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发现433年前讼案判词石刻 当地8块类似碑刻,这块年代最早
2024-08-2403-22-42来源:福州晚报

1724657047862601.png

岱屿讼案判词石刻。

  近日,在长乐发现的一块石刻引发广泛关注。高校教师高展澍经研究认为,此石刻记载内容为古代“判决文书”,凿刻于明万历年间,是长乐境内已知的8块讼案判词石碑刻中年代最为久远的一块。

  该石刻静立于长乐漳港岱屿山西南侧的一片荒地中,长约2米,宽约80厘米,形似官印。岩石两面共镌刻256字,详细记录了明万历年间一桩涉及水利纠纷的讼案。

  高展澍解读碑文还原了案件的大概:案件起因于郑姓村民控告柯姓村民私占官港湄,影响农田灌溉。同时,因占用官港湄而被要求缴纳国税,柯姓村民不服提起诉讼。此外,还有其他姓氏村民提起的诉讼也涉及官港湄。由于多案均涉及官港湄,长乐县令并案审结。

  石刻落款为“皇明万历十九年又三月初二,赐进士知长乐县事彭皙与刻石”。据此可知,该石刻凿刻于明万历十九年(1591),距今433年。

  据考证,彭皙与于万历十八年开始担任长乐县令。长乐区政协文史委顾问陈明清介绍,彭皙与是南海人,在长乐任上,以政绩和对民生的关注而闻名。他不仅兴修水利,还重视农业发展和教育事业,深受民众爱戴。

  根据碑文和多方求证,高展澍解释称,在彭县令之前,地方官对私占官港的处理方式比较简单,只是要求增收国税。实际上这种处理方式是不妥的,私占公地交税了事,既有失公允又难以服众。新任县令彭皙与接案后通过全面丈量重新界定官港范围,严禁私占,并刻石明示。

  碑文中提及“官港湄”,所谓“湄”是指岸边水草茂密的湿地。我国自古是农业大国,水利与农耕息息相关,所以古人十分重视水利建设。港道一方面起到漕运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是灌溉的重要水源,官港湄处在港道与农田的交接地带,一旦被私占,将直接影响到农田灌溉。

  高展澍透露,他已在长乐多地发现讼案判词石碑刻共8块,除了岱屿这一块,还有:古槐镇屿头村横屿湖斗门案碑,刻于崇祯十二年(1639);文岭镇北猫山黄岐澳网位案摩崖石刻,刻于乾隆二十六年(1761);江田镇三溪村奉宪令牌记碑,刻于乾隆二十六年(1761);潭头镇文石村遵奉宪令碑,刻于乾隆三十六年(1771);首占镇珠湖村蒙宪恩碑,刻于乾隆四十年(1775);吴航镇和平街奉宪示碑,刻于道光元年(1821);鹤上镇九头马护路碑,刻于同治十年(1872)。在岱屿发现的这块是其中年代最早的讼案判词石碑刻。

  这些讼案判词石碑刻,不仅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还是研究当地历史文化的宝贵资料。

  (记者 徐文宇 受访者供图)


点击显示全部 》
微信公众号
主办:中共福州市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邮箱:fzdsfzs@126.com 闽ICP备20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