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连江中琉交往的百年史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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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林庚

  明代中琉宗藩关系确立后,东海碧波之上便架起了两国政治、经济与文化交往的桥梁,更孕育出跨越沧波的人道守望传统。连江县踞闽江口之利,坐拥得天独厚的山海形胜,明清逾百载间,逐步构建起体系完备的援琉救援与通航往来网络,成为中琉文明交融的生命纽带。当地的援救行动、通航管治与涉外庶务处置,既在奏折公牍中留下清晰史迹,又于碑石遗存间镌刻出援救的温情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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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三年十月,闽浙总督尔吉善奏报琉球贡船遇风漂至东洛岛海域的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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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八年六月,福州将军新柱奏报琉球贡船在长门海面触礁受损、当地官民护送入省事宜。

  一

  东海风涛无常,琉球船只每因遭遇飓风漂流至中国海岸,此类船只即史料所载的“漂风船”。据《明实录》《历代宝案》《中山世谱》等文献载录,明代已形成琉球漂风难民处置规程,对难民的救助与遣返渐趋规范;入清后相关政策更臻完备,至乾隆时期发展为覆盖接收、安置、抚恤、遣返等环节的成熟体系。连江县的援琉救援实践,正是这一制度落地的典型样本。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有乾隆十三年至光绪十年百余年间的六则奏折,清晰勾勒出此项制度的长期连续性,也彰显出其执行过程中的温情底色。

  这六份清代督抚奏报所载救援事例,皆翔实可考。乾隆十三年(1748)八月,琉球贡船遇风损毁,百余人漂抵北茭东洛岛海域,当地官民携粮银、募舟楫,协作护送入省;乾隆十八年(1753)六月,一艘琉球贡船归程途中在长门海面触礁,幸存91人,闽安协副将邱有章、福防同知郝霔调拨民船出航接运,“督、抚照例查办”,福州将军(兼管闽海关事)新柱全程落实免税抚恤政策;乾隆三十九年(1774)四月,琉球难民崎山等21人漂至定海,经当地妥善中转,顺利护送入省;嘉庆二十二年(1817)八月,琉球难民多嘉良等7人漂至奇达洋,当地文武员弁闻讯后协同接引、妥为安置;道光七年(1827),经浙江镇海救助的琉球难船驶入五虎门,船上难民被顺利安置馆驿;同治十三年(1874),定海渔民救起琉球难民金城等12人,由五虎巡检专人负责护送入省。即便到了光绪十年(1884)中法战争期间,经浙江救助的琉球难民谢秀孝等10人,仍循例抵达五虎门并被安置馆驿。

  这一救援制度的规范性,在不同时期的奏报中形成跨时空印证。乾隆二十九年七月,福建巡抚余文仪奏报浙闽沿海琉球国“难番”处置情况,明确“每日米一升、盐菜银六厘”的常规供给标准,难民归国时另给“行粮一个月”。而到了嘉庆十二年(1807)二月,福建巡抚张师诚奏报由浙江象山县护送来闽的琉球山里亲云上等遭风漂人员安置情况,也是按乾隆年间这一标准予以救济。

  同治十三年(1874),日本已觊觎琉球,闽浙总督李鹤年仍按例奏报金城等难民的译讯安抚、食宿供给与护送流程,坚守“怀柔远人”的宗藩政策。光绪九年(1883)十月,谢秀孝等10名琉球

  难民(原15人,途中身故5人)经浙江转运至连江五虎门,福建官员按制发放口粮盐菜银,费用从“存公银”列支并造册报销,彰显制度执行的刚性与经费管理的严谨性。百余年间,无论和平治世还是战乱动荡,救援行动从未中断。奏折记载完整地还原了清代中琉难民救助制度的实践韧性。

  二

  连江山海相依的地理格局,孕育出分工明确、协作有序的中琉漂风船救援网络,各节点职能专属、联动有序,形成全程闭环的救援链路。

  五虎门作为闽江内港法定门户,是琉球船只入榕的终端关口,兼具准入核验、涉外交接、馆驿安顿的核心职能,承载着宗藩往来的制度法理与礼仪象征意义。据史料记载,乾隆二十一年(1756),琉球国册封使的护送兵船原定于六月初十日从五虎门放洋,却因风浪阻滞未能成行;嘉庆十三年(1808),册封正副使齐鲲、费锡章在此候得西南风,方顺利启航;道光十八年(1838),侯官(今福州)人林鸿年奉命册封琉球,也是从五虎门扬帆起航。这一候风启航的流程,在中琉数百年的往来中代代相沿。

  五虎门同时是琉球贡使舟楫与漂风难船的停泊之所。乾隆八年(1743),168名琉球贡使由闽安协官兵护送“出五虎门洋返国”;乾隆十二至十六年间(1747—1751),多艘琉球贡船遇风后“护进五虎门”,停泊于怡山院;自道光七年(1827)起,多批经浙江转送的琉球漂风船难民,均从五虎门驶入境内,“护进五虎门”成为史书中记载此类事件的固定表述。五虎门内的怡山院天后宫,被嘉庆年间的册封使誉为“谕祭祈报之处,海舟出入所必由”。使臣启航前,需赴天后宫谕祭海神以祈航途护佑,归航之后再行报祀谢恩,由此形成祭祀、启航、归报的完整礼仪闭环。

  随着琉球贡使、漂风船难民及外国使节的频繁往来,五虎门的涉外治理体系逐步构建完善,从单纯的宗藩礼仪通道,升级为集多项职能于一体的涉外行政一站式点位。同治十三年(1874),琉球漂风船难民抵达后,由五虎巡检专人护送至省城,可见巡检作为当地常驻官职,既执掌涉外人员护送之责,亦负责日常治安管控,其背后更有军事力量的隐性支撑。

  咸丰五年(1855),琉球大船护送中国商民抵闽,于“五虎门海防厅衙门交卸”,这一记载印证了海防厅承担着跨境人员移交、查验的司法与行政职能。而五虎门的涉外功能,也从宗藩往来专属,逐步延伸至通用涉外事务:同治八年(1869),俄罗斯使臣肃阿从五虎门启程前往厦门,标志着其已成为通洋使节行旅的重要节点。光绪十年(1884),军机大臣左宗棠为规范闽江口航运与海防秩序,下令划定内港停泊红线,设置铁浮标为界,并通饬各国领事及沿海各省严格遵照执行,明确法舰需提前避让,为五虎门的门户管控增添了严明的制度约束。

  长门扼守闽江内外口咽喉要地,平日主理航政秩序、维护海上通行,遇急则化身救援前沿,依托常态化驻防的水师战船,为漂风船救援提供坚实保障。乾隆十八年(1753),琉球贡船于长门海域触礁失事,闽安协副将邱有章、福防同知郝霔当即雇船接运难民、妥为安顿。这一史实足见长门作为闽江口安全屏障的关键作用。

  定海以“会省门户”为定位,自明成化十年(1474)福州港成为中琉交往专用港后,便成为琉球航船进入中国大陆的第一站。中国册封舟返程、琉球进贡船来华,均会在此抛锚停泊,候风候潮再行进发。明清两代的册封使,都在其著作中留下了“定海”的记载,足证其在中琉官方航线上的重要地位。嘉靖十三年(1534),册封正使陈侃出使琉球归来,在《使琉球录》中记有“(九月)二十八日,至定海”,此书亦成为后世册封使出使的重要参考;万历七年(1579),萧祟业出使琉球,亦在其《使录》中提及“初二日,进定海”。清代册封使则将这段航线的记载推向翔实,康熙五十八年(1719),副使徐葆光在《中山传信录》中写道“日晡,与二号船齐至定海所”,还明确标注“琉球姑米山到福州定海所,有五十更船(一更60里)”的航线里程;乾隆二十一年(1756),副使周煌在《琉球国志略》中亦记载“十一日,用申针,收入(驶入)定海所,下碇”。这些跨越百年的文献记录相互印证,清晰说明定海是中琉官方航线上从未变更的固定站点。

  除了交通枢纽的作用,定海在地方管控与人力储备方面亦发挥着独特作用。明末,册封琉球正使夏子阳曾从梅花所、定海所的驻军之中,选拔熟悉海道的水手,以适配远洋航海的需求;入清后,定海又承担起琉球难船集结、中转的重要职责。乾隆三十九年(1774)三月,琉球国中山地方官差崎山等21人,从那霸港开船前往八重山装载米粟,途中遭遇飓风,于四月初六日漂至定海海域,后经当地妥善安置,四月十七日被护送入省、安顿馆驿,全程处置规范有序。

  北茭为外海近岸要隘,直面外洋、视野开阔,是琉球漂风难船的首要接收点,主要承担难船难民的初步安置与临时补给之责,乾隆十三年(1748)此地便曾接收琉球破船所载的百余名难民。奇达洋则因风高浪急、礁石林立,成为海上事故高发区。二者同为中琉漂风船救援链的起点,一旦遇有难船漂至,当地渔民就近施救、巡检衙门快速响应,为后续的官方处置抢占黄金时间。嘉庆二十二年(1817)七月,琉球国那霸府泉崎村多嘉良等七人,驾船前往八重山装运米粟,途中遭遇风暴,于八月初二日漂至奇达海域,当地文武员弁闻讯后即刻出防,将其护送入省核验,使难民得到及时救助。八月十二日,福建同安协副将陈元标将此事据实禀报省城,后续由福防同知尚焜会同闽海关委员等官员,依例负责难民的接待、安置与抚恤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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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筱埕镇长澳鸡姆岩磹下的琉球墓碑。

  三

  连江对琉球漂风难民的救助,并非临时应急之举,而是形成了“民间自发—军政托底—礼制收尾”的常态化机制。各环节衔接有序、层层支撑,构建起完备的人道救援体系。

  沿海渔民是救援的第一道防线,根植于海岛社会“守望相助”的朴素伦理。渔民见难船漂至便冒风搏浪施救,将船上人员与物资转移至安全岸点,为后续官方救援筑牢基础,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同治十三年(1874),定海渔民救起琉球难民金城等12人,便是民间自发施救的典型,为军政力量的后续介入创造了有利条件。

  民间完成首轮救助后,军政力量即刻接力,构筑起救援的核心保障。五虎、北茭等巡检衙门闻警而动,专司难民接收与全程护送之责,金城等人获救后,即由五虎巡检衙门护送入省便是一例。福州将军府与长门炮台可统筹调动民船、驻军兵力,为救援提供武力屏障与运力支撑。乾隆十八年(1753)琉球贡船长门触礁案中,福州将军新柱当即调遣民船前往接运难民,军政力量高效联动,让救援举措迅速落地,尽显机制的执行效能。

  难民经五虎门入闽后,救援便进入礼制化收尾阶段,形成了标准化的处置流程:难民先被安顿至馆驿,保障基本食宿;再递解省城完成登记造册,按例领取抚恤粮银;最终由官方统筹安排遣返回国。这一流程既践行了宗藩体系下“怀柔远人”的礼制要求,又兼顾了人道救助的本质与国家外交的体面,光绪九年的一次跨省救援,便是这一流程的生动实践。

  光绪九年(1883)七月十八日,船主山口、水手福池等2人及搭客谢秀孝等12人,共15人驾船装载白米、木香等物资从姑米山出发,途中遭遇飓风,船只帆桅损毁被迫漂洋;航行中5名搭客不幸身故,剩余10人被过往商船救起,受损船只则被弃置。八月初九日,这10名难民漂抵浙江镇海,当地地方官即刻为其提供饭食、番银,置办衣物、鞋袜,同时派遣兵役护送其搭乘商船转赴福建。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谢秀孝等10名难民抵达福建五虎门,次日便被妥善安顿至馆驿。这场跨浙闽两省的救援,全程恪守制度规范,又处处饱含人性温情,成为连江援琉机制的鲜活例证。

  连江这一援琉救援机制的长效运转,依托多重核心支撑:渔民的朴素善举为其提供源头动力,各级官员按制履职保障各环节衔接畅通,“各省先期处置—福建最终接收”的跨省协作机制顺畅运转,而稳定的财政支撑更确保了救援工作能实现“救得了、养得起、送得回”的完整闭环。即便到晚清时期,国势渐微、列强环伺、海上战事频仍,五虎门仍始终为琉球漂风难船保留着人道主义通道,在“封港防敌”的海防刚需与“开门救人”的人道初心之间寻得精准平衡,尽显中国作为东方大国的治理智慧、制度弹性与责任担当。

  四

  筱埕镇长澳鸡姆岩磹下的琉球墓,是连江迄今发现的唯一一处琉球籍人士墓碑,为中琉交往史留存了无可替代的实物佐证,与文献记载形成互证闭环,更填补了明清琉球漂风难民安葬细节的史料空白。

  该墓碑通高80厘米、宽20厘米、厚10厘米,碑额阴刻楷书“琉球国”三字;右侧上款竖刻“乾隆四十八年癸卯”,碑身中间竖刻“泉崎村五主粟国筑登之亲云上墓”,左侧下款竖刻“四月十五日卒”。虽经岁月磨蚀,碑文字迹依旧清晰可辨。

  据《中山世谱》卷十记载,清乾隆四十八年(1783)有“麻姑山(宫古岛)船一只、人口共三十一名,漂入浙江省温州府黄花村。荷蒙地方官发赐衣食并杠椇,修葺船只。除内一名病故外,解送福州;又除内一名就地病故外,叨蒙布政司恤赐粮并行粮一个月,以勤学陈宏谟为其通事,驾回本国。”墓碑所载的时间、历史背景与该事件高度契合,据此推测,墓主人即为这艘麻姑山船在从浙转运福州途中不幸病故的琉球船员。

  彼时,清代地方官府对琉球漂风难民已形成完备的处置规制:为难民妥置居所、供给饮食,严格查验身份并造册登记,为伤病者延医诊治,为亡故者置办棺木、就地安葬。因当地素有“在外亡故者不得入城”的民俗,这位琉球船员便被安葬于定海湾村外长澳湾一带。

  这一处置流程,与乾隆二十九年福建巡抚余文仪奏报的琉球漂风难民抚恤安置规制高度契合。长澳鸡姆岩磹下的这方琉球墓碑,不仅是中琉宗藩关系的直接实物印证,更将文献中抽象记载的援琉救助制度具象化,为研究明清时期中国海洋交往的实际运作模式,提供了弥足珍贵的关键实物支撑。

  清代连江百余年的中琉交往实践,逐步构建起一套成熟的援琉救援与交往体系,其核心肌理为:以民间善意为根基,以官制规范为护航,以馆驿安顿为接续,以财政兜底为保障。宫廷奏折、官方文书印证了中央援琉政策在东南海疆的精准落地;救援节点的协同联动、军政民的接力施救,彰显了地方海疆的治理效能。这套体系蕴含的核心治理智慧在于:稳固海疆绝非仅靠船坚炮利的硬实力,更在于以制度温情凝聚人心——于风浪之中守护生命,于国艰之时维系情谊,此乃海疆治理的至高境界。

  如今,连江的山海风貌依旧,奏折记载、碑石遗存等珍贵历史遗产,不仅见证着中琉两国昔日的深厚情谊,更揭示了文明互鉴的本质内核:制度规范与人性温情相辅相成,官方治理与民间善意同频共振。这份积淀百年的历史遗产,为当代海洋治理、跨国人道援助与国际文明对话,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历史借鉴;其蕴含的东方海疆治理智慧,也终将在新时代的海洋交往中焕发光芒。

  (本文奏折资料来源于连江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编《激阅千年》)

  《福州晚报》(2026年2月4日、5日 A07版 闽海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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