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福谦
谋事不可无退以步想
为学不可无进一步想
曾福谦(1851—1922),谱名成垕,字伯厚,系曾晖春曾孙。闽县(今福州市)人。光绪十二年(1886)进士,以主事分刑部。历任四川奉节、崇宁、仪陇知县,有善政。福谦天性至孝,绘有《西山永慕图》,遍征当代名流题咏,以纪念庶祖母杨氏。著有《梅月龛诗集》《五经巧对录》等。有家训《治家篇》《诇世篇》传世故居在吉庇巷。
袓茔[1]须常常往视,不必泥定[2]祭扫也。
注释:
[1]祖茔:祖先的坟地。
[2]泥定:拘执,株守。
点评:
慎终追远,存乎其心,不必拘于某事也。
子孙有财,行善最好,赡族次之,买书次之,买田宅又次之,断不可典押,以免瓜葛。须查明来历,不可见小失大。
点评:
行善施及他人,赡族止于同宗。买书购田,全为自身,而卒不能保。故发财难,用财更不易。
祖宗买一书何等艰难,子孙卖一书何等容易,愿汝曹痛除此习。
点评:
叶德辉以为子孙能读则贻之,不能读则及身散之,亦人生大快意事。盖藏书有五厄,古来鲜有善终者。子孙能知鬻书,犹胜于覆瓿也。且所鬻得人,自能惜之,奚必藏之于家?此皆爱书成癖,转不能达也。
品学兼优之士能有几人?此外举止端方、性情正直,亦可延订。如训蒙则须循循善诱,不可一味夏楚收威[1]。如教成人则须胸有书卷,改文重理法方可。
注释:
[1]夏楚收威:鞭打体罚学生,收到整肃威仪的效果。《礼记学记》:“夏楚二物,收其威也。”郑玄注释:“夏,槄也;楚,荆也。二者所以扑挞犯礼者。”
点评:
身教重于言传。其身正,不令而从。夏楚收威固不足恃,然亦不可废也。
科名莫非前定,无论如何,考试万不可以身试法,求荣反辱。
点评:
尽人事,听天命也。
一切聚赌,均劳神伤财,戒之,戒之。
点评:
聚赌之徒大多贪财好逸,乃凭侥幸以得之,不知祸亦将至也。
衣服切戒丽,都能洁净可矣。即仕宦亦不必过华。(以上七篇出自《曾氏家训治家篇》)
点评:
衣服乃身外之物。将恐华敝其实,遂骄乃心,非圣人虚己惜物之旨也。且负乘致寇,故必去奢去泰也。
谋事不可无退一步想,为学不可无进一步想。
点评:
谋事无退一步想则不周,为学无进一步想则必懈。
精明而不浑厚,流于刻薄;浑厚而不精明,近于糊涂。二者须交相为用。
点评:
刻薄则无友,糊涂则易欺。偏执一端,适足为害。
精神不可误用,威势不可全用,资财不可独用,心思不可过用。(以上三篇出自《曾氏家训·诇世篇》)
点评:
依此而行,则何所不当?
选自《三坊七巷名人家风家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