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公告称,根据《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经各地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福清市南岭镇等40个申报乡镇被纳入第二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名单。
其中,福州共有5个乡镇入选,分别是福清市南岭镇、闽侯县鸿尾乡、连江县筱埕镇、闽清县塔庄镇、永泰县嵩口镇。
(记者 阮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