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永强
提 要:明代修志者认为,编纂志书是地方官员一项重要的工作,一些地方官员也已经自觉地把修志视为自己的职责,如认为编纂志书为“邑之大典也,官兹土者之责也”,“固王政之首务”“系邑政先务”,修志为“官职”“官责”的观念基本形成。方志功用问题是明代修志者比较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笔者梳理了明代修志者关于方志功用的不同观点,侧重分析了资治、教化、存史三项基本功用的有关历史内涵,希望对考察明代方志编纂在中国方志发展史上的地位及其影响有所裨益。
关键词:明代 方志功用 资治 教化 存史
随着修志实践的发展,明代志书的体例和内容较宋元时期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在不断摸索过程中,明代修志者对一些修志基本理论问题展开了广泛深入的探讨,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观点和看法,方志功用问题就是其中较受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明代修志者普遍认为,编纂志书“关系大矣”[1]、“关系实大”[2]。如成化十八年(1482),周瑛在《重修石阡府志序》中提出:“郡之有志,系一郡之体统。郡志不修,何以示天下、传后世?”[3]所谓“体统”,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是指体制、格局、规矩等[4],此处喻指事关地方治理的非常重要的事务。志书何以有如此重要的作用?弘治六年(1493),邵宝在《许州志序》中对此有所解释,他在谈论《许州志》定名问题时说:“凡州之事,循名考实,原始要终,远以鉴古,近以验今,无不备焉,是故谓之志。”[5]“备”者,即备载,此句指志书的价值在于对一州古往今来之事无不备载。由此而言,编纂志书对于地方官员来说是一项重要的事务,如弘治十五年,刘瑞在《易州新志序》中说:“志之系郡邑者,其重可知也。而士大夫尤视以为重,岂不以因革者政之宜,趋舍者学之辨,固不能无取于志也。”[6]志书对于地方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士大夫对志书价值已有充分的认识,他们无论为官施政,还是彰善向学,都格外重视从志书中汲取养分。
明代地方官员不仅仅认识到了修志的重要性,他们已经自觉地把修志视为自己的职责。早在宋代,虽多有私人撰述的方志,但也有人提出了修志为地方官员职责的主张。如南宋时郑兴裔在《广陵志序》中说:“数百里封域中之事,群汇而笔之于书,则身虽不下堂阶,而广陵错壤恍然在目,斯无负守土牧民之责乎!”[7]也就是说,修志属于地方官员“守土牧民”职责的范围。但大体上说,修志系“官职”“官责”的观念是在明代基本形成的。如正德十年(1515),黄金在《光化县志后序》中说:“余尝闻作邑之政有三,曰:爱百姓,兴学校,表贤哲。省刑罚、薄税敛,于爱为宜;励廉耻、明向往,于学校则急;探古今、著懿行,则贤者为不泯矣。此志之所以作也。”[8]地方三项主要政事“爱百姓”“兴学校”“表贤哲”皆与方志有关,则修志与地方官职责之间的关系不言自明。如河南内黄县旧未有志,林文俊在嘉靖六年(1527)所作《内黄县志序》中称“是邑之志,顾未有任之者,则为政于是者,不得辞其责也”[9]。另如万历四年(1576),昆山儒学教谕王体升在《昆山县志后序》中也说:“夫志,邑之大典也,官兹土者之责也。”[10]明确阐明了修志是地方官员“官责”的主张。在这一思想认识基础上,明代学者进而提出了修志为地方官施政首要任务的观点。弘治八年(1495),王守仁在《高平县志序》中说:“州县之志,固又有司者之职,其亦可缓乎?”“今天下一统,皇化周流,州县之吏不过具文书、计岁月,而以赘疣之物视图志,不知所以宜其民、因其俗以兴滞补敝者,必于志焉是赖,则固王政之首务也”,“典籍图志之所关其不大哉”![11]嘉靖二十三年(1544),江西永丰县在颁发《修志事由》中也明确提出了“纂修志书系邑政先务”[12],更可见明代地方政府所持的态度。
志书何以如此重要,重要性表现在哪些方面?因此,明代修志者关于方志功用问题的认识,就成为一个需要认真探究的问题。吴奈夫、饶展雄、程慧、张英聘等学者对此均有所探讨[13],笔者试图在前人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探究明代修志者关于方志功用认识问题的基本面貌。
一 明代修志者对方志功用的主张
对方志的功用,明代修志提出了多种主张。笔者爬梳史料,试摘录如下几种:
经世说,即方志有关世运,寓有“经邦之道”。如嘉靖十五年(1536),田秋在《思南府志序》中说:“天下平则文物盛,统势一则图志明。斯典也,世运关焉者也,且有经邦之道焉。”[14]无论“世运”,还是“经邦之道”,都是指志书蕴含治理国家的历史智慧,能够发挥如史书般的鉴戒功能。嘉靖二十七年,唐顺之在《江阴县新志序》中说:“国邑之有志,本以经世而非以博物”[15],即方志记述内容虽庞杂,但非博物之书,不能仅屑屑乎地理、名物之细,徒为虚文,它真正的作用在于帮助治理国家,确保封建统治长治久安。不仅如此,志书内容设置还内蕴“行王道”之意,正如嘉靖十九年,张璧在《河间府志序》中所说,志书之作“将以经世务而行王道”,“是故物土者知其利害,诏其辟(避)忌,诵其传道,于是乎正岁布之四方,而观新物以为未足也。表次舍,轨躔运,而察妖祥焉。登之方册,上之人握其手实而屡省之,乃有所裁,成辅相矣……则夫仰观俯察,鉴古昭今,易俗更化,孜孜以求民瘼者有足征矣”[16]。因此,编修志书是帮助建立良法善治的重要途径。
二有说,即有关治体、有补风化双重功用说。如弘治九年(1496),曾昇在《句容县志后序》中说:“志之为书,有关治体,有补风化,其为益也大矣。此天下郡邑皆不能无志也。”[17]“治体”指为官施政,“风化”指风俗教化,是地方官员最重要的两项职责,而志书对地方官员有效履行这两项职责均有重要的佐助之功。又如正德九年(1514),顿锐在《高淳县志序》中说:“况仕于是者非志则无以考俗而求治,生于是者非志则无以仰止而进修……。”[18]“考俗而求治”也是指为官施政,“仰止而进修”虽是指激劝地方士人向慕善行并提高自身素养,但同样喻有教诱百姓化风成俗之意。
三观说,即观学、观政、观世三重功用说。如正德十二年(1517),李梦阳在《徳安府志序》中说:“夫志,观者三焉,而彻于道。夫志必综古今、该名实、订核验,识发之必才,此可以观学。学以昭事,事以布文,褒贬必真,臧否以之,义例灿焉,此可以观政。韪迩信远,继惩绳劝,有类乎史,此可以观世。”[19]以意言之,观学即观察一地的学风演变情况,观政即观察一地的行政治理情况,观世即观察一地的世道人心变化情况,并且三者“彻于道”,均是经世行道的表现形式。嘉靖二十六年(1547),林庭壆在《重刊潮州府志序》中提出了类似的观点,“夫志者,志也,持例发凡,有类乎史,可以观世。属类比词,阐而为文,可以观学。综古今,该名实,核臧否,昭劝惩,可以观政。政以纪之,学以缉之,世以联之,三者彻夫,是之谓志”[20]。林庭壆明显受到了李梦阳的影响,虽然“观世”“观学”“观政”的顺序与李梦阳所述有所不同,但持论的逻辑大体是一致的,都认为三者是经世行道这一共同事物的不同方面,是相辅相成、紧密联系的关系。
三义说,即备三才、陈故实、定予夺三重功用说。如嘉靖二十一年(1542),崔桐在嘉靖《惟扬志叙》中提出,志之义有三,即“穷俯仰以备三才,综古今以陈故实,公是非以定予夺”[21]。“穷俯仰以备三才”意为天、地、人“三才”之事无所不记,以为施政依据;“综古今以陈故实”意为将一地往迹分类记载,以图保存文献;“公是非以定予夺”意在昭明劝惩所在,引导风俗所向。
三要说,即纪政、观风、考艺三重功用说。如万历二十一年(1593),李登在阐述编纂《上元县志》旨趣时说:“志有三要焉:一曰纪政,二曰观风,三曰考艺。”[22]此“三要”中的“纪政”“观风”大体同于三观说中的“观政”“观风”,“考艺”盖指征文考献,多喻保存文献之意。
四要说,即正经界、征文献、稽吏治、观民风四重功用说。如万历三十年(1602),李维桢在《承天府志序》中说:“今天下郡邑莫不有志,其要在正经界、征文献、稽吏治、观民风,而以时损益之。盖诸侯三宝具矣,可不谓重务乎?”[23]孟子有言曰:“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孟子·尽心下》)李维桢所论,“正经界”意指确定人民占有土地的分界,孟子曾提出“仁政必自经界始”(《孟子·滕文公上》)的思想,此处借指土地;“征文献”“观民风”分别指保存文献、采风问俗,均有教养百姓、化风成俗之意,此处借指人民;“稽吏治”指考核整顿吏治,此处借指政事,而志书有助于澄清吏治,为较新颖的论点。
四益说,即有益于作史、观风、为政、考古四重功能说。如嘉靖二十三年(1544),郑礼等在纂修《永城县志》时说:“志有四益:作史者采其文,观风者觇其□(俗),□(为)政者知其务,考古者证其实。”[24]除“观风”“为政”外,此处还将“作史”“考古”区分开来,志书为作史者提供基础素材本就是应有之义,而为好古研究历史者提供确凿证明资料,却强调了志书资料的权威性、可靠性。
五善说,即为政知务、观风采俗、作史核实、立言掇文、尚友论世五重功用说。如万历十二年(1584),李懋桧在《重修六安州志序》中说:“吾以为志有五善焉:为政者知其务,观风者采其俗,作史者核其实,立言者掇其文,尚友者论其世。”[25]“五善”之中,前三善已论述较多,后二善则涉及士大夫文学创作、交游问学,说明明代修志者对志书功用的认识是在不断深化、不断拓展的。“尚友者论其世”,取孟子“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孟子·万章下》)一句之意,此处指交游贤者相与议论时世,反映了李懋桧在政治上寻找同道、追求清明的诉求。
此外,明代修志者关于方志功用还有多种主张。各种主张虽然所倡各异,侧重不同,但不外乎资治、教化、存史三项基本功用,而尤以资治、教化为重,从中不难看出明代修志者的共同关注所在。概括来说,“经世说”,所倡实则为“资治”;“二有说”,意指有关治体、有补风化两方面,所倡实则为“资治”“教化”;“三观说”,“观学”“观世”均属于“教化”范畴,“观政”属于“资治”范畴;“三义说”,“备三才”即提供施政依据,属于“资治”范畴,“陈故实”指保存文献,属于“存史”范畴,“定予夺”即属于“教化”范畴;“三要说”,“纪政”即为“资治”,“观风”寓指“教化”,“考艺”即属于“存史”;“四要说”,“正经界”属于“资治”的一种具体内容,“征文献”属于“存史”范畴,“稽吏治”寓指“资治”,“观民风”即指“教化”;“四益说”,“作史”“考古”均可视为“存史”范畴,“观风”寓指“教化”,“为政”寓指“资治”;“五善说”,“为政”指“资治”,“观风”指“教化”,“作史”指“存史”,而立言掇文指参稽文献著书立说,兼涉“存史”“教化”两方面,尚友论世又兼涉“教化”“资治”两方面。概括来说,明代修志者不仅认识到了地方志的三项基本功用,而且大体形成了先“资治”、次“教化”、再“存史”的认识逻辑。
下面,就以上述论断为基础,更深入地探究明代修志者对方志功用问题的讨论,以了解明代修志者赋予“资治”“教化”“存史”的深刻内涵。
二 资治功用
编纂志书与为官治理一方密不可分。南宋淳熙五年(1178),朱熹知南康军,“及蒙圣恩,假守兹土,到任之初,考按(南康军)图经,询究境内民间利病”[26],将查询图经(志书)作为了解地方民间疾苦的重要手段。其后,因为朱熹的巨大影响,他到任之初先查询志书的事迹得到后世的称颂。如明正统十二年(1447),朱晅说到“昔子朱子守南康,始至,问及志书,识者谓其知所当务”[27],所谓“知所当务”,即为明晓地方实际事务。志书所载山川、土田、人物、货产等情况都是地方官员必须了解的基本地情知识,“志得其实可以考见得失”[28],“公能佐天子以宣徳化,且为之志,使有考焉,其有补于治道不小矣”[29]。因此,明代州县官员重视修志,首先就是因为志书可以提供丰富的地情信息,一册在手,足不出户即能周悉全局,“一展卷间而政教之施孰可以缓、孰可以急,人物之行孰可以惩、孰可以劝,莫不备悉”[30]。弘治七年(1494),傅珪在《保定志后序》中也说:“郡必有志,古也,非但欲纪录所有,亦将为治道计也。”[31]治道即为地方行政治理,而地方官员施政“莫大于经时教,莫重于宏化谊,莫严于稽古事,莫要于宜民”[32],四者皆赖志而行,志书之不可或缺不言自明。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明代修志名家黄佐提出了“志曷志,志王政也”[33]的观点。万历四十六年(1618),董绫在《儋州志序》中则进一步地提出:“夫政政也,志亦政也。行政者行此志,志志者志此政,一方之政自我而行,亦自我而志,以我志我,自有一段神思奇气吐露笔芒,为有用之文章。”[34]其意即指志书具有垂鉴戒、昭利害的作用,于资治大有裨益,所以修志本身就是一项重要的政事。
了解地情是官员布政的基础,同时为治理一方提供了施政依据。如嘉靖四十二年(1563),何愈在《重修定海县志后序》中说:“海图有说而防御之策备,河渠有论而泄蓄之术宜,风俗有论而礼俭之教明,沿革有表而知翁山之先县,秩官有表而知昌国之司存,经制有志而可审图其奠丽,物土有志而可则叙其役敛,杂志必详而知事变、物理之不可胜纪。其于人物、名宦,则又去讹补遗,彰显幽隐,暴扬休淑,以示近垂远,劝惩之典实寓焉。”[35]志书对地方各方面政事的全面记载,包含着对事物发展演变的规律性认识和施政应对之道,地方官员自然可从中有所参考借鉴。
为政者披览志书,以为凭据,不仅仅是为了取法旧事,其根本目的在于根据志书提供的丰富信息,了解民间疾苦、政事利弊,寻找救治良方,以兴利除弊。如万历三年(1575),商廷试在《会稽县志叙》中说:“是故观于户口之登耗,而劳来休息之惠不可不务也;观于赋役之烦简,而剂量均一之规不可不守也;观于土田之腴瘠,而改撺冒隐之禁不可不严也;观于风俗之美恶,而化导转移之几不可不审也;观于人才之盛衰,而条教课试之法不可不慎也。其他稽星土以察灾祥,审形势以示守御,修陂塘以时蓄泄,秩祀典以昭崇报,明职守以叙勋迹,皆志之所以为训也。稽于古而有获,通其变而使不倦,此在司民牧者加之意而已。则斯志也,固经世之典也。”[36]只有发现社会弊病,充分吸取历史上的经验教训,才能加强施政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政通人和。如万历三年,杨节在《会稽志叙》中也说:“邑之贵志,非特为令者取旧政之可师与才贤之可表,于以佐化理于一二而遂已也。盖将察风俗之美恶,稽物产之沃瘠,验户口、稼穑之登耗,约徭赋之重轻,与山川、水旱之所由,以出利而入弊,时调剂而张弛之。殆举百里之大聚方册中,目注心营,而坐致其理,不烦下堂而得之。此邑之所以贵志者,贵纲举而目不能逃也。”[37]只有对地方各方面情况了如指掌,特别是对关系民生休戚的事务真正用心,大举兴利除弊之政,才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而志书正是因此而变得必不可少。
方志不但是地方官员必不可少的参考,更有益于人,有益于世。正如弘治十二年(1499),张佶在《宿州志序》中所说,志书乃“一郡之典”,“欲知形胜必考山川,欲知习尚必考风俗,欲知阨塞必考城池,欲知治民事神必考户口、差赋、坛、祠宇,欲知风教必考忠臣、孝子、义夫、节妇,欲知人文必考学校、词章,欲知景仰必考名宦、名贤,欲知古迹必考池台、亭馆”,取志书而读之,则“生于宿者有所感慕而励其行,仕于宿者有所兴起而善其政,观风于宿者有所采择而献于天子,天子必有以兴水木本源之念于斯,而又有以命词臣修于史以资治焉。志有益于人也大,而关于世也岂轻矣哉?”[38]又如嘉靖二十年(1541),河间知府郜相在《河间府志序》中也说,必有赖方志成书,“然后往事予可得而知也,时事予可得而传也,善者予可得而法也,贤者予可得而礼也,财物予可得而通融也,风俗予可得而损益也。其于愿治之心,不有助耶?后凡莅民者,酌古准今,将有所据,则是书不但有益于己也”。[39]志书不仅对在任官员有益,对后任官员为官施政也同样有益。
正因方志具有很强的镜鉴作用,修志名家黄仲昭即称志书为郡县“资治之鉴”。他说:“昔司马文正公集古今治乱成败之迹,名曰《资治通鉴》,然则斯志也,其亦郡邑资治之鉴。与贤守令一开卷之顷,见夫户口之增损,土田之莱辟,赋税之登耗,水利之通塞,宁不思所以为民兴利除害者乎?见夫庠序之废举,学术之邪正,风俗之媺恶,人物之臧否,宁不思所以为民移风易俗者乎?倘因前人治忽之迹而为今日是非之鉴,益之损之,与民宜之,则所以资于治者不既深欤?”[40]嘉靖四十三年(1564),山西巡抚杨宗气在《山西通志序》也说“治天下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41],成为传世名言。
三 教化功用
教化,是政教风化、教育感化之意。这个概念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荀子·王制篇》中就出现了“论礼乐,正身行,广教化,美风俗”的说法,《荀子·尧问篇》还有“礼义不行,教化不成”的论断。后来经过汉代大儒陆贾、董仲舒等人的推衍阐释,“教化”一词逐渐具有了政治意蕴,能够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所以化民成俗成为后世地方官员一项不可推卸的职责。
及至明代,朝廷上下大兴编纂史鉴类书籍之风,就是要利用史书为明王朝封建统治服务,史学的教化、鉴诫功能发挥备至。[42]这种风气影响到了地方志编纂方面,地方官员认识到,编纂志书可以帮助自己很好地实现这一目的。如弘治《永平府志·新修志书凡例》记载:“郡志之作,以端教化、励风俗为本。”[43]万历三十三年(1605),时偕行在《重修嘉定县志序》中说,地方官员修志本意就在于端正风俗,在关乎风教的问题上,其他政绩都很难与志书所起的作用相提并论。他说:“宦斯土、生斯乡者,欲树之表仪,纳之轨物,去刁争欺谩之习,而还礼让淳庞之风,非贤哲孰能当此者乎?此韩侯修志之本意,而吾党所当共勖者也……而今又修举数十年废坠之邑志,是大有关于风教,非若它政绩之仅以庇民者,宜士民之交欣并颂于不忘也。”[44]
州县存在于特定的地理空间之内,有其独特的自然人文景观、历史发展脉络和风情民俗。读书人游览山林尚作题咏以记其游,志书于千百年间山川、人物等方面的变迁情况无所不记,其对于推行政教风化的作用是不容低估的。如永乐十六年(1418),薛瑄在《鄢陵县志序》中说:“况兹一邑之志有稽于古,有考于今,其可尼而不传哉!是书也,俾邑之人睹其山川景物,则坚其安土乐业之心;观夫忠良孝义,则兴其去恶向善之志。是又岂非政教之一助哉!”[45]又如弘治十八年(1505),李敏在《将乐县志后序》中也说:“一邑之典章文物皆系于志,若旷而弗修,不几于久而湮没者乎!”“……此志之修,所系者大而且要。虽未足为全书,抑可以观风俗焉,可以验土产焉,可以考贡赋焉,可以见人才焉,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焉。先王之良法美意粲然在目,凡有得乎此者,于化民成俗之意、修己治人之方,未必无小补云。”[46]
教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要求统治者起到道德楷模作用,早在汉代桓宽《盐铁论》卷10就有“治乱不在于民”的说法,即统治者要以自己的行为为百姓做表率。明代修志者纷纷在志书中表彰乡贤士绅,其意即在以之为效法的榜样,激励、诱导教化的推行。如弘治二年(1489),黄仲昭在《八闽通志序》中就说,编纂志书可“表章先哲之典刑,以风厉后学,庶几于世道少有所补,而不终为圣朝弃物也”。[47]志书突出对人物的记述,不仅仅是为了褒扬人才,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是要借以讽喻地方官员,激励他们观风问俗,有所考而行其政。毕竟地方官员的人品好坏、能力高低直接影响施政的好坏,如不得其人,要实现政成民治是不可能的。弘治七年(1494),张琳在《题保定府志后序》中谈到,志书在记述人才善恶方面要特别用心,《重修保定府志》在“人才善恶间尤拳拳焉”,“诚以人才实地方之所系,得其人则政成而民治,不得其人则政乖而民离。是使为仕者兴起其善心,惩创其恶志,固宜省刑薄敛,除残去盗,重本逐末,风俗由是而淳焉,贤才由是而出焉,地方由是而安焉。上有所资,下有所裨,是先君之心虽曰劳,而于圣化之补岂小小哉?地方之宜不其大乎?”[48]
志书应多收载本地人士,不然时旧事湮,查考都会有困难,教化作用会有所削弱。如天启七年(1627),杨俊卿在《平湖县志后序》中所说:“原夫志之作也,莫先于表其产之良,以矜式乎后之士。抽裂帛,检残竹,并青阳之翠秀,共骏狼之长晖,一代阙一代之迹泯如也,一郡邑阙一郡邑之迹泯如也。”[49]又如早在洪武二十九年(1396),梁潜就在其《东昌志后序》中说:“东昌地横纵不十里,而有为之志者,虽出一时好事,然而先正之遗迹,如苏内翰、黄大史、周益公、欧阳秘书高风伟节之不泯者,或因是而著焉,而岂徒然也?过者得而读之,或想见其人,思慕兴起,其于教化补益岂小哉!”[50]主张志书要多载名公伟人游历该地的遗迹,使后人生感慕之心,知人论世,这对于政教风化也是很重要的。
修志者借志书褒贬是非,惩恶劝善,还能起到推广礼教、宣扬封建伦理规范的作用。嘉靖二十一年(1542),崔桐在嘉靖《惟扬志叙》中说:“是志也,大而太史得之,可以备懿典;小而学士得之,可以资博考;明有司得之,可以兴感慨、修职守;为人臣、为人子、为人妇者得之,可以思尽忠、思尽孝、思尽节。懦者可立,顽者可廉,今乃知斯举之大有裨于政教也。”[51]其最终目的维护社会统治秩序。
四 存史功用
方志记述范围广泛,具有丰富而深厚的历史、文化价值,这也是方志具有存史功用的意义所在。正统十年(1445),郑宪在正统《福宁县志序》中说:“邑志者,志邑之建置、沿革也,志邑之星野、疆域也,与夫山川、里至、人物、城池、宦迹、人才、风俗、赋税,以及所产之物,无一而不志焉。盖以备观览而纪一邑之事实也。”[52]方志所载资料在真实性和准确性上有其独到之处,从中虽不能找到修身要义、济世良方,但它可为观览者提供比较可靠的佐证,这是与其他文献记载有所区别的,所以“稽疆理之分合,考政治之因革,鉴人才之得失,与夫民情、风土、往迹、旧闻,皆于是乎征”[53]。
方志内容广博,在保存地方文献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谓文献,“凡生乎吾土与吏焉者,其言论足以励世、词章足以阐道”者谓之“文”,“德足以润身,行足以范俗,功业足以利民生”者谓之“献”。[54]修志者博综去取,以志存史,以志保存文献,因而也就有了“无志以昭文献,则凡可以彰往而察来、信今而传后者扫地尽矣”[55]的感叹之词。弘治八年(1495),王守仁考论战国时期历史的兴衰得失,提出:“然则七国之亡,实由文献不足证而先王之法制无存也。”因文献之不足证,古圣先王制定的规画经制得不到很好的遵守,以至荡然无存,所以兼并僭窃之风滋生大行,政教废坠,风俗败坏。而方志却能起到保存先王法制,并约束后人加以遵守的作用,“夫先王建国,分野皆有一定之规画经制。如今所谓志书之类者,以纪其山川之险夷,封疆之广狭,土田之饶瘠,贡赋之多寡,俗之所宜,地之所产,井然有方。俾有国者之子孙世守之,不得以己意有所增损取予,夫然后讲信修睦,各保其先世之所有,而不敢冒法制以相侵陵”[56]。
文献存,则政成民治,也就是说,存史是为了经世,在承袭传统的基础上,以褒贬、垂训来达到经世的目的。明代修志者重视保存文献,对此多有倡论。如成化十二年(1476),郑瑛在《六合县志后序》中说:“使四方之士有志于远览者取而观之,则予一邑之山川、疆域、物产、宫室皆宛然在目,庶少寄卧游之意。而凡风俗之媺,治化之隆,典章文物之盛,人物宦迹之实,后之人或有考焉,亦可无文献不足征之叹。”[57]正德元年(1506),王鏊在《姑苏志序》中也说:“夫志何为者也?纪载郡之封域、山川、户口、物产、人才、风俗,以至城池、廨宇、井邑、第宅、前贤遗迹,下至佛老之庐,皆类次族分,使四境之内可按籍而知,而一代之文献不至无征焉。”[58]
郡县犹如古列国,不同者在于古列国皆有史官,为郡县所无。郡县志也如古列国史,承担了记载一方之史的作用。如嘉靖二十一年,胡植在嘉靖《惟扬志叙》中说:“郡县视古侯国而无史官,是故经世之士当其任者,以时考事而次阙失,以备一方之史,政之善则也。”[59]上自朝廷,下至州县,借志存史蔚然成风,地方官员不得不有所持重,即所谓“今自皇朝以达郡,莫不假志以寓史,志存而史之末绪犹有稽焉”[60]。
假志寓史,可以昭劝戒、示范则,还可以备修史者采择。如刘楚先在《潜江志序》中所说:“今天下郡国州邑率有志,义不过随其疆土、风气、民物、谣俗之常,而布诸方册,以为观省者据迹尔,非屑屑焉缋缀为耳目张也。”[61]国史、州县志记述范围不同,修国史必取材于郡志,修郡志必取材于州县志,则州县志能否修好影响深远。如嘉靖二十七年(1548),张寅在《太仓州志后序》中说:“郡之所志,国史不得而什一焉。州县所志,郡志不得而什一焉。国史举其要,郡次之,州县该其博,不然则脱漏沦没以胥于澌灭也,可胜叹哉!”[62]志书备史书采择,而史书具有公是非、示劝惩、昭治忽的作用,“纪往诏来,垂当年得失之镜,风励人心之大机也”,“天下之史必合郡邑之志而通采以成之”[63],又为史志关系之一说。
结 语
如前所述,明代修志者充分认识到了修志的重要性,一些地方官员更是自觉地将修志视为自己的职责,修志属于“官职”“官责”的意识已经基本确立。就此,明代修志者围绕方志功用问题提出了很多不同的主张,主要集中在经世(或经政)、观风(或补风化)、征文考献等方面,与后世提炼形成的“资治、教化、存史”三大基本功用说是比较一致的,其他关于方志功用的一些提法,也多属于三大基本功用在不同侧面的延伸。三大基本功用中,每项功用都有较为丰富的历史内涵,明代修志者都作出了比较深入的探索,值得后人参考借鉴。如“资治”功用,不仅强调志书可以提供丰富的地情信息,帮助为官者了解地情,提供施政依据,而且提出修志有助于强化“愿治之心”,提高施政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寻兴利除弊之方,发挥“资治之鉴”的作用。“教化”功用,不仅强调“端教化、励风俗”,强调志书在推行地方政教风化方面的作用,还通过志书褒贬是非、惩恶劝善的方式,要求各级官员以至朝廷统治者发挥道德楷模作用,这虽出于宣扬封建伦理规范的目的,但对各级官员以至朝廷统治者来说不失为一种道德约束,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存史”功用,不仅强调志书在记录地方历史、保存地方文献方面的不可替代作用,而且“假志以寓史”,更注重在保存文献基础上的经世作用。另外,在三大基本功用的先后次序上,明代修志者对“资治”“教化”两项功用要更加关注,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明代修志者的编纂旨趣、选材所向,这与当前学界更多强调志书的“存史”功用是不同的,需要引起注意。
综上所述,明代修志者关于方志功用的认识,是明代方志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内容,对这一问题的全面探究,对于我们从一个侧面深入考察明代方志编纂情况,进而从历史角度考察明代方志编纂在中国方志发展史上的地位及影响,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参考文献:
[1]顿锐:《高淳县志序》,嘉靖《高淳县志》卷首,“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上海古籍书店,1963年影印本,第14册。
[2]丘濬:《广州府志书序》,《重编琼台稿》卷9,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周瑛:《重修石阡府志序》,《翠渠摘稿》卷2,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2018年,第1255页。
[5]邵宝:《许州志序》,嘉靖《许州志》卷首,“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上海古籍书店,1961年影印本,第47册。
[6]刘瑞:《易州新志序》,弘治《易州志》卷首,“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上海古籍书店,1965年影印本,第7册。
[7]郑兴裔:《郑忠肃奏议遗集》卷下《广陵志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8]黄金:《光化县志后序》,正德《光化县志》卷末,“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上海古籍书店,1964年影印本,第55册。
[9]林文俊:《内黄县志序》,嘉靖《内黄县志》卷首,“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上海古籍书店,1963年影印本,第52册。
[10]王体升:《昆山县志后序》,万历《重修昆山县志》卷末,“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年影印本,第433号,第593—594页。
[11]王守仁:《高平县志序》,《王文成全书》卷29,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2]嘉靖《永丰县志》卷首《修志事由》,“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上海古籍书店,1964年影印本,第39册。
[13]参见吴奈夫:《明代学者方志理论研究述略》,《江苏地方志》1987年第1期;饶展雄、程慧:《明代方志与方志学的发展》,《广东史志》1996年第1期;张英聘:《明代南直隶方志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212—219页。
[14]田秋:《思南府志序》,嘉靖《思南府志》卷首,“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上海古籍书店,1962年影印本,第67册。
[15]唐顺之:《江阴县新志序》,嘉靖《江阴县志》卷首,“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上海古籍书店,1963年影印本,第13册。
[16]张璧:《河间府志序》,嘉靖《河间府志》卷首,“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上海古籍书店,1965年影印本,第1册。
[17]曾昇:《句容县志后序》,弘治《句容县志》卷末,“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上海古籍书店,1964年影印本,第11册。
[18]顿锐:《高淳县志序》,嘉靖《高淳县志》卷首,“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第14册。
[19]李梦阳:《徳安府志序》,《空同集》卷51,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0]林庭壆:《重刊潮州府志序》,嘉靖《潮州府志》卷首,“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影印本,第162页。
[21]崔桐:《嘉靖〈惟扬志〉叙》,嘉靖《惟扬志》卷首,“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上海古籍书店,1963年影印本,第12册。
[22]李登:《上元县志后序》,万历《上元县志》卷末,《南京文献》1947年第9期。
[23]李维桢:《承天府志序》,万历《承天府志》卷首,“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书目文献出版社,1990年影印本,第8页。
[24]嘉靖《永城县志》卷首《修志凡例》,“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上海书店,1990年影印本,第60册,第353页。
[25]李懋桧:《重修六安州志序》,万历《六安州志》卷首,“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书目文献出版社,1990年影印本。
[26]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16《缴纳南康任满合奏禀事件状》其四,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0册,第757页。
[27]朱晅:《正统丁卯〈南雄府志〉序》,嘉靖《南雄府志》卷末《附录旧志序》,“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上海书店,1990年影印本,第66册,第440页。
[28]熊钊:《南昌府图志书序》,万历《新修南昌府志》卷首,“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书目文献出版社,1990年影印本,第15页。
[29]周瑛:《重修石阡府志序》,《翠渠摘稿》卷2。
[30]何瑭:《修武县志序》,《柏斋集》卷5,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1]傅珪:《保定志后序》,弘治《重修保定志》卷末,“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上海古籍书店,1966年影印本,第4册。
[32]王廷瞻:《蜀志序》,《四川通志》卷首,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3]黄佐:《广西通志后序》,嘉靖《广西通志》卷末,“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齐鲁书社,1996年影印本,第187册,第701页。
[34]董绫:《儋州志序》,万历《儋州志》卷首,”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影印本,第3页。
[35]何愈:《重修定海县志后序》,嘉靖《定海县志》卷末,“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上海书店,1990年影印本,第29册,第1007页。
[36]商廷试:《会稽县志叙》,万历《会稽县志》卷首,“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上海书店,1990年影印本,第28册,第11—12页。
[37]杨节:《会稽志叙》,万历《会稽县志》卷首,“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上海书店,1990年影印本,第28册,第5页。
[38]张佶:《宿州志序》,弘治《直隶凤阳府宿州志》卷首,“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上海书店,1990年影印本,第35册,第224—226页。
[39]郜相:《河间府志序》,嘉靖《河间府志》卷首,“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上海古籍书店,1965年影印本,第1册。
[40]黄仲昭:《兴化府志后序》,《未轩文集·补遗》卷上,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1]杨宗气:《山西通志序》,嘉靖《山西通志》卷首,中华书局,2017年影印本,第1页。
[42]参见杨艳秋:《明代史学探研》,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37页。
[43]弘治《永平府志》卷首《新修志书凡例》,“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上海书店,1990年影印本,第3册,第29页。
[44]时偕行:《重修嘉定县志序》,万历《嘉定县志》卷首,“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年影印本,第421号,第30—32页。
[45]薛瑄:《鄢陵县志序》,《敬轩文集》卷13,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6]李敏:《将乐县志后序》,弘治《将乐县志》卷末,“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上海书店,1990年影印本,第37册,第658—659、661—663页。
[47]黄仲昭:《八闽通志序》,弘治《八闽通志》卷首,福建人民出版社,1990年,上册,第1页。
[48]张琳:《题保定府志后序》,弘治《重修保定志》卷末,“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上海古籍书店,1966年影印本,第4册。
[49]杨俊卿:《平湖县志后序》,天启《平湖县志》卷首,“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上海书店,1990年影印本,第27册,第29页。
[50]梁潜:《东昌志后序》,《泊庵集》卷5,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1]崔桐:《嘉靖〈惟扬志〉叙》,嘉靖《惟扬志》卷首,“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第12册。
[52]郑宪:《正统〈福宁县志〉序》,万历《福宁州志》卷首,“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书目文献出版社,1990年影印本,第3页。
[53]彭韶:《四川成都志序》,周复俊:《全蜀艺文志》卷30,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4]张邦奇:《四明文献志序》,《浙江通志》卷264《艺文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5]王积:《太仓州志序》,嘉靖《太仓州志》卷首,“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上海书店,1990年影印本,第20册,第28页。文字有脱落,据钱穀《吴都文粹续集》卷1补正,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6]王守仁:《高平县志序》,《王文成全书》卷29,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7]郑瑛:《六合县志后序》,嘉靖《六合县志》卷7《艺文志·文类》,“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上海书店,1990年影印本,第7册,第1121页。
[58]王鏊:《重修姑苏志序》,正德《姑苏志》卷首,“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上海书店,1990年影印本,第11册,第1页。
[59]胡植:《嘉靖惟扬志叙》,嘉靖《惟扬志》卷首,“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上海古籍书店,1963年影印本,第12册。
[60]王积:《太仓州志序》,嘉靖《太仓州志》卷首,“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20册,第28页。文字有脱落,据钱穀《吴都文粹续集》卷1补正。
[61]刘楚先:《潜江志序》,《湖广通志》卷102《艺文》,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62]张寅:《太仓州志后序》,嘉靖《太仓州志》卷首,“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上海书店,1990年影印本,第20册,第3—4页。
[63]周贤宣:《永安县旧志序》,万历《永安县志》卷首,“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影印本,第1页。
(作者系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年鉴处处长、《中国年鉴研究》主编)
来源:《中国地方志》202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