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灼,1933年12月出生于福建省罗源县松山乡(今为松山镇)。由于生活困难,林永灼只读了3年书就辍学,跟着父亲上山砍柴,下海捞海青。艰辛的经历培养了他刚强的性格。
1949年8月,罗源县解放了,党把林永灼一家从苦海中救了出来。他怀着对党、对新社会的无限感激,积极参加乡里的民兵和信用社工作,被推选为乡人大代表。民兵和信用社的工作锻炼了他,使他更加有胆有识,并掌握了一定的军事知识和技术。1954年,他被选送参加公安工作,分配在罗源县可门口检查站。
林永灼全身心扑在了新的工作岗位上。他坚持睡在船上,吃在船上,连逢年过节也极少回家。有一次,母亲心脏病突然发作,站里领导让他回去看望老人。但林永灼考虑站里只有他会摆渡,担心离开时万一有敌情不好处理,于是婉言谢绝了领导的关心,继续坚守在战斗岗位上。1956年,林永灼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因出色地完成党交给的任务被评为三等功臣。以后他又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1960年12月的一天,为支援渔业生产,抢赶渔汛,已调新澳派出所工作的林永灼驾驶所里的机帆船,牵引着80多只船板,向渔场驶去。到“鬼门关”驴鼻海峡时,由于遇上大风,他几次被巨浪冲倒在舱板上,鼻子、嘴巴都摔肿了,鲜血直流。他不顾疼痛,爬起来跑到机舱,大声对轮机手喊道:“快把机器启动起来!”轮机手说:“不行,机器出了毛病,启动起来可能会发生爆炸!”林永灼果断地说:“你离开,我来……”他终于把轮机启动起来,随即把稳船舵,看准航向,猛力冲向了风浪。渔船划破惊涛骇浪,安全地冲过了“鬼门关”。林永灼不畏险阻、冲锋在前的工作作风给船工和渔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962年,新澳派出所改为哨所后,林永灼担任治安班班长。一次,蒋帮3名特务分子从布袋澳窜上了陶澳鸟岐山。林永灼顾不上吃饭,马上带领民兵从新澳赶到25公里外的陶澳。他和民兵攀悬崖,过峭壁,迂回登山,搜索前进,有的地方石壁陡峭,无路可走,只能脚踩石缝挪步,一不小心摔下去就有粉身碎骨的危险。可是他们早已把个人辛苦与安危置之度外。经过2个多小时紧张搜索,终于将3个“全能特工”一举捕获。当时经常有小股国民党特务窜犯沿海地区,每次防范,林永灼都日夜埋伏在前沿山地,夜晚蚊虫咬。白天烈日晒,饿了啃个馒头,渴了喝口凉水,一直坚持到完成任务。
在新澳派出所工作的10多个年头,林永灼把自己的安危置之度外,冒风险、战恶浪,在汹涌波涛里抢救了10多艘渔船、舢板船和数十名群众以及大量国家物资。
1966年8月,强台风在罗源湾登陆。停泊在虎爪的10多艘渔船被狂风巨浪卷到几百米外的龟屿岩边。如不及时抢救,渔船就有被冲毁的危险。林永灼心急如焚。为了抢救集体财产,他冒着飞沙走石,顾不得几次被风扫倒摔得头破血流,猫着腰顶风奔跑赶到龟屿。他率先跃入巨浪,指挥民警和群众,奋力与风浪搏斗,终于保住了渔船。
1976年,林永灼调鉴江派出所任副所长。职务变了,担子重了,他更加兢兢业业地工作,坚决同行行色色的犯罪势力作斗争。这年9月前后,鉴江盐场连续发生食盐失窃案件,其中9月26日夜晚一次就被盗40多担食盐。他组织干警四处奔走找线索、查案情,夜以继日查阅案卷、分析案情,顶风劈浪在海上巡逻堵截,站岗放哨,实在支持不住时就喝杯浓茶,洗个凉水澡,或者靠在椅子上打个盹。经过6天6夜的艰苦工作,终于在霞浦东冲海面上将盗窃分子捕获归案,收缴了被盗食盐和其他赃物。
1979年2月的一天晚上,林永灼到鉴江盐场抓赌,没想到赌头正是他的表兄。表兄看到表弟,满以为他会手下留情,便用哀求的口气说:“表弟,我们是表兄弟啊!留点面子,宽容这一次吧。”林永灼严肃地说:“正因为我和你是表兄弟,更应当对你严格要求,使你能够及时改正错误。”他当场没收了表兄的赌具,并按规定给予罚款。有一次,他岳父逃避检查,开着运输船偷偷地出海搞投机买卖,正好被在海上值勤的林永灼发现。林永灼扣留了岳父的运输船,按章进行处理。岳父气急败坏地怒骂:“你连岳父也不认了,好呀!你今后再进我家的门,老子就把你的腿打断!”林永灼劝解说:“如果因为你是我的岳父,就可以违章放船,今后我怎能执行法令?你就是打断我的腿,我也要按规定办事。”还有一次,一位熟人来找林永灼打张证明,好让自己的孩子提前上学。林永灼耐心地讲道理,说法规,对方终于心悦诚服地放弃了自己不合理的要求。有位领导多次要林永灼帮忙将其亲戚的小孩户口迁入城关,他不客气地说:“符合政策的不说也得办,不符合政策的找我一千次、一万次我也不能办!”这件事传开后,在罗源城关、新沃、鉴江地区,人们提起林永灼的名字,都说:“林永灼所长对熟人、朋友、上司、亲属都一视同仁,按章法办事。他真是一个铁面无私、不徇私情的人!”
1979年7月,林永灼调任城关派出所所长。他一到城关,立即找领导、干警了解情况,下街道调查摸底,废寝忘食。一天夜里,他刚躺下休息,突然接到县局领导电话,要派出所迅速派人追捕在车站票房盗窃的罪犯。林永灼见夜已深,为不影响其他同志休息,便独自奔向车站。刚到南门桥头,只见对面一个黑影一闪,“咚”的一声跳下南门溪。职业的敏感使他即刻意识到此人举动这样诡秘慌张极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他立即紧跟着跳下齐肩深的溪水中,经过一番搏斗,将罪犯抓获归案。
1979年11月8日,因女儿订婚,林永灼的爱人两次从乡下赶到城关派出所催他回去商量家庭大事。林永灼却说:“这种事,你们处理就行。所里工作忙,我不能离开。”11月10日下午,城关大队苏益粼因有偷运小石块并无理殴打城关民兵营长的违法事实,经县公安局批准,由城关派出所对其实行行政拘留。苏益粼以“换衣服,取被单”为借口,要求回家,林永灼便叫两名干警跟随监视。因担心干警发生意外,不久他又赶去。果然,苏益粼乘在家换衣服的机会,有意拖延时间,蓄谋行凶。当林永灼向门内喊话时,苏益粼手持马刀、杀猪刀猛地破门而出,朝林永灼头部、肩部乱砍。林永灼不幸壮烈牺牲,时年46岁。
在笔记本中,林永灼写道:“我要努力做好公安工作,哪怕艰难险阻,哪怕以身殉职!”他,一位忠诚的公安战士,用实际行动实践了自己的誓言。
1979年12月,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林永灼为革命烈士。
(林发银 游望森)
(来源:《福建英烈传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