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志书编纂教程】环境和资源的编写
2021-05-1210-31-51来源:中国方志网

  一 自然环境  

  (一)自然环境志的命名  

  在新编地方志中,自然环境部分常见的名称有:“地理篇(编)”、“地理环境篇(编)”、“自然地理篇(编)”、“自然环境篇(编)”等。如果从地方志编纂体系而言,“自然环境”作为篇(编)名是合理的,其余的名称均有不妥当与不严谨之处。  

  1.自然环境与地理  

  地理作为我国史书和地方志的传统名称,已经两千年的历史。但是,从知识体系上而言,古代的地理志并没有严谨的逻辑关系,而现代的地理学是科学系统。两者有本质性的差别。从内容上看,古人编的地理志是描述性的,而今天的自然环境篇(编)则必须依照学科体系进行。具体地说来,古代正史的地理志与旧志  

  地理部分主要由人口的数量、山川分布等组成。由于古人认识的局限性,还没有出现自然环境、自然地理以及地理环境的概念,内容相当于今日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的部分内容的混合体,以地理为名是恰当的。  

  新编地方志地理部分基本上由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动物内容组成,属于自然环境的基本要素。史书地理志和古代地方志的基本内容——行政区设置与人口分布等,属于人文部类。在采用现代科学分类方法编成的新地方志中,行政区、人口的内容与自然环境要素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类别。但是,现代地理科学的定义在范畴上与古代仍然接近,其基本内容由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构成。新编地方志的自然环境要素构成的部分,已经没有人文部分内容,所以用“地理”这个涵盖自然与人文的词汇已经不甚严谨。 

  2.自然环境与自然地理  

  自然地理为篇名十分多见,不能涵盖该篇的整体。《中国大百科全书》这样界定自然地理环境:“自然地理环境是指地球表面具有一定厚度的圈层,即岩石圈、水圈、大气圈、生物圈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的区间内的一个圈层。”但是在该条的主要研究内容和分科中,却是这样陈述的:“研究各自然地理成分(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和动物界)的特征、成因、结构、动态与发展规律”。按照研究对象而言,岩石地层等地质内容应该在其中,可具体的自然地理成分中却没有地质部分的内容。此外,在自然地理的学科组成中,情况也是如此,并不包括地质学科。从总的地学学科分类出发,地质学与地理学是并列的学科,但自然地理学将地质内容统辖于自己的系统之内。对于新编地方志而言,地质类内容有限度,只能与地貌、气候、水文等要素并列,共同组成一个专题。在这样的情况下,采用自然地理作为该篇(编)的标题与学科概念不甚符合。  

  自然环境科学的定义是由岩石、地貌、土壤、水、气候、生物等自然要素构成的自然综合体,是地质内容与自然地理要素的总和。自然环境含义与地方志相关篇章的内容完全符合,作为标题是最合适的选择。  

  (二)地质部分的编写  

  地质主体的岩石,是自然环境的基础,也是人类活动与生存的物质本源。地质部分是自然环境的根本,也应该是县志、市志、省志正文的第一章。 

  1.岩石  

  主要为矿物的天然集合体,由一种或几种造岩矿物按一定方式结合而成;部分为火山玻璃或生物遗骸。岩石可以分为火成岩(又称岩浆岩)、沉积岩和变质岩三大类。岩石部分,对人类日常活动影响比较大的部分在地表,应该重点介绍。至于地壳深层部分可以不必涉及。富聚有经济价值或贵金属元素的矿物的岩石,自然是重要的部分。另外,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岩石,含有铅、镉等对人体健康有不良影响的岩石,特别是对于那些藏量或者品位没有达到开采要求的部分,尽管不会成为工业开采的对象,但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污染农田与水体,然后通过生物链影响到人的身体健康。城市的重大工程建设、道路、高层建筑对岩石的承载力有严格的要求。城市志的地质部分,应该要注意对相关问题的记载。 

  2.地层  

  地层是位于地壳表层,成带状展布的层状岩石。在地表外露的岩石部分,层状岩石更多见。地层部分主体是介绍层状岩石种类、分布、厚度,还有地层的层序关系、接触关系。通过地层的地质年代归属建立当地的地质年代表,也可以入志。构成地层的岩石主要是沉积岩,可能含有生物化石。古生物化石多见的地区,应该将相关内容收入志书中。除了地层中的古生物化石外,一些洞穴可能有第四纪以来的生物化石遗存,也应该加以注意。 

  3.构造  

  构造是地质构造的简称。构造是岩石或岩层受到内力或外力作用产生的原始位态或面貌,以及各种原始位态或面貌的改变,即变形与变位。地方志的地质构造部分主要是当地出现的具有一定尺度的地质构造,通常应该是褶皱、断层、裂谷等。  

  4.主要问题的处理  

  有的县志和市志的地质部分,大多写得比较简单,没有写出地质对人类社会的深刻影响。岩石与构造情况对地下水的形成、分布和运动有着重要的影响。地表水资源匮乏而地下水丰富的地区,应该将水文地质情况作为重要的内容入志。  

  城市志城区的地质部分,可以将工程地质内容作为要点描述。岩石的承载能力对高层建筑、高等级道路等重大工程建设有重要的影响。地震、山崩、滑坡、泥石流等现象属于地质现象,也是灾害的重要内容,地质成因可在地质部分阐述,灾情可在灾害篇内叙述。一些地方病实质上也是地质灾害的一种。由于地质条件所致,某些地区土壤和地下水中某些元素匮乏与富聚,造成对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这种情况,地质方面的成因是深层的,不易查清,可在医疗卫生中将病因、致病机理、治疗方式以及疗效统一叙述。地表沉降已经是我们当今常见情况,从地方志地貌或者地形部分专叙地表形态的角度出发,将地表沉降列入灾害部分更为合适。 

  (三)地貌  

  1.基本内容  

  首轮新编地方志地貌部分有很多旧志的痕迹,即主要部分由山川构成,其他的内容比较匮乏,也引入了现代学科知识,但是多局限于一些地表形态概念的使用,主要有山地、丘陵、平原、高原、盆地等。  

  就地方志的信息容量、功能而言,地貌部分应该以地表形态为核心,如果有可能的话,还可留意地表形态的成因,至于各类地形的分布、组合特征,应该在地方志的地貌部分中占有一定的位置。地形的分布、组合特征和一个地区地貌情况的概括,具有很高的使用价值。如果仅仅限于地表形态的简单阐述,地方志的地貌部分就应该改一改名称,或许改名称为地形更为妥善。第二轮修志,地貌的编写,除了地表形态之外,还应该有一些地形组合特征的内容。一些特殊的地貌区,如喀斯特地貌、熔岩地貌、火山地貌等,还可以增加地表形态的成因说明等等。  

  《绍兴市志》的地貌章对地貌类型的分布、组合特征和成因进行了简单的描述。地貌分布与组合特征方面,设置了“地势分级面积数”,将绍兴土地按不同的海拔分级做面积统计;还设置了“地貌分类面积数”,按土地总面积、滨海平原、水网平原、河谷盆地、丘间谷地、台地、低丘、高丘、低山、低中山、中山分类做面积统计。其第四节特殊地貌中,除了阐述了台地、丹霞地貌、喀斯特地貌、火山地貌的分布外,在喀斯特地貌、火山地貌中对地貌的形成还有简略的介绍。  

  但是,应该指出,仅仅按海拔或者平原、丘陵、山地来阐述地貌分布特征,还是不够的,至少应该有土地坡度分类的统计数。在土地利用方面,按土地坡度分类统计十分重要,如列入新编地方志中,可以提高该志书的使用价值。  

  2.平原应列为重点  

  首轮市县志的地貌部分有一处显著的不足,即主次不清,甚至有所混淆。以《绍兴市志》为例:“1990年,绍兴土地总面积12367415亩,其中地势比较平缓、适宜人类居住的地区:滨海平原772616亩、水网平原1385768亩、河谷盆地1698323亩、丘间谷地340148,总计4196855亩,占总面积的33.94%,余者为台地、丘陵与山地。”[1]绍兴市总人口中,绝大多数居住在平原、谷地地区。但是在《绍兴市志》的地貌部分,12.5个16开页面中,只有3.5个页面为河谷盆地与平原的内容,而山地丘陵部分有6.5个页面。《绍兴市志》的地貌章可以说是上乘之作,平原与河谷盆地,还是比较多的。许多的市县志大多只有很少量的平原内容,甚至可以说是象征性的,这与平原地带作为人类聚集中心的地位十分不符。新编的市县志应该将平原地带作为地貌部分主要的内容给予阐述。  

  3.山峰的高程不可全部入志  

  山顶的高程是重要的国土信息,在国防上有一定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的位置、高程、深度、面积、长度等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与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测绘主管部门会商后,报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公布。”据此,除了政府或者测绘部门已经公布的,或者在正规地图出版社出版的地图上标注的山顶高程外,其他均不宜在志书中刊布。  

  4.地形图编制的基本要求  

  地形图是地方志中图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比例尺别要适当。地形图的比例尺太小,其承载的信息就不够准确;比例尺太大,则容易泄露不宜发表的内容。地形图的编制有行业限制,比例尺大于五万分之一的图,已经属于军用地图,不便作为插图置于公开发行的地方志之中。境域比较大的县(市),因为志书卷幅的限制,一般情况下,地形图的比例尺在二十万分之一到三十万分之一为好。  

  另外,如果在地方志中插入大比例尺地形图的话,应将经纬度删除。  

  谷歌(google)公司网上公布的卫星照片已经有经纬度和大比例尺的地表图像,但是上述关于地图的编制限制是测绘行业的惯例,我们应该遵守。 

  (四)气候  

  1.资料的年限要求  

  地方志气候部分与志书的其他部分有不同点,即志书其他部分的上限可以上溯至各自的起源,下限也可全书统一。但是,气候部分无法与其他内容保持一致,按国际气象组织和国家的规定,气候部分的资料只能是在限定的时间段的连续统计数据,现阶段应该使用的数据时间段为1971年至2000年。按规定年限使用资料,可以相互之间有比较,地方志的气候部分也应该遵循这一规定。不同的时期,气象资料年限的规定也不同,所以地方志气候篇的资料年限应该注明时间段。  

  2.基本内容 

  地方志的气候部分是对该地区的气候一般情况和气候特征的全面反映。从理论上讲,地方志气候内容可以分成4个部分:(1)各个气候要素,(2)气候要素的综合指标,(3)气候成因、气候变化,(4)气候区划。因志书的不同而有差异,县志可简略些,省志应该更系统全面,城市志则与其他志书的差异很大。  

  气候要素主要有气温、地温、降水、湿度、风、日照等。  

  气温是气候要素中重要的内容,主要有年平均气温、季平均气温、年内各月平均气温、气温年较差、气温日较差、极端气温、初霜期、终霜期、无霜期、积温等。  

  地温有平均地面温度、年极端最高地面温度、年极端最低地面温度、地中温度、低温的垂直变化等。  

  降水与气温并为最重要的气候要素。降水的指标主要有:年降水量、降水量的年内分配、降水量的年际变化、月降水量、最大日降水量、年降水日数、月降水日数、降水强度、年降雪深度、降雪量的年际变化、降雪日数、降雪初日、降雪终日、最大日降雪量等。蒸发是气候中的重要因子。蒸发量与降水量的差额决定了一个地区的湿润或者干旱性质。在地方志中,蒸发的主要指标有年平均蒸发量、蒸发量的年际变化、蒸发量的年内分配等。  

  日照即日照时数,是一个地区地面实际接受太阳照射的时间。日照时数指标主要有:年平均日照时数、年日照时数年际变化、日照时数季节变化、日照百分率。  

  太阳辐射的指标有总辐射量、散射辐射、直接辐射三项。  

  湿度是指空气湿度,有相对湿度、绝对湿度、水气压、比湿、露点或霜点等。 

  风的主要指标有最多风向与频率、年平均风速、平均风速的年变化、最大风速、瞬间最大风速、大风日数等。  

  除了一般的气候要素之外,还有台风、雾、冰雹、干旱灾等天气现象。 

  气候指数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气候要素综合表现出的当地某种气候特征的数值。它包括干燥指数、湿润指数、季风指数和大陆度等。县市志的气候部分一般采用干燥指数或者湿润指数即可。  

  干燥指数又称干燥度。它是可能蒸发量与降水量之比,表示气候干燥的程度。 

  湿润指数又称湿润度,它是干燥指数的倒数,表示气候的湿润程度。  

  3.海洋气候与山地气候  

  海洋气候。相对陆地气候而言,海洋气候冬暖夏凉,气温变化和缓,气温的年较差和日较差都比较小,大风、雾日较多。  

  山地气候。我国山地分布广泛,其气候有着显著的特征:气温随海拔的增加而降低称之为气温垂直递减。山地气候垂直递减率因季节、山坡朝向和海拔高度不同而有所差异。  

  4.气候图的基本内容  

  气候图是地方志中必不可少的部分,选取一幅适当的气候图,可以表达数倍甚至数十倍文字内容。气候图可表示气候特征及气候要素的时空分布。地方志的气候图通常是地面图,在山区也可编绘不同高度气候要素垂直分布图,此外还可有海平面图和等压面等气候图。  

  地表的气候图主要有年平均太阳辐射量图、年平均日照时数图、年平均气温图、1月平均气温图、7月平均气温图、年平均降水量图、年平均蒸发量图、年平均风速图、气候区划图等等。县域的范围很难体现出不同的气候区特征,所以气候区划图在县志中可省略。  

  (五)陆地水文  

  1.水文学与志书水文部分的差异  

  新编地方志多有水文的部分。水文一词实际是从水文学中引申过来,但是水文学的学科侧重点和地方志的水文部分有相当的错位。水文学的研究对象是水文循环,是水的各种运动、变化形式的总和,探询水文循环过程中的规律和特点,以便为人类的生产与生活服务。新编地方志的水文部分,是将该地区水文的基本资料用于服务读者。有的新编地方志将水文部分称为陆地水,也是妥当的。沿海县市的水文部分,可以分为两个并列的章节:陆地水、海域,也可分为陆地水文与海洋水文。当然,海洋的内容如果过少,也可只设一个水文部分,海洋水文可以作为水文下属内容,将之与陆地水文的要素并列。  

  2.基本内容 

  地方志的水文要素主要有水系。水系流域内是由河流、湖泊、水库、沼泽等同一流域水体构成的水网系统。水系的基本要素有流域面积、河网密度、河系发育系数、河系不均匀系数、湖泊率和沼泽率等。河流是水体的核心部分,理应是地方志水文部分的重点,河流的基本要素由河流的源头、河口、主干河流长度、河流支流分布组成。另外,湖泊的面积、蓄水量、水位等也很重要。  

  由于行政区的面积和轮廓未必与水系流域吻合,地方志的水文部分必须对常规的水文要素有所取舍。一般的县或者县级市面积比较小,很难拥有完整的水系,水系和河流的许多要素只能省略。但是,对于大一些的地区,或者省的区域而言,可能拥有水系的主体部分。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域外水系和河流的主要情况可以作为背景资料进行阐述,以便使域内水系或者河流的内容更完整、更系统、更有价值。无论如何,地方志水文部分至少应当载入以下水文要素:年径流的地域分布、年径流的年内分配、域内主要河流径流特征、洪水特征、河流水位、河流泥沙、冰情等。  

  地下水是重要的水资源,且有着广泛的分布。地下水的指标有蕴藏量、类型、埋藏条件、水质、补给与排泄等。  

  冰川也是重要的淡水资源,我国有的地区有冰川的分布,可以将其内容纳入志书中。  

  我国的北疆地区有地下冰存在,从理论上而言,地下冰也应该是当地水体的一部分。  

  从水资源利用的角度编写地方志的水文章节,应该进入我们地方志编纂者的视野。水资源的供给与全社会对水资源的需求的关系是编写水资源内容的线索。  

  3.人类活动对水文要素的影响  

  地方志水文部分还应该注意水体与人类活动及其他环境要素的相互关系:植被的破坏对河流和各种水体数量及时空分布的影响,水库、蓄洪区、防洪堤坝、河道整治等水利工程各类水体的水文要素的影响,地下水的开采造成地下水位的降低等。  

  河道的淤积、河床的抬升,部分是自然环境自身的演替过程,更多则是人类活动的影响。人类垦殖活动对植被的破坏,加剧了水土流失,导致了河水含沙量的提高。水利工程的建设改变了水系的水文特征,干预了河流自然的演替过程。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养殖用水等等引水工程大幅度降低了河流的径流量,导致枯水期的延长,甚至出现断流的情况。重视人类活动与水文要素的相互影响,理清水体变迁的影响要素,是很有必要的。 

  (六)海洋水文  

  1.方志海洋部分的要点  

  海洋水文着重的是潮汐、波浪、海水的物理化学性质,这些内容虽是地方志海洋水文的组成部分,但所属海区的整体情况如海区面积等在地方志中更为重要。  

  首先是所属海区基本情况,主要有海区的位置以及与周边海域的关系、海底地貌、海岸带的情况、对海洋水文有影响的陆地自然环境要素等等。 

  其次为海洋水文要素,主要有潮汐,其中包括潮波、潮汐类型、涨潮与落潮的历时、平均海平面、平均高潮位、平均低潮位、潮差等;泥沙,包含有泥沙的来源、泥沙含量、含沙量的海区分布;海水水温,包含有水平分布、日变化、水深变化;盐度,含有水平分布、垂直分布、季节变化、日变化等;波浪特征,主要包含有年平均波高、年平均周期、各月平均波高、最大波高、波向等。  

  我国还没有开展海域行政区域的管辖勘察与认定,所以县、地区的海区相互间的境界、范围、面积的计算不是法定的。  

  2.涉外海域问题  

  海域的面积不仅仅受到与周边行政区界限不确定的影响,还和公海以及周边国家的主权权利相关。  

  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和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对我国领海、海洋专属经济区的范围、权属、开采利用与行使主权等作了明文规定。  

  就现状而言,我国和周边的部分国家在海洋专属经济区的划分上存在争议。在我国各级行政区海上勘界尚且没开展的情况下,地方志简单地确定海区的面积等,势必导致对我国海洋专属经济区外界位置的不同理解,容易引起未知问题的发生。这个问题涉及国土主权,沿海各个行政区在编写地方志海洋部分,一定要慎重,切勿草率从事。  

  (七)土壤与动植物  

  1.土壤的分类与分布  

  土壤的分类应该按照国家标准GB/T 17296-2000中国土壤分类与代码编写。 

  土壤类型及其组合呈现规律变化的地域分布现象。分布有4种形式和规律:在大尺度地域上表现出的水平分布、不同海拔位置的垂直分布和水平与垂直复合分布规律,总称为土壤地带性规律。土壤还和小的地域范围的成土母质、地形、水文、土壤形成年龄以及人为活动相关,表现为地域性的相关性。  

  土壤水平地带性分布。因纬度和距海里程的不同,导致热量和湿润度的地域差异,形成不同的土壤带(或土被带)。大致呈现出按经线(东西)方向的分布和按纬度(南北)方向土壤种类有规律更替的分布规律。省级行政区的地域内,土壤有一定的水平分布,应该在省志中得到反映。一般的市县行政区的地域尺度很难体现出土壤的水平分布规律。  

  土壤垂直地带性分布。山地土壤类型随地形海拔的升高(或降低),相应于生物、气候的有规律的变化而呈相对应的关系。具体说来,随海拔位置的升高,土壤种类自基带面向上表现出依次更迭的现象,并由此而形成土壤垂直带谱。  

  土壤垂直带谱,因基带生物、气候条件(或地理位置),山体的大小、走向和高低,坡度的陡缓、坡向,形态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异。土壤的垂直分布,在相对高度比较大的山地地区,都有表现。一般山区的县和设区市,土壤的垂直分布应该是志书土壤部分的重点之一。  

  2.动植物部分的编写  

  首轮新编地方志植被部分的问题。首轮的植物部分,绝大多数是动植物种类的名录,至于优势种属、分布情况、食物链关系和生物群落等等,很少有涉及。  

  地方志的动植物部分起码应该注意到中国珍稀濒危植物的情况,根据其保护级别给予记载。  

  在植被方面,近数十年未被人类改变的原生植被或原始植被已经很少,而与原来植被不同的次生植被已占优势。农业植物、果林、人工林、播种草场和城市绿地等的栽培而成的植被,即人工植被,它们是经过人类长期选择和栽培的植物群落。人工植被也是植被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应该纳入地方志的记载中。  

  植物部分应该加强植物群落的内容,或者说应该引入植物群落的内容。典型的植物群落,在空间上形成不同的层次,一般有乔木层、灌木层、草本植物层和苔藓地衣层4个基本层次,但是在具体的群落会呈现出非典型性的状况。一般来说,县级志书可以将植物群落的内容纳入记载中,而省志和地域尺度比较大的地区,比较难将植物群落编写得比较具体。 

  各种植物群落的种类组成差别很大。群落中各植物种的数量特征(多度、高度、覆盖度等),优势种和从属种,可以是地方志植物部分的重要指标。 

  (八)三级志书与城市志自然环境篇的编写  

  1.省志自然环境篇  

  (1)按自然环境要素编写。在次一级区域特征不甚明显,行政区面积相对比较小的省份,省志自然环境篇比较适合采用按自然环境要素排列编写,即由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与动物等自然要素组成自然环境篇的主体。沿海省份可以将水文改为陆地水文,另外增加海域的内容。首轮地方志自然环境部分绝大多数都是按要素编写的,编纂比较容易,条理清晰,方便读者查阅具体自然要素资料。不足之处是将自然环境的整体分成几个部分,同一地域各个自然要素的相关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割裂,自然环境的整体特征很难得到充分的体现。  

  (2)按区域特征编写。采用区域自然地理学的方法编写,将省域按照自然环境特征划分为相应的单元。这一方式可以充分表现自然地理单元的整体特征,较好地表达各个自然环境要素相互的关联性,读者最大限度地掌握省域自然环境的基本情况。按区域特征编写自然环境篇,相对按自然环境要素编写而言,难度比较大,也要求其自然环境本身区域特征比较显著。 

  2.地区志、县志自然环境篇  

  地区志和县志(包括县级市)自然环境篇通常应该按自然要素编写。这主要是因为一般的地区和县域的范围比较小,各个自然环境要素地域差异比较小,更难划分为次一级的自然地理单元。所以,按要素的方式编写,更能体现当地的自然环境情况。  

  3.城市志自然环境篇  

  这里城市志的城市是指大中型城市,也包括上海、北京等直辖市。城市的自然环境受到人类直接和强烈的影响,其水体、土壤,基本失去自然面貌,而人类的活动也强烈地影响城市的气候。就总体而言,城市的环境虽称自然环境,但应该属于人为环境(次生自然环境),是自然面貌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城市志自然环境篇应该注重人为影响,在空间上要以城市建成区为主,要着重于城市气候的记述。总之,城市志的自然环境篇与省志、地区志、县志、县级城市志的自然环境篇有着很大的不同,在一定的程度上,需要根据具体城市的实际情况来决定自然环境篇的体例。  

  二 自然资源  

  (一)什么是资源  

  在编写自然环境部分前,编者首先要掌握自然资源的概念与种类。《辞海》对自然资源的解释为:“一般指天然存在的自然物,不包括人类加工制造的原材料,如土地资源、矿藏资源、水利资源、生物资源、海洋资源等。”[2]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认为,自然资源是在一定时间、一定地点,能够产生经济价值并能为人类当前和未来带来利益的自然环境因素和条件。自然资源的定义有多种,要点如下:(1)自然资源是自然环境的组成部分,可以是物质构成的实体,也可以是温度、太阳辐射等非物质部分。(2)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3)自然资源的范畴是动态的,它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适应。这一方面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对自然环境因素与条件需求的范畴在不断扩大,一些自然环境因素产生了经济价值与使用价值,成为新的资源种类,如近期矿物燃料煤炭与石油价格飞涨,原来不具备经济价值的风能已经进入新能源的范畴;另一方面,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开采或者利用自然资源的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原本已经失去开采价值的资源,重新产生经济价值,如30%品位的铁矿,现在可以作为资源,而在20世纪30年代一般不具备开采价值。  

  地方志要依地情编纂。各地的情况差异比较大,自然资源又是自然环境的某些组成部分,因此,在编写志书自然资源部分时,要处理好自然资源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要界定好自然资源的界限,首先要深刻理解自然环境的定义。  

  (二)土地资源  

  1.土地资源编写的要点  

  土地学上的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等其他自然资源有比较多的交叉,编写地方志的土地资源,应该以抓住三点,一以地貌和土壤为基础,二要紧扣与居民生活和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部分,三是适度考虑对土地利用价值有影响的其他资源要素。  

  2.基本内容  

  主要是土地资源的分布,根据地形特征及行政区划进行划分,主要的土地利用类别如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未利用土地的面积和在总土地面积中的比例。土地的坡度、分布的连续程度是土地资源重要的自然属性,地方志土地资源部分应该作为重要内容记载。 

  3.土地资源利用的变化  

  不同时期土地资源利用的情况有变化,特别是人口密集分布和经济水平高的地区反映得更为显著。在土地资源利用的变化中,耕地面积的变化、城镇用地的变化、交通道路用地的变化是主要的部分。  

  (二)气候资源  

  地方志中的气候资源,主要由太阳辐射、热量、降水构成。风能等也应该是气候资源中的组成部分,也可置于能源部分中。在风能资源十分丰富的地区,也可以将风能单独设立为一个章节。  

  (三)地表水资源  

  地表水资源包括湖泊淡水、河流水、地下水的淡水数量等等。冰川也是一种地表水资源,应该纳入地表水资源中。  

  水资源利用的角度应该引起编者的重视。水资源的供给与全社会对水资源的需求的关系是编写水资源内容的线索。还要记述水资源的供给总量与社会的需求总量的关系,水资源供给的季节分配与社会需水量的时间变化,以及人均占有水资源的量、每亩耕地占有的水量、工业用水、生活用水、航运用水、淡水养殖用水、城市建设用水等内容。  

  (四)生物资源  

  生物资源可分为植物资源和动物资源。植物资源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森林资源、草原资源和沼泽资源等;动物资源按其类群可分哺乳动物类资源、鸟类资源、鱼类资源、爬行类动物资源、两栖类动物资源以及微生物资源等等。  

  (五)矿产资源  

  赋存于地壳内或地壳上的固态、液态或气态物质,当品位和储藏量达到人类利用的要求时,称之为矿产资源。通常的金属矿藏,指能够达到工业生产条件,可以生产铁、锰、铬、铜、锡、铅、锌、铝、镍、钼、钴、钒、钨、钛等金属的矿物资源。金属矿藏还有贵重金属如铂、金、银,放射性的金属铀、镭等。  

  此外,还有化工原料、建筑材料、稀土稀有分散元素等。  

  ( 六)能源资源 

  地方志的能源资源部分,最常见的有石油、煤炭、天然气、河流水能,还有太阳辐射、风能、潮汐能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能源资源基本上和其他类别的资源重复,如石油、煤炭是矿物资源,河流水能是水利资源,太阳辐射是气候资源,潮汐能是海洋资源,如在地方志中设置能源资源部分,可将这些撰写。一般情况下,地方志很少会设置能源资源的专门内容,如此可将各能源资源划分到相应的章节中去。在煤炭或者石油、天然气资源很丰富的地区,可以设置能源资源篇章,也可以直接设置煤炭资源、石油资源或者天然气资源的专门章节。  

  (七)海洋资源  

  海洋资源包括海洋生物资源、海底矿产资源、海水化学资源和海洋能源资源。学科定义上,海洋生物资源包括海水中一切动物植物,但在地方志中,以海洋水产资源为核心编写更为实际。海底矿产资源主要包括滨海砂矿、陆架油气和深海沉积矿床等。海水化学资源指海水中所含大量化学物质。海洋能源资源主要指海洋里的波浪、海流、潮汐等资源。  

  (八)旅游资源  

  主要是指能为旅游业提供有价值的各类资源,如自然风光、风土人情、历史文化和各种物产等。 

  三 自然灾害  

  (一)主要问题  

  1.基本要素  

  记载自然灾害,要从三个要素着手:一是自然环境中的异常现象,主要有发生的异常现象类别、过程、程度、空间分布、重现期等;二是社会经济状况与灾害有关的内容,有成灾地区的人口密度、产业布局特征、区域GDP产值、防灾工程的作用等;三是灾情,主要有人员的伤害情况、经济总的损失、成灾面积,受灾面积、防灾工程的受损害情况,交通道路、建筑物的受损情况等。  

  2.缓发性自然灾害的散缺  

  地方志记载的自然灾害,基本上属于突发性,如地震、洪水、台风、风暴潮、旱灾等,而自然灾害并非仅仅只有突发性灾害,还有持续时间长、发生过程平缓的缓发性自然灾害。缓发性自然灾害的成因多是人类活动超出自然环境允许的承受度,导致自然环境的变异,造成对生命财产的危害。随着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更由于缓发性自然灾害问题日益突出,当今世界缓发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对人类生产生活的影响而言,已经超出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危害度。常见的缓发性自然灾害多为环境问题,区域范围内的有水质恶化、地表沉降等,全球范围内的问题主要有海平面上升、大气变暖。传统的缓发性自然灾害有植被的破坏、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河床抬升、湖泊淤积、海洋生物资源的破坏、赤潮频发等。  

  新编地方志还没有把缓发性自然灾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对待,有的内容失载,有的内容不成系统,是地方志编纂工作中的一个缺憾。  

  为此,地方志编纂者对缓发性自然灾害的记述,更要有充分的思想重视和业务准备。缓发性自然灾害部分应该尽量请专业人员编写,如果编写者是非专业人员的话,也要阅读相关专业的文献,编写方案请专家审读,初稿也应该通过专家审查。  

  (二)地震灾害  

  1.地震要素  

  在编写地震时,应侧重于地震的烈度。震级是每次地震活动释放的能量大小的分级。我国目前使用的震级标准,为国际上通用的里氏分级法,分9个等级。震级增加1级,能量大约增加30多倍。一次地震只有一个震级,但是地震波形成的破坏,在不同地方的地表会表现出不同的程度,专业将地表的破坏强度称为地震的烈度。影响烈度的因素有震级、距震源的远近、地面状况和地层构造等。烈度一般分为12°,划分标准主要是根据人类的感觉、地震时地表产生的变动,还有对建筑物的破坏程度。一般说来,在震源确定的情况下,震级越大烈度也越大。在震级确定的情况下,烈度要受到震源与震中距离的影响。震源与震中的距离,地震学上称为震源深度。在震级和震源深度确定的情况下,烈度还受到受灾地距离震中直线距离的影响。  

  地震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如地震对地形、水体的改变,地方志应该给予重视。 

  2.历史时期的地震  

  从地方志编纂角度,有科学记录以来,可以采用专业部门的记录。编辑历史时期地震部分,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每次地震记载由历史文献记载与地震烈度构成。依据历史资料,以中国地震烈度表为标准,确定历史时期每次地震的具体烈度。关于地震烈度确定工作,最好由地震专家进行。  

  第二种方式:整理归纳历史文献记录。这种方式不需要对地震烈度进行确定,只是将历史时期的地震记载如实地保存,这样可以最大限度保存历史文献的原始性。  

  不推荐这样的方式:在不保存历史文献的情况下,由历史时期的地震烈度构成地方志的地震部分内容。  

  3.海啸  

  是一种有着强大破坏力的灾害性海浪,通常是由里氏6.5级以上的海底地震引起。不过,海底火山爆发等现象也可能引起海啸。现代发生的海啸,都有科学系统的资料,地方志编纂只需要合理地引用。历史时期海啸的判定,主要依据如下特征:沿海地区受到强大的暴潮侵袭,成因并非天文潮和风暴,这样的情况基本可以判断为海啸。  

  (三)地面沉降  

  1.沉降的成因  

  地面沉降是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地表水平面降低的现象。人类活动导致的地表沉降现象广为发生,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地区更为严重,其程度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居民安居。今日的地面沉降以自然灾害的形式发生,而其成因是人类活动所致。地面沉降属于缓发性自然灾害。 

  地表沉降成因是地下水的开采,而后者是受社会经济利益的驱动。经济活动是导致地下水开采的重要因素。  

  地方志的编写,地面沉降的过程可以分成4条主线:(1)地质活动—地表沉降。(2)生产活动—地下水开采—地表沉降。(3)地表水质恶化—地下水开采—地表沉降。(4)城市建设—地表沉降。  

  2.沉降要素  

  志书地表沉降部分的编写,可分为四要素:即沉降范围、沉降幅度、沉降发生的过程和沉降的影响。  

  沉降的地域范围和幅度最好用地图表示,从地表沉降范围通常比较小的实际出发,应该以大比例尺地图为底图。如采用地形图的话,不要表示经纬度,可用地形地物作为坐标系。不便采用地形图或者地势平坦无法采用地形图的情况下,应该以聚落的地名为参照系。根据沉降幅度和图幅的大小划分沉降的级差,绘制沉降的等值线,通常的情况下,每条沉降线是闭合的曲线。沉降的过程一般情况下宜于采用文字表达,即用文字描述沉降的成因、发展过程,沉降的水平差异。  

  地表沉降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地表高程的降低引起排水不畅,导致内涝灾害的加重。地势平坦地区的地表水过度开采,地表沉降可以减小河流落差,从而加重水流滞缓、水质恶化。滨海地区的地表沉降,可以引起海水的入侵,加剧风暴潮的灾害。在城市地区,地表沉降还可以直接影响建筑物的稳定,从而威胁到居民的安危。  

  (四)海平面上升 

  1.入志的必要性 

  大气变暖,海平面上升,将导致全球自然环境中许多系统的强烈响应。仅就海平面上升而言,风暴潮是沿海地区侵袭的主要表现,也是地球变暖最重要的灾害之一。就海平面上升对风暴潮强度的影响,多数学者认为海平面上升后,将导致风暴潮灾害重现期的剧烈缩短,幅度甚至可达到10倍。这意味着在未来的50年内,现在的海岸堤防工程无法抵御风暴潮的侵袭,沿海的低地将被海水淹没,滨海地区的生命财产将遭受灾难性的破坏。尽管,目前海平面上升造成的不利影响还难以达到这样令人恐怖的程度,但是其影响仍然是十分严重的,地方志的编纂者不可忽略这样重大的问题,应该将之纳入记载范围中。  

  2.海平面上升的编写  

  对一个地区海平面上升情况的记录对该沿海地区自然环境、经济社会、科学研究有着重大的意义。  

  比较简单的记述,是具体地区海平面与沿海地区的陆地表面的相对升降幅度。海平面并非是静态的,而是多年海水面高程平均值。陆地和海平面相对的升降仅仅是海平面和陆地高程升降的综合表现,还可以进一步分为陆地绝对升降幅度和海平面的绝对升降幅度,从大气变暖的背景看,现在的海平面应该处于上升状态。  

  海平面上升的评价并非是几个数值所能表示,特别是对沿海岸线地区的影响更是错综复杂。比较重要的指标,除了海平面与陆地相对升降的幅度,还有平均高潮位、最高潮位、潮差等数值的时空变化和辖区内有潮位的连续观测资料。尽管沿海大多数县(市)建立有潮位观测站,但是设立的时间比较晚,很难形成连续的数据链。不过,对于沿海设区市(或者地区)而言,一般都有设站时间比较长的海洋水文观测站,也有水文局等专业的机构,无论从人员、资料方面,都有比较便利的条件,可以编写成海平面上升部分,为社会提供高价值的研究性文献资料。  

  (五)其他自然灾害  

  旱涝灾害是地方志灾害部分的主要内容,省、设区市(专区)、县(县级市)都有水利局、水文局等机构,这些单位承担了洪涝灾害与旱灾的编写,尽管所编成的志稿未必完全一致,但总体上已经可以满足要求。此外,还有气象、农业、林业等灾害情况类似洪涝与干旱灾害,编纂方法基本成熟。我们可以沿用首轮地方志洪涝灾害、旱灾等的成熟编写方式。  

  环境恶化的问题,如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质降低、土壤重金属和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积累、酸雨的多发、空气污染加剧,属于缓发性自然灾害,也属于环境保护中的核心部分,从地方志编纂角度出发,将其与环境保护的其他内容归纳成一个系统的门类更为妥当。因此,在灾害部分中不再另行讨论。 

  四 环境保护  

  编写环境保护篇应该掌握几个环节:(1)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法规、政策和规范性很强的事业,编写地方志要十分重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与规定。(2)要以人为本,根据与人关系的疏近,以环境质量为对象,分层次编写。首轮志书的环境保护篇章多为环境保护工作,少见环境质量本体和污染物分布的情况,有些本末倒置倾向。环境保护部分,应该强调环境质量的情况。特别是以环境质量为背景的农业产品情况,更应该纳入地方志,因为这部分内容对居民食品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3)环境保护部分,多以当地的《环境质量报告》为基本资料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以评价环境质量为目标,相对来说污染物的分布情况比较薄弱。但是,环境质量的分类是环保工作者依据国家标准进行的评估,是间接的资料。在编写环境保护篇章时,更应该注意污染物的排放与分布、重要的污染源的情况,必要的话还应该收集环境监测数据,采用第一手数据。(4)环境质量的评定,都是依据国家标准进行的。然而,国家标准会更替的。所以,在采用环保部门的资料时应该注意国家标准的更新对环境质量的评定有无影响。  

  (一)大气环境的编写  

  大气环境质量的内容主要有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其分三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空气环境质量分为三级: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应该记载的主要污染物有:(1)二氧化硫(SO2);(2)总悬浮颗粒物(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μm的颗粒物;(3)可吸入颗粒物(PM10):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μm的颗粒物;(4)氮氧化物(以NOx计):指空气中主要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形式存在的氮的氧化物;(5)铅(Pb):指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 (6)苯并[a]芘(B[a]P):指存在于可吸入颗粒物中的苯并[a]芘;(7)氟化物(以F计):以气态及颗粒态形式存在的无机氟化物;(8)一氧化碳CO;(9)臭氧O3。取值时间一般有年平均值、日平均值、1小时平值均,铅还有季平均值。  

  环境保护篇章应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减对象,根本原则是将对大气环境影响严重的污染物纳入其中。  

  1.废气排放  

  废气主要由工业废气构成,不过,北方分散供暖的燃料也可构成废气的重要来源。工业废气主要来自企业燃煤,工业废气的污染物主要由烟尘、二氧化硫、工业粉尘、氮氧化物等构成。对人体有害的工业废气要给予注意。我国实行分级控制大气污染源的制度,有国控大气重点污染源、省控大气重点污染源以及市控大气重点污染源等。地方志应该记载区域内各污染源的治理情况。仅仅记载大气污染源,不足以反映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还需要从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方面记载。主要的内容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具体如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烟尘排放量、工业粉尘排放量,以及各类大气污染物在总有害排放物中的构成比。如可能的话,可以记载境内造成大气污染主要物质的消耗总量,如煤炭的消耗总量。 

  除废气污染源和废气排放量外,地方志还应该记载工业废气中燃烧废气消烟除尘率和工艺废气净化处理率。  

  2.废气的治理  

  燃烧废气的治理,主要是使用燃煤量比较大的企业,如火电厂,为脱硫控制粉尘排放的主要措施。工艺废气的治理主要是各类工业企业治理在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如建材非金属矿制品业、电力蒸汽热水产供业和化学工业排放、冶金工业等。燃烧废气的治理指标用燃烧废气消烟除尘率表示,工艺废气治理用工艺废气净化处理率表示。  

  3.粉尘治理  

  粉尘主要由矿产采掘业、建材工业、化学工业等产业所产生。粉尘治理的主要指标有工业粉尘产生量、工业粉尘排放量、工业粉尘回收量、工业粉尘回收率。  

  4.酸雨情况  

  酸雨在我国东部地区是十分普遍的现象。地方志记载主要有降水的pH值和酸雨的地域分布、年内降水的PH值的分时段频率、降水PH值和酸雨率的季节变化、降水的化学组成等方面。 

  (二)水环境的编写  

  1.地表水  

  行政区内的水环境分为海水、陆地地表水和地下水三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概括主体是将政区的河流、湖泊、水库的总体情况,按水域环境功能分类,表示方法可有3项:(1)各类水质水体在总体中所占的百分比表示;(2)各类水质的实际总长度;(3)政区内水质满足功能区要求的情况。 

  此外,还应该以流域为单位阐述,主要内容为各个水系的总长度评价,其中包括,满足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区要求的河段长度,不满足功能区要求的河段长度,分别占评价河段总长度的百分比。水库与湖泊可以单独评价,面积比较小者,通常做总体评价即可;如面积比较大,可按各水质的具体面积,以及各自在总面积的所占的比例评价。  

  地表水实际上指陆地地表水,其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执行。  

  该标准关于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如下:“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汤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水体的水质劣于Ⅴ类标准,不能满足农业用水和景观用水的要求,这样的水体被定义为劣Ⅴ类水。这样,尽管标准为5类,实际应用中水质的等级为6类。  

  环保部门监测的地表水项目有:水温、pH值、总悬浮物、总硬度、溶解氧、生化需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挥发性酚、氰化物、总汞、六价铬、铅、镉、砷、石油类、硫化物、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这些监测项目是反映水质量的重要指标。  

  该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2002年颁布的。 

  编写地方志要依据当地的《环境质量报告书》。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时期编写的环境质量报告书,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是不同的。编辑工作中,切勿简单地抄袭,否则会因为标准不同,同样的水质有不同的评价。  

  编写陆地地表水的部分,专业性强,要注意历年《环境质量报告书》执行标准的问题,避免由此产生的差错。  

  关于重要的污染企业与行业,主要为污染的行业与企业数、废水排放量、排放处理率、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等。  

  2.地下水  

  在一些地表水资源匮乏,或者地表水污染严重的地区,地下水资源对当地的居民生活、经济活动,有着重要的影响。  

  国家标准GB/T14848-199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早在1993年颁布。其关于地下水质量分类为:“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地下水监测项目有pH值、固形物、总硬度、化学耗氧量、硝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总铁、锰、铜、铅、锌、镉、六价铬、砷、汞。志书可依据这些监测数据编辑地下水质的部分。  

  地下水的水质情况与地表水有很大的不同,《环境质量报告书》中很少有地下水的内容,这大概也是地方志少有将地下水质纳入的原因。《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并非国家环保总局颁布,而是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地下水质的监测通常不在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责内,水利部门可能会开展相关的工作。如果要将地下水质的内容纳入地方志中,可以到水利部门收集相关的资料。  

  地下水质的监测无法做到地表水的系统、深入,资料比较少,如不具备条件,可以不列入该内容。当然,如果能有地下水质的内容,无疑会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部分的品位。  

  地下水的水质的阐述,要注意地下水的类型,可按潜水和承压水的类别叙述。 

  3.海水水质  

  海水水质有国家《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该标准将海水水质分为三类:“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第二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第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景区。”  

  海水水质依据如下指标给予评价,具体为:悬浮物质、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病原体、水温、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无机氮、非离子氨、活性磷酸盐、汞镉、铅、六价铬、总铬、砷、铜、锌、硒、镍、氰化物、硫化物、挥发性酚、石油类、六六六、滴滴涕、马拉硫磷、甲基对硫磷等。  

  根据1999年12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令第8号公布的《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我国的海水水质的监测工作,主要在近岸海域开展。  

  海水的污染源,特别是陆源污染物的排放,还有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水水质的影响,应该列为重要内容。赤潮现象可以置于自然灾害的部分,如果志书未设置自然灾害部分,可以置于环境保护篇内。严重的溢油事故可以严重影响到局部海域的生态平衡,污染海洋环境。严重的溢油事故可以放在大事记中,具体的内容可以置于环境保护篇。  

  (三)城镇环境部分的编写 

  1.空气质量与环保  

  城市志应该将城区的大气环境质量作为重点,县级行政区志,因为城镇是人口分布的密集区,也应该充分注意。城市的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要素,不仅仅限于工业废气排放,还与城市的特殊的气候条件以及生活方式有关。城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大,采暖、生产所产生的废气排放量甚大,往往影响空气质量。  

  另外,城市环境大气质量随着季节有较大变化,如北方冬季采暖需要大量的煤炭燃烧,能耗量大,形成二氧化硫、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等排放物,为一年之中的排放高峰。汽车拥有量日增,使氮氧化物成为城市大气主要污染物之一。汽车的使用往往集中在早晨与傍晚两个时间段,大气中氮氧化物也有相应的表现。 

    

  城市的气候深受人类活动影响,城市的温度、空气流动的特征、逆温层发生的规律、降水的状况,都对城市大气污染状况有一定的影响。由于城市的环境状况与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时空特征,导致大气环境质量与周边地区产生很大差异。编写环境保护篇章,需要抓住这些差异,写出本质性的内容。 

  2.水体环境  

  城市水体已经不是自然环境要素的水系,基本上已经为人工行为所控制。城市的河道通常沿着道路分布。一般来说,城市水体的污染情况比较严重。 

  3.噪声  

  主要内容有环境功能区、噪声源的分类、边界环境噪声超标单位数及超标情况。固定噪声源多为工业企业产生,道路交通噪声是城市噪声污染的主要因素,应作为重点内容,施工噪声虽然分布有限,但是影响比较大,也不容忽视。  

  4.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与去向  

  主要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生活固体废物产量。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化工废渣、尾矿等。生活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固体废物一般分为危险废物、有害废物和一般废物三类。固体废物主要指标有利用量、利用率、处置率、历年堆放量、占地面积、排放量、排放率。  

  电磁辐射环境污染被逐渐提上议事日程。1997年3月25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第18号令《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5.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  

  我国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是评价一个城市环境状况的重要指标,地方志在编写城市志或者省级、县级地方志时,可以考虑将其纳入环境保护的内容中。  

  1988年7月13日,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第8号文《关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决定》,规定从1989年起,国家实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并确定了32个城市为国家考核的重点城市。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是衡量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建议在可能的情况下,将之收入志书中。  

  (四)农业生态环境的编写  

  1.土壤重金属与农药残留  

  部分农药中含有铅、汞、砷等重金属元素,每次施用农药尽管只有少量的残留,但是却可在土壤和农产品中积累,造成污染。金属矿产开采、冶炼企业的排放,可以导致重金属元素在土壤、农作物中的超标。如铅锌矿多可导致镉在土壤中含量超过区域背景值。有机氯杀虫剂是土壤中的主要农药残留物,主要有六六六、滴滴涕等,尽管早已经停止生产,但是因为其残留期长,在土壤中仍然可以普遍检出。  

  2.农产品污染  

  粮食、果蔬和畜牧产品的污染情况。农药类有六六六、滴滴涕等,尽管这些农药已经停止使用,但是土壤中残留部分可以被农作物吸收。已经停用的还有有机汞、砷类农药。此外,还有当前使用的农药污染。重金属对人的危害很大,所以还要注意农产品中重金属的含量。  

  (五)环境保护工作的编写  

  1.环境保护规章的制定  

  地方性法规。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各类环境保护条例与办法,是地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准则。行政规章。各级政府制定的环境保护规章,是政府履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规范性文件。各级政府环境保护机构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环境保护职责范围和工作办法。  

  各级志书应该收录本级人大通过的保护环境的地方性法规、各级政府制定规章规定和环境保护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可以放于附录中,也可置于环境保护篇中。  

  2.环境规划  

  环境规划是环境保护单位的重要工作之一。按区域可分为区域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生态村镇和示范区生态规划、城市环境保护规划、自然保护区保护规划等。在其他规划中,环境保护规划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城市规划以及城镇体系规划中设有环境保护规划内容,风景名胜区规划中也有环境保护的篇章。化工、冶金、采矿等行业也编制专项环境保护规划。 

  3.环境保护执法  

  主要记述根据规定收取排污费的工作和对环保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注释: 

  [1]《绍兴市志》第一册,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92页。 

  [2]《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第18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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