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柏华(1911—1974年)
2022-04-2902-34-31来源:福州市委党史方志室

曾名何艾,何阿英,出生于福州市一个绘肖像的家庭。1926年10月加入共青团,翌年赴武汉进入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编入女生队,参加讨伐夏斗寅。1927年到国民革命军二十军(后改红军二十军)参谋团任宣传员,入江西参加“八一”南昌起义,起义军失败后随军南下,抵潮汕地区遭围击腿部受伤,留福建永定坚持斗争。参加永定金砂农民暴动,白土暴动,1928年1月由团转党。1929年3月调福州,此后任中共福州市委组织委员,中共福建省委委员,省妇委书记,省委特派员,省委巡视员,江苏省委闸北区委妇委书记,1932年9月在上海不幸被捕,被判处五年徒刑,1936年2月出狱,到广东宝安县中学任教,接上党的关系。1938年底宝安被日军占领后,撤离到香港,遂与党组织失去联系,为寻找组织,返回福建泉州,仍未能联系上,又赴皖南拟到新四军,至金华时,交通受阻,遂留金华台湾少年团任辅导员,1940年重返福建建瓯,后又辗转在闽北、闽南、闽西、台湾等地文教系统任职,先后任福建教育厅战地服务团二队组织干事,永安中学、永安师范、台南中学、台北中学、台北师范学校文史教员。1949年7月,从台湾到北京,在河北省立南官中学任政治教员,新中国成立后,回福州,先后担任福建高级医士学校、文山女中、福州第八中学、福州第九中学等校政治教员。1962年任福州第十六中学副校长。“文革”时,受迫害致死。1979年12月,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为其平反,恢复名誉。

来源:《中共福建党史人物辞典》(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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