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学佺修复洪山桥
2025-06-0903-22-38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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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桥旧景。林振寿 摄

  夕阳西下,映照在洪山桥残存的桥墩上,墩的缝隙里,野草顽强地生长,引来了白鹭的栖息。此时,我坐在桥头的石阶上,看着这些饱经沧桑的墩。它们宛如迟暮的英雄,顽强地伫立在奔流不息的江心,虽遍体鳞伤,却屹立不倒。不知怎的,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位文人的丰姿,那就是曾多次参与洪山桥修建的曹学佺。

  曹学佺(1574—1646),字能始,号雁泽、石仓,晚号西峰居士。福州洪塘人,明代著名官员、学者、诗人、藏书家。万历二十三年(1595)进士,历官户部主事、南京大理寺左寺正、户部郎中、四川右参政、广西右参议、陕西按察副使。天启六年(1626)因“梃击案”被诬削职,家居二十年。明亡后,唐王朱聿键入闽,在福州建立南明隆武政权,以曹学佺为礼部尚书加太子太保。清顺治三年(1646),隆武政权灭亡,曹学佺自缢于西峰里宅第,以“生前一管笔,死后一条绳”践行了忠君报国的信念。终其一生,除了宦游、著述、藏书、文会外,他情系乡梓,乐善好施,为家乡做了大量的善事,其中就包括修建洪山桥。

  一

  洪山桥是福州城西十里外闽江上“东入城而西接洪塘”的一座重要津梁。桥创于明成化十一年(1475),原跨西禅港与阵坂之间,因屡坏屡修,于万历六年(1578),由都御史庞尚鹏移建至上游二里,东跨高安山麓,西跨洪山之麓。

  洪山是妙峰山的支脉,层峦叠翠,岿然秀拔,山体如天马行空,直探入江。站在山巅,可见江水滔滔,奔腾激浪,流过万安桥、梁厝壑,直奔洪山而来,而江心的洪山桥架壑飞梁,如中流砥柱,巍然屹立,桥东岸就是唐时福建观察使陆庶“铲峰湮谷,停舟续流,跨木引绳,抵延平(今南平)、富沙(今建瓯),以通京师”的官马大道——福延路。

  此时的洪山桥是有桥亭的。据明万历《福州府志》记载:“万历六年,都御史庞尚鹏重治水门,建屋其上。”这“屋”,就是“桥亭”,据清《崇祀历代造桥诸公禄位》记载,还是“全桥皆亭”,里人谢肇淛在稍后的《书洪山桥事》中也写道:“居人贸易其上,建亭翼然相属。”而曹学佺最早的一次修桥,即与此亭有关。

  万历三十六年(1608)九月的一个晚上,夜色浓稠如墨,万籁俱寂,一个行人手持火炬经过洪山桥,因赶路疲惫,倚栏稍息。他将火炬插在亭畔,昏昏睡去,未承想火苗轻舐亭柱,竟“燎及亭”,此时一阵风吹过,火借风势,火焰迅速蔓延,在噼里啪啦声中,亭柱“划然中崩”。行人被惊醒后,桥已笼罩在一片火海之中,待将火扑灭,已经“毁五门焉”。这情形为谢肇淛所知,他悲叹于“百载之成功,坠于瞬息”,遂将消息告诉了好友曹学佺。

  此时的曹学佺,已在南京待了十年,从大理寺左寺正到户部郎中,“十载为郎署,因之淡世情”,早已消磨了最初的雄心壮志。不久前,他接到升任四川右参政的调令,正收拾行李准备赴蜀中任职,听闻消息,他立马写信回闽,让家人参与修复洪山桥。据民国《历代造桥诸公姓名表》记载:洪山桥,“明万历戊申(即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毁,曹公学佺重修”。

  二

  不久后,曹学佺又参与了一次洪山桥的重建,这回与火无关,而是缘于一场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

  万历三十七年(1609)五月,闽江上游的建溪因连日暴雨,引发山洪,江水澎湃而下,仅一日,就抵达福州,一时间,大半个福州城淹没在巨浪滔天之中。据明万历《福州府志》记载:“会城中平地水深数尺,郭外则丈余矣,一望弥漫,浮尸败椽,蔽江塞野,五昼夜不绝,故老相传,以为二百年来未睹也!”目击洪灾的谢肇淛亦说,“水至时,西南门外,白浪连天,建溪浮尸,蔽江而下”,洪峰之剧,导致西门外的洪山、万安、桐口“三桥俱坏”。

  此时的曹学佺正在四川的濯锦江上泛舟,他是四月到的成都,刚任四川右参政不久,听到家乡消息,忧心如焚,却鞭长莫及无可奈何。他写了一首诗,诉说对家乡灾情的牵挂:“有信遭洪水,无端出建溪。浮槎通市上,敝宅在城西。早稻应无粒,残花傥着泥。此中仍苦旱,何乃数难齐。”

  诗中,他提到的“敝宅”,位于“城西偏斜迤北郭”的西峰里,人称“西园”,是他家居时的住所。他家还有一处叫“石仓”的故园,位于洪山桥西的妙峰山下,平日由他父亲曹汲渠经营。他在《石仓园记》中曾说:“石仓,园之总名也,园名以山,故山石层积如仓廩。惟入园处当之厅事三楹,貌制朴古,盖是此园故物。”其中的临赋阁,“先君制,在上园,取‘临清流而赋诗’语,余求蜀中黄昭质书之,阁名亦先君所命也”。两园间相距二十里,往返都要经过洪山桥,故曹学佺人虽在四川,仍时时关注此桥的重建。

  时任福州知府喻政主事重建。据明《闽都记》记载:洪山桥“万历己酉(即三十七年)毁,知府喻政重造”,书中没有提及曹学佺的名字,但在《崇祀历代造桥诸公禄位》里有洪山桥,“(万历)三十八年能始曹公重建”的记载。

  三

  上述两次的修建,曹学佺人在外地,都是让家人代劳,他自己并没记在心上。他真正认可的修建有五次,都发生在万历四十一年(1613)“家食”之后。

  他在天启七年(1627)修复洪山桥时写道:“治生前次家食,曾修两次,后之粤西,文嘱豚儿孟嘉添修一次,然不过随其坏处而修之耳,势不能以及全桥也。”这说的是万历四十一年后三次修复洪山桥的事。“治生”是他的自称,“家食”说的是他住在石仓园之时。他曾说过“予自癸丑家食,营一丘以自适”,可见他住进石仓园,是在“癸丑”,即万历四十一年(1613)之后。“后之粤西”指的是天启三年(1623)四月,他动身前往广西任右参议之事。由此可见,他认可的五次修复中,第一、二次修复是在1613至1623年间,这两次修复共花费了“五百余金”。而第三次修复时,他已在广西桂林为官(1623—1626),因挂念前两次修复“势不能以及全桥”,故写信给长子曹孟嘉,让他再修一次,尽管这次花费“百金”的修复也只能“勉强支吾”,但修总比不修好,一则使“行人贸迁往来如故”,二则再“推诿不修”,恐怕桥就要沦为“鼋鳌鱼鳖之府”了。

  第四次修复就发生在天启七年(1627)。

  天启六年(1626),曹学佺为《野史纪略》作序,对官方发布的“梃击案”始末大加评议,由此惹恼了阉党,被左都副御史刘廷元所参,不但下狱70天,还削籍罢官,谴斥回闽。到福州时已是次年(1627)的春天,当他经过洪山桥时,见“今次水灾弥甚,冲损愈多,非倍前数,难以成功。治生且为强弩之末,而不得不告急于公家矣。钱粮既仰赖之官,则其估计也,非官估之不可,其督工也,非官委之不能也。治生绵力,或从旁而堪助一臂,又奚敢惜哉!”于是,便有了他第四次倡修洪山桥之举。据《崇祀历代造桥诸公禄位》记载:“天启、崇祯间(1621—1644),桥屡坏,修之,西一水门更有小墩,受冲易崩,曹公命撤去之,且便于巨艘,故西岸第一水门独阔,舟当急流,上下必由是挽缆,始无虞。”说的应该就是这一次的修复。

  到了崇祯十五年(1642),洪山桥再一次崩坏,此时69岁的曹学佺因“衰龄惧风露”,由石仓园迁回城内西峰里已近十三年,石仓园也借由林弘衍居住。但身为里人,他仍心系洪山桥,觉得“其责难于推诿”,于是委托弟弟曹学修牵头,与林弘衍一同担当修复之责。曹学佺在文集中也有“编之以扶栏,苟免于问渡之艰及车马之逸而已,然而,非长计也,林得山民部(林弘衍)因假馆石仓,往来心恻,民部与予弟长生(曹学修)为道义交,长生亦首肯担认之”的记载。

  曹学佺的善行义举感动了许多人,乡人在洪山桥头为之“设像”,并“立祠祀焉”。如今,像与祠早已无存,桥也在1985年因洪山大桥的建成而废圯,仅余部分桥墩。

  今年是曹学佺诞辰450周年,当我站在残存的桥墩旁,面对着浩浩汤汤奔腾向前的江水,心中不免生出逝者如斯的感慨。桥虽毁了,但曹学佺的精神仍在,诚如他诗中所述:“为山成一篑,离水若千寻。世态原浮寄,行人仍古今。微躯无倦意,贤宰有同心。因忆桥成事,全资物力深。”

  《福州晚报》(2025年6月9日 A07版 闽海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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