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扶持创业,修订实施办法 一次性创业补贴统一调整为一万元
2023-10-1204-58-43来源:福州晚报

  福州晚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近期出台《福州市创业扶持补贴发放实施办法》,对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租用场地补贴等政策进行修订。

  实施办法扩大了补贴对象。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租用场地补贴对象新增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台湾青年,也能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和创业租用场地补贴。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也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实施办法提高了补贴标准: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由原来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统一调整为给予10000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每人一次性补贴1000元,其他人员每人一次性补贴500元,统一调整为新招用人员(不区分对象)每人补贴1000元;创业租用场地补贴标准由原来最高每年3000元提高至每年5000元。

  实施办法于9月27日印发。因此,在印发之日前已注册登记的单位,按之前的文件规定享受补贴,印发之日后注册登记的(含印发之日),按实施办法执行。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高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记者 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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