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寒山
循吏,即古代守法循理、勤政爱民的官员,如宋之包拯、明之海瑞、清之于成龙,他们皆以清正廉明、务实担当而名垂青史。260多年前的福州知府李拔,也是这样一位深得民心的循吏,其治政理念与实践,至今仍闪耀着跨越时空的智慧光芒。
李拔(1713—1776),四川犍为县人,进士出身。他从基层起步,累官至湖北荆宜施道道台。李拔一生为官勤于思考,勇于任事,清正廉洁,担当尽责。他曾以榕树自勉:“在一邑则荫一邑,在一郡则荫一郡,在天下则荫天下。”他的为政之德备受赞誉。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四月,李拔从福宁调任福州知府。
福州乃东南都会,三山叠峙,二水环流,商贾云集,货殖充盈。然而李拔到任时,府署倾圮已久,衙门破败,形制不整。他当即呈文请修,却未获批准。经费无着,李拔便带头捐出俸银,量力而修。他在照墙题写“南天冠冕”,在大堂悬挂“天理国法人情”匾额,二堂之后又设冰鉴堂,作《冰鉴堂跋》以自警:“为官者主政一方,要以冰雪为心。”冰鉴堂西侧有三间小屋,他题名“师俭”,并作《俭箴》刻于墙上,认为“俭以养德”,为官者俸禄有限,若锦衣玉食,势必另谋财路,终难守官箴。后堂有一棵古榕,枝杈纵横如华盖,李拔作《榕荫堂跋》:“榕树虽不材,犹能荫十亩之地,何况为官者,在一邑则当荫一邑,在一郡则当荫一郡。”这些匾额、题跋、铭文,既是李拔的自勉,也是他为官治政的理念写照。
李拔在福州最用力推行的是教民蚕桑。福建温暖湿润,本宜种桑养蚕,但当地人从未从中得利,偶有尝试者亦因不得法而放弃。李拔考诸典籍,认为蚕性喜温,福建与江浙土壤相接,没有不宜的道理。他亲自撰写《蚕桑说》,详细说明压桑、子桑、花桑的种植方法,以及养蚕、缫丝的全部工序,分发十县指导百姓。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四月,福州百姓养蚕大获丰收,得丝数千斤,人人织布,皆有衣穿。福建巡抚将他的方法印发各府,令各地学习。
除了蚕桑,李拔还劝民种植棉花。福建棉花多购自江浙一带,海运价高,百姓寸丝尺布皆需外购。有人说福建土地不宜种棉,李拔不信,先在福宁试种成功,到福州后他又多次试种,皆获丰收。他认为不种棉花不是土地之过,而是人之过,便作文说明种植方法,推广开来。他又见境内山上树木未长成即被砍伐,层层山峦空长茅草,十分痛惜,便作《种树说》,令各县趁春劝民种树,夏禁砍伐。松、杉可为建材,桐可榨油,茶可制茗,竹可成笋伐竿,皆能获利。他还要求在各交通要道两旁分界种植路树,为行人遮阴。李拔说,百姓往往只顾眼前,挨饿了才想起种谷,口渴了才想起挖井,为政者不能目光短浅,必须为长远谋划。
粮食问题关乎民生。李拔到任后着手整顿常平仓。福州仓储稻谷因天气潮湿易霉变,旧例二十年不交易,陈谷堆积朽坏。他改革仓储制度,改运米为运谷,先粜陈谷后纳新粮,使仓谷源源更换。他还主持修理常丰仓,换柱筑墙,疏通沟渠,费银二千八百余两,一年完工。针对粮荒,李拔上书奏请扩大玉米种植,认为玉米“但得薄土即可播种”,半熟可采,能济青黄不接,且耐贮藏,比甘薯更优。在他的推行下,福州十邑种苞谷成效显著,百姓食困得以缓解。
福建素有“海滨邹鲁”之称,但停棺不葬的陋俗盛行。李拔初入闽时不敢相信,亲见后大为震动。停棺不葬自南宋流行以来愈演愈烈,有的家庭数代棺材并列一堂,有的弃置山野,棺朽骨散,污染水源,引发疫情。李拔早在福宁任职时就曾募捐买地,助贫安葬,并制定《禁民停棺不葬教》。到福州后,他继续推行移风易俗,限期催促整改,家境富足者勒令安葬,贫寒无力和无主棺材由官府出资置义冢埋葬。新政实施后,共收葬棺柩818口、骸罐1364个,地方风气为之一振。他还禁止了一些民间陋俗,并惩治强索酒食的恶丐和霸占田地的墓山佃,社会秩序渐趋安定。
李拔每到一地必重文教。他命十县增修学舍,修复了罗源县荒废已久的罗川书院,又主持重修闽清县的钟山书院,亲自题写门匾并作记。为解决各县义学经费,他作《饬兴十县义学膏火教》,要求没有义学的县要设法建立,无膏火的县要多方筹措,实在不行就由官员捐出廉俸,必须办成。这里的“膏火”原指照明用的油脂与火苗,后引申为夜间求学的灯火费用,亦指书院、学堂中的教育津贴。他还作《劝学箴》勉励学子,不为私心杂念所扰,心静如水,方能学有所成。
李拔在福州知府任上还兼理海防。他巡视海疆要冲后,对福建沿海各汛地的防务一一分析,特别指出台湾岛绵亘千里,不仅是闽浙门户,更是中国东南半壁的藩篱,守大陆必守台湾。这些见解既来自他对历史上海防战事的深入研究,也来自他亲历各地的实地考察。
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李拔因母亲病逝而丁忧离任。李拔在福州前后不到三年,他修缮公署、教养蚕桑、广开利源、平粜安民、整饬陋俗、振兴文教、巩固海防,诸事并举,备著劳勤。古称“循吏”者,奉职循理,亦足以治,李拔当之无愧。
《福州晚报》(2026年5月14日 A06版 闽海神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