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守强
姚启圣(1624—1683年),字熙止,号忧庵,浙江绍兴人。清朝康熙年间政治家、军事家,收复台湾的决定性人物之一。历任福建总督、兵部尚书、太子太保等职。姚启圣为官主要是在福建,在他主政福建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做了大量有益于国计民生的事情,按当时百姓的话是“功在社稷,泽在民生”,深受福建百姓的爱戴,在他死后为他立了一块《总督福建少保兵部尚书姚公再造全民鸿功碑》。 姚启圣在任期间,福州内河淤塞严重,姚启圣做出清理内河的举措,并确定了河道管理的责任机构等等。
内河,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概念。有的把流经福州境内的闽江南北两岸的堤内河流,统称为内河。有的以闽江福州段的北岸堤内河流,即1951年由华东水利部拨米修筑的防洪堤坝以内的河道,称之为内河。清初,则以福州城墙为界,城内的河流称为内河。姚启圣内河清淤,就是清理城墙以内的河流,即城里的河道。
古代福州城内河道纵横,水网密布,就是一个江南水乡。正如《榕城考古略》说的“城内之河,萦回缭绕”。福州内河有个特点,明朝的董应举在《省城山川议》里说道:“若论省城水法,龙腰东北诸山之水汇于溪,送入汤门关,龙腰西北诸山之水汇于湖,送入北水关,此二送龙水也。最妙洪、台二江之水,挟潮绕入西关,环注而东,而海潮又自水部门直入,环注城中,与送龙水会,进以钟其美,退以流其恶,最为吉利。从来有水关而无闸限,亦不闭塞者,以潮汐往来,非若他处有出无入之水,虞其漏泄也。”董应举把福州内河的特点形象地叙述了出来,即既有从山上流下的溪流之水流入城内河道,还有两股潮汐的水流入城内河道。所以福州城本不缺水,但这些水都会带来大量的泥沙,加上生活在城里的人,往河里倾倒垃圾粪便,久之造成河道堵塞。
《闽颂汇编》记载:“则潮水皆流入城,然皆溢港,泥沙易于壅滞。”同时,从山上流下的水的含沙量也是挺大的,偌大的一个东湖最后都被淤积成稻田。所以,福州的古人就要不断地疏通河道,福州的高升桥就是因为河道堵塞,加上石桥沉降,导致桥梁建成一百多年后,人们不得不抬高桥身,然后将它称为“高升桥”。故史料上记载疏浚河道的内容俯拾皆是,如《榕城考古略》:“宋咸平中,郡守陈象舆重浚”、“嘉祐二年,蔡密学襄命三县疏导渠浦”等等。清康熙年间,姚启圣在福州同样也遇到内河壅滞,给百姓生活带来负面影响的事情,所以姚启圣也对福州内河开展了一次疏浚工作。
姚启圣他们提出疏浚河道的理由很奇葩,但照当年的社情民情倒也合情合理。河道堵塞,姚启圣却不说水上航道不通畅需要疏浚,而是以防火灾的需要为理由提出疏浚河道的。《闽颂汇编》说:“会城四顾环山,地气汇聚,鉴河道洩水事无燥烈,年来壅塞,故多火患。”“闽省之福州府,则潮水皆流入城,然皆溢港,泥沙易于壅滞,连年火灾时发大为民患。”姚启圣会同巡抚、水师提督等三位地方主要官员联合上疏,向皇帝报告要“疏浚河道,不致火灾,亦目今要务也”。按现在人来看,这是哪儿跟哪儿的事啊?但这一说法却是很合情合理,体现了古人对自然界的一种朴素的认知。这种认知是建立在朴素的阴阳五行辩证法基础之上的。内河壅塞,河道里的水少了,整座城市水少了,从五行的辩证关系上来说,水少了即阴虚了,阳就旺,即火旺了,故火灾就多了。而河道通了,内河里的水多了,整座城市水火相济,达到阴阳平衡,就不会发生或少发生火灾。姚启圣就是用这样的道理来提出福州内河疏浚的理由,也是用这套理由动员福州百姓对内河进行清淤的。得到批复后,姚启圣“立着开濬疏通。发资雇船搬运土泥”。
姚启圣内河清淤工作,先是从筹款工作开始的。他筹到五百两银子,接着下令寻找小船,雇来运送河里挖出来的污泥。并从每个城门里(即七门哨里)挑选出既能干又廉洁的官兵,委以董事的职责,负责管理清淤工作,监督参加挖河的人员。开始的时候,人们对清淤工作一点都不重视,几个月时间过去了,检查一下各处河道依然堵塞,清淤工作没出什么结果。即使有一二处河道已经开挖了,也挖得不深,根本没有挖到河床。而且,还把挖上来的污泥以及粪便等堆在河边,一遇到下雨,挖上的污泥还是流到河里去,这样的开挖等于是白忙活。还有的人没有把这次下拨的款项用于雇用船只,甚至都不知道把钱用到了哪里,根本就不把清淤工作当作一回事。
到了那年的九月下旬,天气晴朗,正是清淤的好时期,姚启圣发出告示,告知全省城(福州)的官员、士兵、乡绅、百姓,凡是全城内河河道两岸有人居住的地方,命令住在此处的人家,负责将各自门前河道上的污泥挖出来,并把污泥挑到载运污泥的船上,让船把污泥运出水闸门外倒入江中,不许堆积在河岸两边。河道两边没有人家居住的地段,开挖的人工费用由各店铺均摊。并要求政府各衙门的员役以及乡绅等人不能阻挠摊派夫役工作,不能徇私舞弊等等,要求负责清淤工程的官员要认真负责,监督清淤工作,并要在半个月内完成。对于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致使工期延误的就要“重究不贷”。最后,顺利地完成了福州内河的清淤工作。于是,“今之河船只得以往来。居民受利济之福。而免殃灾”,也就是水足了,火灾少了。
姚启圣不但给内河清淤了,而且,还确定了管理水利工作的责任机构。水利是历代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史料中可以看到古代水利管理机构的名称有:水部、临河务、水利道等等。但是,到了清康熙年间,因为改朝换代,那时的福州还没有一个具体负责管理水利的对口机构。姚启圣参考了别省的情况,“他省通判多管水利”,虽然,福州地理情况特殊有“潮水皆流入城”,但是,他还是提出“应请将福州府粮补厅通判兼管疏浚河道”的工作。这样一来,福州的水利工程就有了明确的管理机构和负责官员,为后来的福州水利治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福州晚报》(2022年7月4日 A07版 闽海神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