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2011年福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2024-01-1805-07-16来源:福州市委党史方志室

2011年12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福州市成为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之一。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城市综合性的最高荣誉,是城市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福州市以创建文明城市为抓手,深入开展交通秩序等十大专项整治、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建设、争创“三优”志愿服务、“讲文明树新风”“我们的节日”“省市共建”等系列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推动省会城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升省会中心城市的竞争力,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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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0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杨益民等市领导前往福州长乐国际机场,迎接携全国文明城市奖牌从北京抵榕的市委常委、副市长、宣传部长朱华一行。(市委宣传部 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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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日,“我们的节日·拗九节——孝行榕城、环湖健步”群众活动在西湖公园晨曦广场举行,千名老人参加健步行。(市和文明办 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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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4日,在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福建·福州)现场交流活动中,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身边好人”代表与现场观众、网民进行互动;活动现场还为“感动福州”十大人物颁发了证书。(市委文明办 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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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6日,在福州市千家青年文明号创建文明城市行动月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10名来自电业、国际航空港、邮政、银行、移动等窗口服务行业工作者获评“全城微笑之星”,同时被授予市青年文明号“岗位能手”称号。(俞松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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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8日,来自福州二中的学生志愿者上路参加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来源:《福州年鉴(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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