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顺,1950年8月出生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中山村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艰苦的生活和纯朴的乡风造就了他正直勇敢,勤劳朴实,乐于助人的优良品格。童年时,因家庭等各种原因,他只读完小学便在家乡参加生产劳动。1968年3月,他报名应征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成为新疆空军3687部队二团一名普通的战士。面对西北边疆茫茫的戈壁滩和恶劣的生存环境,黄振顺勤勤恳恳地履行着一名军人的职责,服役三年期间,两次被评为“五好战士”。1971年3月,他从部队退伍,满腔热情地选择了公安民警这一职业,担任仓山下渡派出所下池户口段段警。
黄振顺从警之后,始终爱岗敬业,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凡事身先士卒,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30多年间,他变动了三个派出所,工作岗位变动多达七八次。无论在哪个单位、在什么岗位,他都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顾全大局,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完成好各项公安保卫工作,真正做到“党叫干啥就干啥”。黄振顺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清正廉洁、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他平时不抽烟,不喝酒,不讲吃穿,不图享受,一年到头都是穿着一身警服,难得穿上几套像样的便装,但是对那些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却倾注了满腔的情和爱。黄振顺人高马大,黑黑壮壮的,居民都称呼他为“阿肥段长”。对于这个听上去并不怎么文雅的绰号,他似乎挺满意的,说这是居民把他当成了贴心人才这么叫,任由大家阿肥长、阿肥短的叫,他总是乐呵呵地应着,那张黑黝黝的脸上成天挂着憨厚随和的笑容。
无论在哪里工作,黄振顺都不忘自己人民子弟兵的本色,不忘自己是贫苦出身的孩子,平时总是把别人的困难看成是自己的困难,极力帮助解决。从1971年5月至1988年10月在仓山下渡派出所工作16年当中,他以所为家。天天吃住在派出所,所里的同志都说黄振顺是“老黄牛”“工作狂”。在公安管理的基层当一名干警,加班是家常便饭,别人一周加班十几二十个小时,他加班的时间数也数不清,并且他还常常主动顶替其他同事值班,有时病了还带病坚持。作为一名责任段民警,黄振顺除了要在所里值班和参加学习外,其余的时间全用在了下段上,甚至把自己的休息时间也搭上了,远远超出了上级规定的责任段民警一周下段不少于30小时的规定。有时在段区因为工作忙,常误了吃饭,居委会的同志想请他吃个工作餐,他总是笑着说:“算了,派出所就这么近,别麻烦了,我回所里吃。”怎么也不愿去麻烦群众。而对于群众,事无巨细,只要群众需要,他总是随叫随到。他常对村干部说:“只要村里工作需要,不管什么时候,我保证随叫随到。”由于工作出色,1985年,他被福州市公安局评为“优秀责任区民警”。
黄振顺在仓山下池居委会担任段警时,片区有个72岁的老人叫林香姑,丈夫从外地退休回家,不久就得了重病,几个儿子又不在老人身边,生活十分困难。黄振顺得知后,经常上门帮助解决困难,里里外外地帮助照料老人。他为老人的丈夫寻医问药,端屎端尿。林香姑的丈夫临终前,不停地叫着黄振顺的名字。黄振顺匆匆赶来了,坐在病床前,抚摸着林香姑丈夫的手,老人深情地望着黄振顺,这才合上了眼。黄振顺就像老人的儿子一样替老人操办了丧事。林香姑丈夫逝世后,黄振顺只要一有时间,就到老人家里忙这忙那,照顾她的饮食起居,即使后来调到了其他片区,也从未间断过。
黄振顺所管片区有一个居民叫邹光荣,因为家境困难,年过30也没娶到老婆,十分消沉。作为段警的黄振顺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多次同邹光荣倾心交谈,推心置腹,鼓励邹光荣去学习一门技术,靠自己的劳动改变现实的贫困。同时,通过自己的爱人和同事为邹光荣张罗着介绍对象。邹光荣好不容易处了对象,却因为没有房子而结不了婚。黄振顺想到了自己刚装修不久的房子。可那不足60平方的地方,已挤满了自己一家5口人。为了让邹光荣能结上婚,他还是决定腾出一间房给邹光荣,而动员自己的老父母回乡下老家居住。当时,黄振顺的小舅子也到了婚龄,岳母家的住房也很紧张,黄振顺的爱人起初对于他的举动十分不解,为此还发生了他们婚后的第一次争执。可是黄振顺以岳母家家境稍好为由,坚持这样做。邹光荣结婚那天,他忙前忙后张罗了一天,看着邹光荣夫妇俩幸福的笑容,他也由衷地笑了。
仓山埔头是个城乡结合部,治安问题比较突出,尤其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比较多。1988年11月,黄振顺主动请缨要求从原来治安比较安定的下池居委会调到这个复杂地段工作。虽然自己文化程度不高,但是他具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为了做好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他勤跑、勤记、勤想,积极配合基层干部,排出帮教对象25名。为了更好地了解帮教对象,转变帮教对象的思想,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他一次又一次地同他们逐个谈话,沟通,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现实困难。为了给帮教对象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他多次上门走访帮教的家庭,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用温情和爱心感化曾经迷失自我的孩子。同时,为了解决帮教对象的后顾之忧,他多次不厌其烦地同村委会、居委会干部,逐个分析帮教对象的思想,讨论帮教的工作方法,为帮教对象创造就业机会,帮助他们安排生活出路。在村委会、居委会的配合下,买了书籍、脸盆、毛巾、肥皂等每人一份赠给帮教对象。黄振顺用自己的一份真诚和热心,使这些帮教对象没有一个重新犯罪,都成为了自食其力的劳动者。黄振顺的帮教经验后来在全区得到了推广。
黄振顺在仓山埔头辖区当责任民警时,同王天水老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那时,王天水家境贫寒,生活无着落,还要赡养一位年迈的老母亲。走门串户的黄振顺在上门工作中,发现了王家的困境。之后,黄振顺便成了王家的常客,三天两头往老人家跑,或是帮着操持家务,或是慷慨解囊,用自己并不高的工资接济他们。1993年春节前的一天,四处张灯结彩,洋溢着新年的喜庆,可王天水却窝在家中愁眉不展。就在这时,面带笑容的黄振顺提着年货走进了王天水的家门,朝着王天水的母亲乐呵呵地说:“老依姆,给你拜个早年啊!”卧病在床的王天水的老母亲,挣扎着要坐起来,黄振顺急忙搀扶着老人,并掏出几十元钱塞进了老人的手中,嘱咐王天水说:“拿去买点东西,让老人家开开心心地过个好年……”老人感动得热泪盈眶。在那以后,逢年过节,黄振顺总要提着礼物,上王天水家走走,看看。
1998年11月,黄振顺调到了仓山后坂村任责任段民警。后坂村位于城乡结合部,以出租房屋为主要经济来源,村里有人口3300人左右,而外来人口却有3800人左右,比固定村民还要多。为了加强出租户和外来人员的管理,黄振顺常常逐户检查,进行不间断巡查。1999年夏季的一天中午,天气闷热异常,火辣辣的阳光刺得人睁不开眼睛。黄振顺还是照例下段检查,还没有转上一圈,已是汗流浃背了。当来到后坂村65号时,黄振顺的脚步突然停了下来,自言自语地说:“这间房子原来没有租出去,怎么门却开着?”说着便径直朝屋里走去。屋里,一个面黄肌瘦的七八岁的小女孩躺在床上,另一个中年妇女就坐在床边,见到黄振顺进来,中年妇女急忙将小女孩抱在怀中,茫然略带惊恐地望着他。“这孩子是你的吗?”黄振顺温和地问道。妇女点了点头。“你租在这里?”那妇女又点了点头。“办暂住证了吗?”黄振顺耐心地问。“民警大哥,我是带孩子来治病的。这孩子命苦,生下来三个月就得了小儿麻痹症,7岁了还不会走路……”妇女的声音哽咽了。在她断断续续的叙述中,黄振顺得知这对母女来自福建闽清,交不起昂贵的住院费而暂住在这儿,打算等孩子治完一个疗程就回去,因为是昨天刚来的,所以没有办暂住证。黄振顺望着眼前这对母女,沉默了一会儿,说:“这样吧,暂住证的事我来给你办,你们就安心地住这儿,给孩子治病要紧。”黄振顺要了她的身份证,就匆匆地赶回所里,没顾得上喝一口水,就麻利地为那中年妇女办理了一切手续,又马不停蹄地把刚办好的暂住证给母女俩送去。十来天后,那位中年妇女抱着孩子来到所里,感激涕零地拿出几十元钱塞给黄振顺。黄振顺笑呵呵地从妇女手中抱过小孩,亲热地拍了拍她的脸蛋,将这几十元钱塞进了小孩的口袋里说:“这钱就留着给孩子买点营养品吧!”就这样,黄振顺不但自己掏钱给那对母女办了暂住证,还给她们留下了几十元的零花钱……
2000年6月20日上午7时左右,黄振顺如往常一样来到福州仓山区三叉街友谊路临时莱市场买菜时,突然发现一个男青年跟在一个妇女的后面,贼头贼脑,形迹可疑。多年的警察工作经验使黄振顺敏锐地感觉到此人必是小偷无疑,就不动声色地悄悄跟在他的身后。当那位妇女走到一个卖桃子的摊位前正在讨价还价时,这个可疑的青年已将黑手伸进了妇女的口袋掏出了钱包。一直跟在小偷后面的黄振顺见时机成熟,一个箭步冲上前去,用左手一把抓住男青年的右手,同时右手掏出工作证,喝道:“住手,我是公安局的!”穷凶极恶的歹徒见罪行败露,为摆脱黄振顺逃脱,便迅速弯腰从小腿一侧抽出一把锋利的尖刀,朝黄振顺左手一阵乱砍。此时此刻,黄振顺只要轻轻松开手,就不会有生命之虞。可是,黄振顺是何等样的人,他是泰山压顶不弯腰的铮铮硬汉。死,无所畏惧!黄振顺忍着剧痛,左手依然死死地抓着歹徒不放。右手按住歹徒的肩将歹徒紧紧地按在路旁的一棵小树树干上。当黄振顺伸出左脚正准备绊倒歹徒时,歹徒已疯狂地用尖刀朝着黄振顺的脑部和腹部猛刺数刀。鲜血从黄振顺伤口喷涌而出。此时、因为失血过多、黄振顺的脸变得异常苍白、殷红的鲜血从他身上十余处刀口不停地喷着、涌着。黄振顺紧咬腮帮,怒目圆睁,凭着钢铁般坚强的意志,踉跄着一步一步将歹徒推到了三米开外米店的墙角。脸上、身上溅满了黄振顺的鲜血的凶手仍然亡命地朝黄振顺身上左刺右砍。终于,英雄轰然倒地,可就在他倒地的那一瞬间,却仍拼尽最后一丝力气,顺势揪住了歹徒。英雄的壮举感染了周围的群众,歹徒的凶残也激怒了在场的群众,他们纷纷冲上前去,联手共斗歹徒,终于制服了歹徒。随即赶到的当地民警、110巡警及群众迅速将黄振顺送往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救治无效。7时20分,黄振顺壮烈牺牲,年仅50岁。黄振顺用自己的英雄壮举实践了他1990年入党时立下的“我要用自己的工作保证居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和损失,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誓言。
黄振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人民警察视死如归的大无畏革命气概。人民不会忘记。2000年6月,福州市公安局追授黄振顺为“福州市优秀人民警察”“优秀共产党员”。2000年9月,公安部追授黄振顺为“二级英雄模范”。2001年9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黄振顺为革命烈士。
(李顺禹)
(来源:《福建英烈传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