只是“示意”,不具备地图的精细、准确。其境界线也不作为划界依据,必要时注明此点。
(五)照片的选取与使用
照片是新编方志中最常用的图片资料。照片的真实性是其他资料不能比拟的,如对于一个人的相貌判断,即使最传神的文笔,也无法胜过一张照片。志书采用照片,可以增强志书的直观感、真实感,使人读后如身临其境,经久难忘,起到文字难以起到的作用。
1.照片选取的基本原则
一是注重真实性。照片入志必须以真实为根本原则,是事物本来面貌的写实,拍摄的对象必须是真人、真事、真情、真景,而不是经过导演的虚假场面的拍摄,更不能让移花接木的伪作混入。如果入志照片失去了真实性,那么它也就失去了存史价值。
二是讲求代表性。入志的照片内涵应丰富,主题要突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通过镜头可以告诉读者十分确切的东西。讲求代表性不仅要关注最早、最突出的事物,也包含着那些虽然普通寻常的事物,只要其中蕴含丰富的历史信息,都可成为被选录的对象。
三是寓有说明性。新方志涉及各行各业,有些事物由于其独特的性状和功用,即使辅之大量的说明文字,仍然不够清晰,如古文化遗址、著名建筑、珍贵文物,只要一张清晰的照片,配以简单的文字说明,即可达到目的。凡此类具有说明性的照片亦应优先选录。
2.选取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注意存史价值。多选有历史见证作用的照片,具有永久保存的价值。照片的思想性必须从具体画面形象中体现出来,千万不能采用“贴标签”的做法。一般不用宣传性、广告性的照片,如会议动态照、领导剪彩照、领导接见照、企业门面照、个人头像照、商标照等。
二是注意画面整洁。清晰度好,照片的构图、用光、色彩等方面符合基本要求,便于制成清晰、美观的铜版、锌版、PS版。照片入志受印刷纸质的限制,首轮修志一般都采取集中安排照片,便于印刷和装订,放在全志的前面或有关章节的前面。二轮修志,印刷纸的质量普遍较好,加上印刷技术发展,使得随文照的清晰度有了一定的保证,照片的随文插入成为可能,图随文走,相互呼应,史料性更强,效果更佳。
三是对涉及党和国家主要领导同志的照片,应按照2000年12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对涉及党和国家主要领导同志的书籍、文章和影视等作品管理的通知》精神办理。使用党和国家主要领导同志的照片必须征得领导同志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一律不得出版和制作。选用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照片也应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为了保持志书的严肃性,有些地方还行文规定,志书中一般不列名人题词和现职领导的单身照片和集体合影照片。
四是要把照片入志纳入志书总体设计,与整个修志工作同步进行,并指定专人负责,以避免临时拼凑。
注释:
[1]《世本·作篇》(辑佚)。
[2](清)戴震:《乾隆汾州府志·例言》。
[3]《徽州地区简志》,黄山书社,1989年。
[4]《首都志》,正中书局,1935年。
[5]《东平县志(1986~2003)》,中华书局,2006年6月。
[6]《绍兴市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
[7]参见韩章训:《方志编纂学基础教程》,方志出版社,200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