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活化:拓宽福建非遗保护路径
2022-04-0711-03-10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郭彩霞 刘淑兰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提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活化是采用数字采集、储存、处理、展示、传播等技术,构建“数字共同体”,对非遗进行数字化保护、宣传和传承,将非遗转换、再现、复原成可共享、可再生的数字形态,让非遗能“看得清”“听得见”“带得走”“学得来”。近年来,福建省不断加快数字政府、数据强省建设,积极推动非遗数字化保护、传承与弘扬,使非遗实现活态传承。

  数字化存活:实现非遗保护从平面到立体转变

  实现数字化存活是非遗数字化活化的基础。在福建省部分地区,通常以文字、图片、音频等平面化形式采集非遗数据,较少对非遗数据进行深度开发和分析,导致数据难以形成结构化,无法提供有效的社会服务。

  为打破以往非遗呈现扁平化、固态化和难以复原等局限,应对非遗进行有序的记录、管理和共享,实现立体化保护。

  首先,推进非遗影像化记录。一方面,引入专业影像制作团队,依托音视频技术,从生活体验的角度制作广大民众善于理解的影像视频,在影像编制上进行创新。如,闽侯推出“非遗闽侯”系列微纪录片,对非遗项目传承人进行口述史、实践、教学的全方位记录,向观众展示独具特色的闽侯非遗风采。另一方面,邀请非遗专家学者“沉浸式”地与寿山石雕、脱胎漆器、陈靖姑信俗、福州评话等非遗传承人进行合作,通过“画外音”的方式共同参与非遗影像录制和解说,助力非遗保护传承。

  其次,增强非遗数字化管理。在非遗图像处理、信息保存方面,构建神经网络系统,对图像信息进行识别、分割、翻译、匹配和解析,促进图像与文本间交互功能的实现,形成非遗图像识别和视频识别的立体模型,使非遗“看得清”;在非遗语音识别方面,深度挖掘和优化非遗语言系统,利用人工智能进行语音提取、情感识别、声学模仿,实现“人-机”交互自由,弥合机器单向度沟通缺陷,不仅让数据和技术展示出“人性”,还使非遗“听得见”。

  最后,构建非遗数字共享平台。一方面,通过提高数字化平台的准入门槛,制定全省统一的非遗数据库建设标准体系,优化非遗数据库的数字供给,引导各区域非遗数据库由无序走向有序,进而提高非遗数据的整体质量,实现各地非遗数据共享共用;另一方面,构建非遗数字共享平台,破解山海间、部门间存在的数字壁垒和信息孤岛,展现不同民族、不同语言、不同信仰的文化形象,实现福建省非遗文化互融互通。如将南音、梨园戏等非遗项目设置成声音数据平台,民众通过手机便可获取相关信息,使非遗“学得来”“带得走”。

  智能化传播:促进非遗宣传由静态向动态转化

  实现非遗智能化宣传是非遗数字化活化的重要方式。当前,福建省部分非遗传播手段单一,以实物、图片、电子图像展示为主,未改变传统非遗宣传中参观者静态的、旁观的、被动的角色定位,无法让参观者获得身临其境的体验感和互动感。

  为改变非遗传统的静态宣传方式,提升群众对非遗展览、展示、展演的现实感和体验感,应创新数字化传播形式,使非遗“动起来”“活起来”。

  首先,融合自媒体平台拓宽非遗智能传播渠道。一方面,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快手、抖音等智能传播媒体,以图文形式将福州软木雕、客家木偶戏等复杂的技艺“通俗化”,以动画形式将生涩的廊桥营造技艺、厦门漆线雕等流程“趣味化”,以视频形式将相对闭塞的连城四堡雕版、将乐龙池古砚等工艺“可视化”,利用网络问答形式向用户传达非遗基础知识,促使福建非遗“国际化”。另一方面,将非遗元素进行创意开发,以表情包、H5、GIF动图等方式借助自媒体平台进行传播。如,福州市将闽剧《贻顺哥烛蒂》《荔枝换绛桃》《陈靖姑》等经典剧目中的主人公进行形象设计制作,以动图形式展示闽剧非遗。

  其次,提升场景化体验创新非遗智能展示方式。一方面,建设非遗虚拟体验中心,综合运用VR、AR、3D等数字技术对非遗实体和场景进行最优化的呈现和展示,打造具有观赏性的交互空间,为受众提供视觉和听觉上沉浸式享受,提升观众对非遗传播的立体感知。如,福州市非遗展示馆通过幻影成像、体感互动等新技术,打造交互沉浸式展览空间,为广大参观者呈现动静结合、视听融合、交互沉浸式的非遗场所。另一方面,推动实施非遗线上线下一体化体验,将非遗AR数字展示、AI互动体验与非遗品牌和文化产业相结合,形成完善的非遗文化产业生态链,为用户提供“可见即可视,可视即可购”服务。

  数字共同体构建:推动非遗传承从局部到整体转换

  构建数字非遗共同体是非遗数字化活化的关键。但是,福建省部分年长非遗传承人对数字技术接触较少,数字非遗传播意识和传播技能较弱。此外,由于缺乏技术设备,非遗社会群体数字化参与度较低。

  为推动非遗从局部传承到社会整体传承,需要政府部门、传承人、社会大众等多主体共同参与,构成一个彼此紧密联系、高度合作的非遗“数字共同体”。

  首先,政府部门应积极鼓励数字化技术在非遗活化领域的应用。一方面,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持,协调不同非遗保护力量,建立体系完整的非遗数字信息资源系统;优化非遗传承措施,建立数字化非遗传习所,运用技术手段改进非遗口述、身传、心授等传统方式,为非遗传承提供技术支持。另一方面,扶植和培养一批掌握数字化技术、热爱非遗、精通手艺、懂得经营的非遗人才,培育创新型非遗文化新业态。

  其次,增强传承人的数字媒介素养。非遗传承人对数字技术的认知和接纳程度直接关系到非遗传承的整体进展。为此,传承人转变传统传承的思维模式,将数字技术与自身技艺相结合,提升数字媒介使用和传播能力;增强“参与式数字化保护”理念,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生活体验,积极参与数字化非遗产品设计与开发,使非遗在保存其原汁原味精神文化的基础上注入新时代的鲜活力。如,非遗传承人林颖借助新媒体推广闽剧,推出的视频常常能获得二三百万次的浏览量,加快闽剧的传播。

  最后,唤醒社会大众对非遗的传播意识。非遗数字化内容的所有者、鉴赏者和传承者是群众,而有效的非遗数字传播依靠群众的力量。因此,社会大众突破“跑马圈地”思维,借助互联网技术有意识地打破区域限制,利用信息化手段跨区域传播非遗故事,使原先“曲高和寡”的非遗“飞入寻常百姓家”。

  [郭彩霞系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刘淑兰系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本文系2020年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乡村振兴战略下福建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研究”(FJ2020ZTB049)的阶段性成果]

  《福州日报》(2022年4月7日  006版 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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