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肇淛,字在杭,号武林,又号小草斋主人,晚年自号山水劳人,江田人。父汝韶,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中举,翌年任浙江钱塘县儒学教谕。谢肇淛自幼颖悟聪敏,稍长即博览群书,擅长诗文。青少年时随父往长沙。万历六年(1578年)汝韶辞官回福州,谢肇淛随父居福州朱紫坊,与名士徐熥、徐𤊹、曹学佺等交游,组织“莲社”,切磋诗文,学识益进。
万历十六年谢肇淛中举,万历二十年中进士,历任湖州推官、东昌推官。万历三十四年因父丧,回闽守孝三年。万历三十七年后历任南京刑部主事、兵部郎中、北京工部屯田司员外郎。万历四十年大旱,宦官、污吏等仍向人民摊派苛捐杂税,谢肇淛不顾个人安危,为民请命,上疏数千言指责宦官搜括民脂民膏,及诸多冗费的弊端,语甚恺切。神宗感其诚,派他巡视水道,治理河流。谢肇淛仅用一年时间就完成了疏通河道的任务,并写成《北河纪略》。翌年冬,福王船只沿河而下,谢肇淛操小艇为之前导,沿途水道畅通无阻,百姓免遭骚扰。其后出任云南参政,天启元年(1621年)任广西右布政使。
谢肇淛到广西任职后,见吏治腐败已极。深感痛心,他认为吏治腐败的主要原因是为官不理政事,而由胥曹代理,胥曹因循守旧,上下虚与周旋,以至积弊无法解决。他到任后力挽时弊,置官增兵驻守广西与安南(今越南)边境,以抵御安南侵扰,他整顿盐政,增加财政收入,并铸钱招徕商人与少数民族互市,发展经济。他设法抑制土司的权力。使少数民族地区臣服政府管束。经他治理,广西境内政通人和,相安无事。天启四年,谢肇淛病逝,葬于下洋村大象山麓。
谢肇淛博学多才,勤于著述,其著作有《塵史》4卷,《塵余》4卷,《居东杂纂》2卷,《四部丛谈》、《文海披沙》8卷,《五杂俎》16卷,《百粤风土记》1卷,《北河纪略》8卷,《纪余》4卷,《谢在杭文集》28卷,《诗集》30卷,《续集》2卷,《郡国考》、《红云续约》、《吴兴友乘》、《滇略》10卷,《泊堂台墨》12卷,《长溪琐语》1卷,《小草斋诗话》4卷,《小草斋集》30卷,《续集》3卷,《方广岩志》4卷,《晋安艺文志》3卷,《太姥山志》3卷,《鼓山志》12卷,《支提山志》7卷,《万历永福县志》5卷,《八闽鹾政志》16卷等。谢肇淛诗文成就甚高,是明代晚期福建文坛的代表人物之一。在京为官时无事即到内府抄阅古籍收藏,是著名的藏书家。其成就最突出的是在方志学和博物学方面,他编修了多种福建地方志,主张方志应“取材于陈编,定体于往哲,宁质无华,宁核无舛”,其方志学观点至今仍对修志有借鉴意义。
谢肇淛写了大量的杂记,对诸子百家、天文、地理、医学、科技、动植物等无不涉及,其代表作为《五杂俎》。
(来源:《长乐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