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奋勇争先求突破的实施意见
(2026年3月2日)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至关重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加快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奋勇争先求突破,探索走出具有福州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努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提供坚实的“三农”支撑。
一、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推动特色现代农业提质增效
(一)稳固粮食生产与储备。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4万亩以上,产量增长至47万吨以上。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促进粮油作物亩产提升。深化拓展“我在乡间有亩田”活动,充分发挥各级机关党组织和机关党员干部作用,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认种。优化油料作物和大豆种植布局。高质量建设东郊粮库,推进长乐、闽侯、闽清等粮库扩建,巩固拓展粮食产销合作渠道。持续推进节粮减损。
(二)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占补平衡管理,落实耕地调查规则,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分类处置历史流失耕地,确保耕地“认定一批、恢复一批、置换一批”,推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布局优化。加强耕地质量动态监测与提升,稳步增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整治“大棚房”、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破坏耕地违法行为。稳妥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和撂荒地复耕利用。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万亩以上,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机制,加强农田基础设施修复提升,在有条件地区开展整区域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渠系与灌区骨干工程衔接。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和酸化耕地治理。在确保耕地保护任务不降低前提下,稳妥有序退出河道湖区影响行洪安全等的不稳定耕地。
(三)推动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生猪生产规模,优化蛋禽产能,推动蔬菜、食用菌生产设施升级,调整水果品种结构,开发“森林粮库”,建设林药、林蜂、林菌等10个重点林下经济项目。推动电动渔船试点建设,加快深远海养殖等领域装备升级,加快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母港一期配套工程建设,打造“海上粮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减少农业生产损失。
(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持续推进琅岐“菜篮子”基地和种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种业产业园建设,梯次创建水产原良种场,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加快选育推广生产急需的自主优良品种。强化福州茉莉花、橄榄、漳港海蚌等特色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强种业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与福建农林大学、闽江大学、省农科院等院校合作,积极创建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推广应用高端智能、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拓展无人机、无人船、物联网、机器人等应用场景。系统推进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数字孪生工程建设。
(五)深化农村一二三产融合。以工业化理念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做大做强现代渔业、畜牧、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竹木花卉等特色优势产业。落实特色现代农业“百亿提升”行动,培育以加工为重点的特色产业专业村、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动连江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打造一批百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特色农业产值百亿强县。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和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统筹农文旅资源,发展“小而美”文旅业态。提升福茶、福果、福渔、福菌等本土特色农产品品牌知名度,争创“福农优品”20个。
(六)高质量推进“三茶”统筹发展。统筹做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依法依规办好福州茶交会和福州茉莉花茶文化节、神州行等活动,扩大福州茉莉花茶“双世遗”品牌影响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茉莉花茶文化中心和茶文化重要展示窗口。加快仓山、闽清、永泰茉莉花茶产业园建设,创建以福州茉莉花茶为主导产业的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快五里亭茶叶市场升级改造,积极争取省部共建的毛茶交易中心落地。加快绿色生态茶园建设,推动茶树种质资源圃项目落地实施。
二、落实常态化帮扶和区域协作机制,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七)完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体系。落实常态化帮扶责任,稳步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研究制定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政策措施,保持政策总体稳定。统筹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监测识别,实行分类管理、精准帮扶、动态调整。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落实机制,将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依法依规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
(八)加大对重点帮扶对象的支持力度。落实产业帮扶到户奖补政策,因户施策优化帮扶方式,发展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帮扶产业。建立统一的帮扶项目资产登记管理台账,盘活利用低效闲置资产。为返乡回流未就业脱贫人口点对点提供就业帮扶和指导,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帮扶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就业。支持永泰、闽清因地制宜壮大县域主导产业,有序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推荐申报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重点帮扶乡镇、重点帮扶村,实施一批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项目。
(九)完善山海协作机制。强化福州南平、福州宁德协作关系,推进飞地园区建设。健全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福州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机制。深化拓展与宁夏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协作,加大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消费帮扶等力度,高质量完成闽宁协作30周年系列活动任务。扎实做好援藏援疆工作。
三、拓展增收致富渠道,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十)强化就业创业增收。落实好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稳岗就业支持政策和权益保障机制,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打造15分钟就业便民服务圈。发挥制造业、建筑业等吸纳农民工就业的积极作用,扩大家政、养老、托育等服务业就业规模。支持返乡就业创业,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管理,鼓励采用灵活发包方式由农村基层自主实施项目。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支持乡村工匠领办创办工作室、传习所。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障制度。
(十一)促进农业经营增效。引导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新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0家,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组建协会或联盟,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将联农带农作为政策倾斜的重要依据。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发挥农耕服务中心作用,深化提升“供销农场”服务模式。
(十二)加大强农支农惠农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各项稳粮惠农政策,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及时足额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最低收购价等各类到人到户资金。鼓励扩大水稻、玉米种植政策性保险覆盖面。优化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支持种业振兴、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促进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支持远洋渔业和金鱼产业发展等政策,推动政策有效衔接、协同发力,精准惠及广大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
(十三)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规范农产品直播带货。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优化客货邮融合模式,增设村级点位智能快递柜,提升农村配送服务能力。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改造夫妻店等传统网点,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培育丰收市集、非遗工坊、休闲露营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发展乡村夜间经济。支持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推动农村消费品以旧换新。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四、实施乡村建设品质提升行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十四)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严格落实“三区三线”,优化乡村功能和空间布局,提高村庄规划质量和实效。总结运用镇村规划联编试点经验,科学布局村庄建设用地,依法依规满足村民建房、农村“两公”设施等建设需求。推行区域组团、乡镇共建、跨村联建等模式,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
(十五)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加快路网提档升级,打造美丽农村路80公里。推进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鼓励开展既有农村危房改造、宜居化改造等。推动农村电网设备升级和网架结构优化,统筹布局县镇村三级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完成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验收评估,实现行政村5G网络、城乡千兆宽带全覆盖,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的乡村感知网络。
(十六)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开展农村控辍保学工作,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内涵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推动行政村村级医疗服务全覆盖。做好农村“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落实医保基金在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比例稳步提高政策。探索乡镇卫生院和乡镇敬老院“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模式,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关心关爱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增加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十七)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开展“护河爱水、清洁家园”行动,深化落实河长制,培育和美乡村“五个美丽”建设点1800个以上,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善社会化管护服务体系。推进乡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实施46个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机制。
(十八)保护修复乡村生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绿色防控核心区。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和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和闽江禁渔制度,持续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探索建立福州、马祖两地湿地保护合作机制,巩固提升国际湿地城市创建成果。保护和修复闽江干流(福州段)、敖江、龙江等重点流域水生态系统,提高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成率。深化国土绿化,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重点区域林相改善,确保森林覆盖率55%以上。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互花米草复萌除治。严格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化水土流失、农村水系和小流域、海漂垃圾综合治理。
五、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十九)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一体推进兴业、强县、富民,推动人才、技术等要素规范有序向乡村流动。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保障机制。推进福州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有序运营,力争全市涉农资产交易额累计突破90亿元。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入市土地优先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
(二十)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加强租赁合同管理。完善市集体“三资”数字管理系统功能,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加强村级劳务用工规范管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严控新增村级债务。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三多”改革,推进永泰、闽清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区建设。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强农垦国有资产资源监管。
(二十一)促进榕台农业融合发展。依托福清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和永泰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两个平台,新增农业台资企业6家,建设闽台农业融合发展项目5个。高质量建设连江闽台农业良种研发与繁育中心、闽台融合现代花卉产业、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完善惠台利农政策,拓宽台湾农渔业和中小企业在榕发展路径,培育行业台资骨干企业,支持在榕台企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活动,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二十二)深化高水平农业对外合作。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市场的合作,扩大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强化茶类农业文化遗产联盟作用,推动全球茶类农业文化遗产地交流互鉴。持续深化“两国双园”农业合作,发展海洋渔业、热带农业等跨国合作产业链。提升渔业周、渔博会国际影响力,拓展印尼等新的渔业合作区域。做强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增强海产品全产业链服务能力,强化配套服务支撑,完善跨境交易体系,平台现货交易额突破25亿元。
六、提高乡村治理实效,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二十三)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坚持落实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和“整乡推进、整县提升”机制。深化提升新时代“堡垒工程”,持续开展“暖心党建”等工作,探索构建“乡村党建+乡村治理+乡村医疗”三位一体融合发展机制。常态化整顿转化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和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充实和稳定农村基层一线力量,落实公务员招录计划向县乡基层机关倾斜政策。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健全村级议事协商机制,拓宽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渠道。优化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建设。开展对村党组织巡察,严格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
(二十四)培育新时代文明乡风。发挥“岭头情”展示馆、琅岐“菜篮子”工程展示馆等学习教育实践现场展示点和参观学习路线作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四季村晚”、“百姓大舞台”、村“BA”、村唱等活动,广泛开展文化下乡。加强引导村规民约修订,推进教化育人、移风易俗。深化农村殡葬改革。加强农业文化遗产、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立以村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
(二十五)推进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各级综治中心与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中心融合运作、实战运行,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打击整治农村赌博,筑牢农村禁毒防线,严厉打击涉农领域传销、诈骗等犯罪。推进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民主协商、民主选举等村民自治实践。
(二十六)加强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农业气象观测业务体系建设,开展新一轮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加强森林防火,强化农机、农村沼气等农业生产领域安全工作。实施大水网、大水缸、大供水、大安全等“四大”工程建设,加快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福州段)建设,推进龙湘水库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昌西水库大坝主体建设。加强基层船管站建设,提升渔业船舶安全监管质效。全面建设乡、村应急救援站(点),开展农村道路交通、有限空间、燃气、消防救援、房屋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治理攻坚。
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十七)强化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更好发挥党委农办统筹协调作用。配合做好省对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为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深入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推进永泰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新培育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创建对象80个以上,新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40个以上。
(二十八)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政策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建设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需求。继续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础风险金”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资金投放力度。支持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息归集共享。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和规范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
(二十九)壮大乡村人才队伍。
优化驻村第一书记选派工作,深化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指导员、金融助理员等制度。实施基层农技员能力提升计划,推进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依托科技小院、科技村落等载体,组织农业专家服务基层。完善乡村振兴领军人才、乡村产业“头雁”、“新农人”多层次培育体系。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因地制宜培育农创客。
(三十)改进农村工作方式方法。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全面落实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按部署健全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一表通”数据共享和创新应用。落实原则上不得从县乡借调工作人员规定。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