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讯 日前,福建省妇联作出决定,授予一批个人和集体“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其中,福州公安1名个人、1个集体光荣上榜。
“福建省三八红旗手”获得者为长乐区公安局翁真,“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获得者为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记者 林春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