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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州,普通装修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两周来装修款提取金额已突破2200万元
2026-03-2409:08:37来源:福建日报

23日,记者从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自3月9日起正式施行两周以来,广大市民受益于这一住房公积金新政,在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的装修款已超260笔,总金额突破2200万元。

在装修事务方面,此前仅有“大修自住住房”可提取公积金,而“大修”通常指经鉴定为C级或者D级危房、需牵动或拆换主体构件的修缮工程,绝大多数普通家庭常规装修并不符合提取条件,不少职工面临“买房易、装修难”的资金困境。

现在,公积金从“购房专用”向居住全周期保障转变,将普通自住住房装修纳入提取范围,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到政策红利。新政出台的初衷,正是为了推动住房公积金从侧重“购”向覆盖“住”的全链条延伸,进一步发挥住房保障功能。新政明确,缴存人及配偶在福州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5年内,且取得有效购房证明材料满6个月后,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所购住房装修,提取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提取总额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按144平方米计算。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以装修一套自住的120平方米房子为例,市民在住房公积金余额充足的情况下,能够以1500元/平方米提取金额,按照政策标准成功一次性提取18万元,用于装修开支。

同时,新政也降低了关于购买车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门槛,取消原政策“2025年9月18日后购买”的要求,调整为“自取得有效权属证明之日起3年内、证满6个月后,可一次性申请提取”。

值得关注的是,受益于新政在贷款服务上打出的“组合拳”,不少改善型家庭的房贷利率将大幅下降。在延续原政策“购房所在县(市)区无自住住房可执行首套房利率”的基础上,新增两种可执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情形:一是在省内出售自有住房,且自出售之日起12个月内,在购房所在县(市)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二是多子女家庭在购房所在县(市)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

(记者 陈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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