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综合年鉴编纂教程】框架的设计方法
2021-04-3003-14-51来源:中国方志网

  作为框架设计原则的具体化,框架设计方法主要有科学分类、正确领属、有序编排、比例协调、精确立题。 

  一、科学分类 

  地方综合年鉴基本上采用分类编辑法。框架设计的首要任务,就是对信息资料进行科学、规范分类。科学归类,直接影响到框架结构及内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定分类的方法、明确分类的标准、建立合理的分类体系,是框架结构设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一)分类法与主题法 

  年鉴信息资料分类方法,主要有分类法和主题法两种。主题法是根据信息资料的主题名称,依据一定的规则进行编排的方法。主题法是按不同的资料主题切块,所有主题相对而立,不强调主题之间的领属关系,编排按音序或字顺排列。主题法在国外出版的年鉴中比较多见,在国内出版的年鉴中仅见于已停刊的《中国百科年鉴》以及《中国人物年鉴》等少数几种年鉴。主题法的优点是将同一主题的事物集中显现,有助于全面、系统地反映某一具体主题;缺陷是不能显现事物的内在属性及不同事物之间的逻辑关系,缺乏系统性。 

  分类法是根据信息资料的内在属性,按照合理的标准加以区分并进行必要的组合,使其形成一个科学的逻辑系统。分类法是按资料的性质切块,这是国内各种年鉴对动态信息进行分类的常用方法。分类法的“分”,即区分;“类”,即类集。区分是对资料不同内在属性的判断;类集是在对资料共同属性进行判断的基础上,将其归入既定的分类体系之中,即所谓归类。分类法的要义是按资料性质对动态信息进行区分和归类、编排。分类法的优点是依据事物的内在属性及其从属关系设立年鉴框架的主体结构,具有鲜明的逻辑性和系统性;同一领域内的同类事物集中显现,有助于纵向检索、横向比较;较为适应国内大多数读者的检索、阅读习惯。分类法的缺陷是有时难以将内涵复杂的事物准确归类;如果把握不好,同一事物的信息资料有可能分散在几个地方,难以全面了解;同时,资料内容的交叉重复或人为割裂往往难以避免。[1] 

  分类法与主题法是从检索的目的出发,对信息资料进行加工编排处理的两种基本方法,各有长短。在设计年鉴框架时,应根据自身所承载的特定领域内的特定信息资料,以事物本身所特有的、最基本的内在本质属性为基本分类标准。在依据分类法进行年鉴框架设计并以分类目录方式建立主要检索途径的基础上,同时采用主题法编制主题分析索引,提供极为必要的补充,从而达到扬长避短、互补共存的目的。 

  (二)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不同的分类标准会产生不同的结构形态。在实践中,知识性年鉴主要参照学科(知识体系)进行分类,专业年鉴主要参照各部门、行业、专业特有的分类体系进行分类,地方综合年鉴则一般参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对经济社会活动进行的标准分类,也是政府综合统计、政府部门统计和企业统计的基础分类,它为国民经济核算和各项专业统计按照经济活动观察事物提供了详细、科学的分类依据。1984年,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首次发布,之后分别在1994年、2002年和2011年进行了三次修订和完善。 

  2011年11月1日颁布实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将国民经济行业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小类四级,其中门类20个、大类96个、中类432个、小类1094个。20个门类为: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 

  C制造业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F批发和零售业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J金融业 

  K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T国际组织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是从经济角度来包含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在20个门类中,前15个门类是关于常规经济方面的,中间3个门类是关于文化方面的,最后2个门类是关于社会政治方面的。可以看出,常规经济方面占了主要位置,它体现了按经济活动同质性划分经济社会门类的原则,即同质性原则。该标准对地方综合年鉴信息资料的科学分类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即信息资料应根据经济社会活动的同质性原则进行分类,而非依据行政事业编制和部门管理归类;栏目名称不能以行政机构的名称或其中的关键词作标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的指标概念具有较高的通识度和认知度,栏目立题可以借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的某些中类、小类分类方法,也可作为地方综合年鉴组织内容的参考。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在分类法上也有其局限。一是这个标准是统计上的基础分类,地方综合年鉴只能参照,不能生搬硬套。例如,该标准列出的B类行业——采矿业,包括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开采辅助活动、其他采矿业等。这些行业必须因地制宜。二是这个标准的分类对象主要是经济行业,不能解决地方综合年鉴信息资料分类的所有问题。三是这个标准是不断修订的、与时俱进的,不能把它绝对化。地方综合年鉴以反映情况为主,数字只是为了说明情况才采用的。在行业主管部门缺失、行业协会普遍不发达或发育不良的情况下,不应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作为地方综合年鉴唯一的分类标准,只能参照,不能照抄照搬。[2] 

  (三)科学分类与社会分工相结合 

  行业分类是以经济活动的同质性确定每个行业类别的,即每一个行业类别都按照相同性质的经济活动归类,而不是依据会计制度、部门管理、隶属关系、单位名称以及其他编制归类。同质性和数据的可提供性彼此经常发生冲突,从理论上讲,选择单位类型的经济活动越单一(同质性越强),越适合采用小类划分行业;反之,则适合采用中类、大类或门类划分行业。因此,经济活动越单一,可取得的数据就越少,难度也越大;反之,可取得的数据就越多,难度相对也小一些。 

  分类是根据抽象的“知识体系”或者说“概念系统”制定的。科学分类作为一种分类体系,不仅要对不同的综合知识范畴做出界定,而且还要考虑体系自身的逻辑演进关系、层次隶属关系、覆盖面等问题。划分地方综合年鉴栏目必须以科学分类体系为基础,但栏目划分的最终结果又不完全囿于分类体系。因为框架设计不仅要包括系统的地方资料,还要能体现地方的历史和特点,体现事物发展的历史脉络和轨迹,体现事物发展历史的内在结构和完整性,体现相关事物的关联性。历史的内在结构要比形式逻辑的概念系统复杂得多。同时,地方综合年鉴资料或初稿由部门提供,而部门分类和逻辑分类是不同的,要照顾到部门工作,按部门的职能分类。 

  从地方综合年鉴所载内容与记述事项的广泛性、复杂性和实际编纂的可操作性而言,不可能单纯以科学分类作为地方综合年鉴框架设计的依据,而是必须将科学分类与社会分工相结合,突出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不断适应和贴近变化了的经济社会与地方综合年鉴本身的发展趋势,努力做到门类合理、归属得当、个性创新、特色鲜明。如文化产业、环保产业、海洋产业、旅游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新兴产业,这些产业并不是根据国际上通行的活动同质性原则划分的,并非行业分类意义上的“产业”,但是上述产业已经发展成为一些地区的重点产业乃至支柱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设置年鉴框架时,不能因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没有这些行业就不反映。参照社会分工设置栏目,要注意从单位的职能出发,不能将非职能或辅助职能工作的内容设目反映。如有的在政府类目下设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总值班室、接待工作、机关后勤工作等分目,还有的在部门栏目下设调查研究、队伍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目。 

  (四)从实际出发恰当分类 

  地方综合年鉴涉及不同行业、部门、领域和地域,记述事物复杂广泛。设计框架应从实际出发,既要科学合理,又要切实可行。 

  首先,应根据记述的基本内容建立总体框架,形成框架第一层次——类目,做到基本内容构成门类齐全。如大类结构,可设特载、专文、专记、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所属行政区、统计资料、文献、附录、索引等。中类结构,则应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部类细分。政治可分为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等。对于特色鲜明的内容,可采用升格的方法,列为类目。其次,在基本类目确定后,再根据信息资料分类标准和当地地情特色,以及资料具体内容、地方综合年鉴自身的特点,进一步细分小类,形成框架第二或第三层次——分目或次分目。如金融业可分为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期货业,教育可分为基础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等。在分目或次分目设置上,要注意从各地地情和发展情况出发,体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如工业门类,各地都有传统产业、支柱产业或新兴产业,但不同地区的传统产业、支柱产业或新兴产业发展所处的阶段、所占的比重和发展状况不尽相同,这就必须根据当地实际进行分类设置。在具体操作上,对本地的重点产业,可采取前置办法,将这些产业的位次适当前移,有的还可做提格处理。 

  从本地实际出发进行分类,应注重分类的逻辑性,保证同一类目内采取统一的分类标准。在同一级类目内,可以行业、事业性质来划分分目,也可以地域性,或以内容、形式划分分目,设立分目的标准要尽量统一,避免几种标准交叉使用。有的地方综合年鉴,无论是类目设置还是分目编排,采用双重或多重标准,造成分类繁杂、逻辑关系混乱。如有的将工业类目设综述、机械工业、冶金工业、纺织工业、轻工业、化学医药工业、电子工业、建材工业、粮油食品工业、电力工业、乡村工业和条线工业(下设民政工业、水利工业、校办工业、文化工业子目)12个分目,前10个分目根据行业性质划分,系统性较强,但乡村工业是相对城镇工业而言,条线工业则按隶属关系划分,在分类上采用了多重标准;有的将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政策研究、直属机关党的工作与外地驻该市单位党的工作、民营经济党的工作并列;有的在教育类目下先按教育的不同层次如高等教育、普通教育划分分目,然后又以招生考试、改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或学校文体工作、学校德育工作、教育教学改革等设立平行分目,造成分类标准的混乱。 

  二、正确领属 

  正确领属,是指框架结构的上下层级是统领与从属关系,同一层次是对等关系,互相构成层次清晰、领属得当、结构合理的框架结构。 

  (一)上下层级的领属关系 

  正确领属从纵的方面讲,就是要求框架上下层级之间具有内在的对应关系,大范围的层级能够涵盖下辖的层级,是统领的关系。类目、分目、条目,都要按事物的大小范围进行合理归类编排。从地方综合年鉴的框架看,内容归属不当常见的问题主要有上层次包容不了下层次,或是上下层次的概念毫无关联或位置颠倒。如将地理位置置于建置沿革下,把旅游设在外事・侨务・台湾事务下,将国土规划设在农业中,将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气象设在经济管理中,把国有资产管理放在贸易下,将农业综合开发、海洋开发与管理设在海涂开发下。有的地方综合年鉴在综合经济管理下设计划、劳动工资、财政、税务、银行、保险、统计、物价、工商行政、标准计量、审计等内容,将属社会生活范畴的劳动工资,属经济调节杠杆范畴的财政、税务和属服务业范畴的银行、保险归于此,造成领属关系混乱。同时,这些栏目随机排列,体现不出内在联系。 

  内容领属是否得当,其实是对信息资料归类是否科学的问题。内容领属不当的原因,主要是对某些机构的社会属性及工作情况、业务范围不甚熟悉,受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束缚,而未能坚持按资料的性质归类。处理好上下层级的领属关系,必须坚持按资料的性质进行分类,打破一个行政部门对应一个部类或一个分目的刻板做法,灵活地化整为零或化零为整, 合理归类。 

  (二)相同层级的对等关系 

  正确领属从横的方面讲,框架的相同层级是并列的关系,每个层级所含的范围、所处的地位,除反映地方特色内容之外,都应该在一条水平线上,不能大小不一、层级不清。有的将上层建筑领域里的各项事物归结到一起,设政治栏目,同其他领域里的行业,如工业、农业、商业、城建、对外经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财政、金融等并列,将政治这个大概念与具体行业等同起来是不协调、不规范的。同政治相对应的,应是经济、文化、社会等概念。 

  在同级栏目设置上存在的问题是主属不分。如将组织、宣传、统战、党史工作与市委并列,人事编制、民政、侨务、外事与政府并列,奶牛业与畜牧业并列,交通运输与铁路、公路等并列,公安与消防安全、城市交通管理并列,等等。有的地方综合年鉴设置金融・保险或金融・保险・证券篇目,混淆了概念,金融涵盖银行、证券、保险等,正确设置应该是银行・保险,或银行・保险・证券。 

  (三)对优势特色内容的升格处理 

  为了突出地方优势和特色,在动态信息分类中,可以对某些资料做适当升格处理。所谓“升格”,就是运用分类的辅助标准(特色化标准)对当地较有优势、较有特色、较有影响、分量较大的信息资料做出灵活安排。能不能升格,关键在于升格的内容资料分量是否足够、升格的理由是否充分。地方综合年鉴框架设计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通过栏目的特色策划实现年鉴的风格化。广西是壮族自治区,《广西年鉴》采用升格记述的方法,增设民族部类,并分设民族事务、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少数民族文化、少数民族生活・习俗分目,这种处理方法,充分显示其独立个性和鲜明的地方特色。2001—2003年,《温州年鉴》陆续推出一批独具地方特色的栏目,如特色工业,包括鞋革工业、低压电器工业、泵阀工业、打火机工业、眼镜工业、剃须刀工业等,开辟温州人在全国各地、温州人在世界各地、外地人在温州等栏目。这些都是充分体现温州经济特色和人文特点的栏目。 

  升格必须十分谨慎,不能无限升格、随意升格,以免造成混乱。例如将《某某日报》升格为分目与新闻分目并列,将艺术节升格为部类与文化部类并列,就会造成喧宾夺主的感觉。升格处理要考虑栏目的分量与客观实际是否相称、逻辑关系是否顺当。随心所欲的标新立异不等于独具特色。[3] 

  三、有序编排 

  地方综合年鉴内容全面系统,类目少则一二十个,多则三四十个,条目则更多达二三千条。类目、分目、条目体现的是分类结构和层次,必须讲求编次,系统编排,体现内在逻辑性,做到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符合读者阅读检索习惯,让读者理其端绪、寻其始末、究其因果、识其规律,而不可“浩无统摄,散漫难寻”。栏目编次不仅是编排技术问题,而且是关系到地方综合年鉴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环节。[4] 

  地方综合年鉴栏目的排列顺序,全国尚无统一的标准。从编纂实际看,排列顺序也不宜强求一致,但应遵循一定的排列原则:或按栏目的综合性、重要性进行排列,如综合性、重要性的栏目排在前面,行业性、专题性的栏目排在后面;或按行业分类顺序编排,从第一产业到第二产业,再到第三产业;或按经济社会生活领域进行编排,如按习惯把政治栏目排在前面,经济、文化、社会等内容编排在后面。[5]与类目的编排类似,在分目的编排上,或按社会分工实际,以约定俗成的次序编排,或是按行政区划的次序编排,或是按规模大小、重要程度编排。如反映一个地区综合情况的综述(总述、概览)类目下,分目按自然地理、历史沿革、行政区划、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排序;法治类目下按综述、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排列分目;教育类目按综述、基础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排列分目。同一分目内的条目,编排也应有一定的顺序。如分门别类排列,或以事物的轻重主次排列,或按时间为序排列,使条目排列体现一定的逻辑顺序。 

  四、比例协调 

  地方综合年鉴以全面反映情况为己任。在框架设计中,应做到基本情况没有疏漏、重要方面面面俱到、详略轻重比例适当。框架结构比例关系,大的方面包括三项:一是年鉴内容四个组成部分(综合情况、动态信息、辅助资料、检索系统)的比例关系,二是动态信息各部类的比例关系,三是一、二、三次文献的比例关系。 

  (一)四个组成部分的比例 

  综合情况、动态信息、辅助资料、检索系统是地方综合年鉴框架的四大支柱,缺一不可。这四个部分的构成比例,不同的地方综合年鉴往往会有不同的方案。根据对国内外30种较有影响的地方综合年鉴的统计分析[6],这30种年鉴四个部分的平均值是综合情况占7%,动态信息占56%,辅助资料占29%,检索系统占8%。 

  检索系统8%  综合情况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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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四大部分的比例结构上的常见问题:一是缺少综合情况,或者综合情况的篇幅太少。市、县两级综合年鉴缺少综合情况的现象比较普遍。同时,还存在综合情况篇幅太小的问题。有的地方综合年鉴的综合情况篇幅只占全书篇幅的0.79%。人们要了解一个地方的情况,基本方法是从综合到专项、从一般到具体。综合情况承担宏观反映地方全面情况的任务。二是缺少索引,或者索引的质量太差。许多国内公开出版的年鉴未编制索引,即使有索引,多数索引款目数与目录数量之比都在1:1以下,并且许多索引等同于将目录按汉语拼音的顺序重新编排。 

  (二)动态信息各部类的比例 

  动态信息部类主要是指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部类。作为地方综合年鉴内容的主体,动态信息各部类的比例要符合实际。各部分内容的设置不能平分秋色,要突出重点。如有的地方综合年鉴政府分目下列条目82个,政协分目下列条目36个,所占比重过大;有的关于经济方面的内容所占比重不足全部内容的1/4。再如,有部地级市年鉴的工业类目约6000字,商业类目1.54万字,农业类目1.56万字,旅游业・餐饮业类目1.68万字。而该市2012年第一产业增加值19.19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351.78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639.17亿元。三大产业比例为0.4:46.9:52.7。在第二产业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733.12亿元,建筑业增加值78.12亿元。工业在经济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与实际相对照,工业类目的篇幅过于单薄。还有的地方综合年鉴对人民生活的反映分量不够,或未单设栏目,或内容单薄。 

  产生此类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有的地方综合年鉴按党政部门级别设置栏目,一些不应设置栏目的单位部门因其级别较高而设栏目,这样势必加大政治部类的篇幅。同时,在处理经济社会部类的稿件时,满足于主管部门提供的综合性概括内容,许多应该记述的经济社会活动本身的内容没有很好展开。[7] 

  (三)一、二、三次文献的比例 

  在一、二、三次文献的设计和安排中,应以二次文献和三次文献为重点。一、二、三次文献在年鉴中的理想比例原则上为1:4:5,即一次文献占总篇幅的10%左右,二次文献占40%左右或者比例更高,三次文献占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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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文献具有篇幅大等特点。一次文献不可不收,不可多收。不可不收是因为有的一次文献权威经典,存查价值较高;不可多收是因为一次文献不论多么重要,在地方综合年鉴中也只是附属性的参考资料,而且地方综合年鉴篇幅有一定的限制,要在有限的篇幅里密集足够数量的有效信息,必须合理配置内容资源。二次文献、三次文献是基础信息和大事要闻的主要载体,经过深入加工、压缩和整理,具有篇幅小而信息量大的特点,在地方综合年鉴中应占绝对多数。[8] 

  五、精确立题 

  《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试行)》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年鉴框架各层次标题应简洁、准确、规范。”简洁、准确、规范地确定类目、分目的名称和条目的标题,是做好框架设计的基本要求。栏目标题最好使用名词、名词性词组、主谓词组,名词性词组做标题时,如是偏正词组,前面的限定词不宜太多太长,一般不用动词或动宾词组、动补词组做标题,也不能用太专业化的术语、行话和不规范的其他语词做类目、分目标题。 

  (一)标引完整,避免关键词缺失 

  关键词缺失会导致标引不够完整、准确,指向不明,不易检索。例如“检验检疫”缺失前面的关键词“出入境”,“应急指挥”缺失前面的关键词“突发事件”,“工商”缺失后面的关键词“行政管理”,“规划建设和管理”缺失前面的关键词“城市”。[9] 

  (二)使用规范的简称或缩语 

  不规范的简称或缩语,主题词隐匿,内容难以界定,会给内容检索造成麻烦。例如农林水务、科教文卫体、党群工团等等。 

  (三)名实相符 

  栏目的标题应涵盖所记述的内容,不能出现标题和内容相脱节的现象。例如“法治”应包括政法委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方面的内容。 

  (四)标引准确,专指性强 

  实践中经常出现栏目同名的问题。例如综述、基本情况、社会服务、重大活动、业务发展、综合执法等,多处重复出现。这类标引由于关键词缺失,内容界限不清,专指性不强,加上重复出现,会给读者检索带来诸多不便。还有同一类型的事物提法不统一、简称全称不统一,如同一部年鉴中的国税系统、地方税收,市文联、市妇女联合会,船检、商检、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等等。 

  (五)表述简明,避免画蛇添足 

  一些地方综合年鉴用“工作”一词做分目名称,如经济管理栏目下用统计工作、审计工作、计划工作等做分目名称。使用“工作”二字, 应看记述的具体内容是否与工作相关,要避免“工作”二字的同义反复。 

    

  注释: 

  [1]李今山、范作义等:《中国年鉴编纂规范化》,中国书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34~39页。 

  [2]许家康:《地方年鉴框架设计的几个问题》,《许家康集》,线装书局2011年版,第43~44页。 

  [3]许家康:《地方年鉴框架设计的几个问题》,《许家康集》,线装书局2011年版,第45页。 

  [4]牟国义:《年鉴质量问题浅析》,载《江苏地方志》2011年第1期。 

  [5]宋克辉:《地方综合年鉴的篇目、条目设计》,载《年鉴工作与研究》1994年第3期。 

  [6]许家康:《地方年鉴框架设计的几个问题》,《许家康集》,线装书局2011年版,第40页。 

  [7]杨帆:《论我国地方综合性年鉴框架设计》,载《年鉴信息与研究》1999年增刊。 

  [8]许家康:《论年鉴的记述重点》,《年鉴论坛》(第四辑),长城出版社2013年版, 第52页。 

  [9]许家康:《地方年鉴框架设计的几个问题》,《许家康集》,线装书局2011年版,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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