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闽清县金沙镇沃头村、白樟乡园头村至白中乡可梅村。建于明代。全长3.94公里,灌溉面积1355.54亩。圳坝石砌,梯形,高2米、长77米、宽2.5米。沃头、园头、可梅三村共用一圳水,清代三村订约立碑。碑青石,高2米、宽0.80米、厚0.20米,上方阴刻楷书“合和圳”三字,下为立约内容,楷书直下。
(来源:《福州市文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