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花田保护力度、鼓励创建茉莉花茶庄园、支持应用新工艺……茉莉花茶“新九条”亮点多多
2023-09-0503-17-23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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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封江茉莉花基地。本报记者 林双伟摄

  近日,福州印发《关于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九条措施》(下称“新九条”),对3年前出台的“旧九条”进行了调整优化。作为我市的一项“千年制造”,茉莉花茶产业向来备受关注。“新九条”优化了哪些内容,将为茉莉花茶行业带来哪些利好?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农业农村局、茉莉花茶企以及相关专家学者。

  让更多花农茶企获利

  “闽江口边是奴家,君若闲时来吃茶。土墙木扇青瓦屋,门前一田茉莉花。”茉莉花满榕城,一度是福州盛景。后来随着城市框架拉大,花田不断减少。为了加强保护,2014年福州开始分级保护茉莉花基地。截至2022年末,福州辖区茉莉花种植面积达1.8万亩。

  此次“新九条”新增了“支持茉莉花种植分级保护基地地力提升,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亩;鼓励业主申报茉莉花种植分级保护基地”条款,目的是持续护航基地发展。

  “我们调研发现,当前多数分级保护基地的茉莉花种植年限已久,尤其受到农资、人力等种植成本上涨的影响,花农的种植积极性不高。此次,我们在补贴新增花田的基础上,加强对原有茉莉花基地的扶持力度,让更多花农、茶企能获利、多得利,充分调动生产积极性。”市农业农村局经作站负责人说。

  福州不仅推动茉莉花种植、绿色生态茶园建设扩面提质,还着力推进相关产业园建设。“新九条”鼓励各县(市)区发挥优势,建设特色产业园,促进产业发展。

  促进茶文旅融合发展

  在茶经济版图中,茶文旅融合发展潜力不可低估。

  旧版政策提出,鼓励创建茶旅融合的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在“新九条”中,这一措施得到优化:不局限于3A级景区,而是调整为更切合实际的“茉莉花茶庄园”。

  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3A级景区创建难度较大,门槛较高,茶企普遍反映难以达标。“这次调整,我们听取了不少建议,将发展大目标切分成可实现的小目标,希望能鼓励和引导更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到全市茶文旅融合发展中来,共同激发茶经济延展力。”

  加大科研扶持力度

  在科技创新方面,“新九条”增加了相关条款:支持获得国内市级及以上认定的茉莉花茶有关新技术、新工艺等在我市推广运用,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福州既有茉莉花茶产业发展基础,更有产业升级的迫切需求。”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说,从茶树良种选育与推广、茶园绿色高效生产到加工技术与装备改造等都存留较大成长空间,亟待新技术、新工艺有突破,带来更多动能、更大增量。

  此外,标准化建设也是一个重要方向。2021年底,福州茉莉花茶入选“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项目”。在两年创建期内,福州以标准化引领、规范、提升茉莉花茶产业。

  这一点,在“新九条”中有体现。福州新增“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产业标准化建设”等鼓励性措施,向广大茶农、茶企以及消费者等释放出不同信号。

  对茶农、茶企来说,标准化建设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推动产业向着二三产加速转移融合。“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围绕茉莉花茶产品,在种植、生产工艺上作标准化延伸,以质取胜。”春伦集团质管部负责人陈楠说。

  对于消费者而言,可对茉莉花茶产品有更深入的认知,增强对产品类别、等级、品质等方面的辨别意识,还可通过消费端的认知升级倒逼生产端的升级。

  专家观点

  农业农村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监测技术小组成员、福建师范大学教授王维奇:

  增强农户种植积极性 提升茶企科技含量

  近年来,受疫情、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各地茶产业或多或少受到一定的冲击。各类政策相继出台,对茶农、茶企的生存与发展尤为重要。此次新版政策,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当下实际,或延续、或完善以往措施,尤其在一些细项的增补上更接地气,不仅增强多主体在茉莉花种植基地建设和保护以及产业发展中的积极性,有利于福州茉莉花茶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政策出台只是第一步,后续要关注落地后的具体实践,尽可能发挥最大效用,让好政策“跑赢”发展困境。针对种植基地扩面提质难等问题,可以适当鼓励小农户进行小规模庭院式茉莉花和茶树种植,进一步强化对茉莉花与茶产业的乡村认知。同时,建议引导茶企注重提升发展过程中的科技含量,培育新增长点,助推茉莉花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新九条”摘要

  支持茉莉花基地建设:对面积达5亩以上的新植茉莉花基地,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亩。

  支持绿色生态茶园建设:对按照《福建茶叶绿色发展技术规程》进行建设且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绿色生态茶园,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亩。

  支持茉莉花茶加工提升:对福州茉莉花茶生产企业当年度新购置并投入使用的茉莉花茶生产加工等先进设备,按新增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当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茉莉花茶产业园建设:支持县(市)区茉莉花茶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以先建后补的方式,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

  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福州茉莉花茶生产经营主体创建茉莉花茶庄园,对符合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支持茉莉花茶品牌宣传及标准化建设: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实施福州茉莉花和茉莉花茶整体品牌形象塑造工程,编制福州茉莉花茶品牌提升专项规划,支持开展福州茉莉花茶神州行、文化节等活动。

  支持茉莉花茶科技创新: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福州茉莉花茶生产企业开展产业基础研究和新产品(茉莉花及茉莉花茶衍生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对项目新获得国内发明专利并实施转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支持设立茉莉花茶专营店:支持福州茉莉花茶生产企业在三坊七巷、鼓岭、上下杭、烟台山景区内开设福州茉莉花茶专营店,按店面租金的30%给予补助。

  支持茉莉花茶生产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绿色生态基金”对接优质福州茉莉花茶生产企业,持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福州日报记者 蓝瑜萍 通讯员 杨文文 郑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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