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政”与“总理船政”
2021-07-2309-55-46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胡珍宝

  船政历来是管理船舶事务的行政机构。总理船政事务衙门,也称“总理船政”,是近代在马尾设立的总理轮船制造、轮船制造与驾驶专业教育、轮船水师海防等事务,集工业、军政、教育于一体的中央机构。两者有所关联,但在管理对象和范围上的变迁,反映了中国近代化的成就。

  目前所见,“船政”作为管理船舶事务的行政管理机构最早见于林樱尧先生的考证。林先生在《“船政”与“福建船政”》一文中提到,“在明代嘉靖年间,南京兵部车驾清吏司就下设了管理船政事务的机构,并在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编成《船政》一书,共三册,主要记载了嘉靖年间有关船务的典章制度的沿革变化及南京兵部掌管的各种船只船型的发展状况。《船政》一书现仅存于宁波天一阁藏书楼。”

  笔者在《钦定大清会典》中查阅到,清政府于康熙年间就设立有“船政”机构,隶属工部四个清吏司之一的都水清吏司。《钦定大清会典》七十四卷记载有关“船政”所管辖的事务。从中可知,明嘉靖、清康熙时期就设立有“船政”管理机构,明代隶属南京兵部,清康熙隶属工部都水清吏司,主官称“主事”,级别为正六品,负责各省修造粮船、战船、渡船及其他各种船只经费;同隶属都水司的部门还有河工(附水利)、海塘(附江防)、桥道、藏冰、器用、织造、关税等。

  清同治五年(1866年)在马尾设立的“总理船政”与明清时期的管理旧式船舶事务的机构“船政”有天壤之别。“总理船政”是在特定区域内,实行“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政策,进行自强运动实践的新型管理机构。

  1866年6月25日,左宗棠上奏在福州马尾创办船政,同年7月14日,清政府以“实系当今应办急务”给予批复同意办理。船政全称“总理船政事务衙门”,也称“总理船政”,属清廷专设,总理轮船制造、轮船制造与驾驶专业教育、轮船水师海防等事务,是集工业、军政、教育于一体的中央机构,其规格高过中央职能部门。船政大臣拥有独立行政管理权、军事指挥权、司法权,可专折奏事。沈葆桢为首任船政大臣。1867年8月9日,沈葆桢释服上任,启用“总理船政关防”公章。自1866年至1911年,船政大臣共有22位,如张佩纶、裴荫森,品级为二品至三品。总理船政作为中国向西方学习的最重要窗口之一,首次借鉴西方先进管理制度,探索和开创出有别于中国封建传统衙门的中西合璧的新型管理体制。当时中国官衙以“总理”冠名的仅有两处:一是总理船政事务衙门;一是1861年设立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是清政府为办洋务及外交事务而特设的中央机构,1901年总理衙门改为外交部。

  左宗棠、沈葆桢认为“船政为海防第一关键”“船政为海防水师根本”,即建立新型轮船水师取代旧式水师,足见船政设立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强海防,创建近代海军。总理船政制造的舰船被各省征调,调拨后的养船费用由各省承担,但各省只拥有舰船的暂时使用权,一旦海疆有事,船政有权将舰船悉数召回。1870年9月,沈葆桢奏“吁请简派轮船统领,以资训练而靖海疆”,后上谕任命福建水师提督李成谋兼任“轮船统领”,统一管辖船政舰船,中国第一支近代海军——船政轮船水师成立。

  两个机构更多体现管理体制的不同和变化。从船政到总理船政,无论是级别、职能、管辖对象和范围都有很大不同。“总理船政”存续期间,为国家、民族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中国近代科学技术人才和杰出的海军将领。

  《福州日报》2021年7月23日 A12版 闽海神州


点击显示全部 》
微信公众号
主办:中共福州市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邮箱:fzdsfzs@126.com 闽ICP备20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